对新增零售户的管理不容忽视

2007-01-29来源:江苏姜堰市烟草专卖局作者:孔德明
    笔者近日从有关资料获悉,一些地区目前所查的案件中,新增零售户的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有些违法户在处理案件时还很委屈,说什么没有人事前跟他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早知道他不会干之类的。是真的不知道吗?笔者认为,不排除这种可能。同时,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各地烟草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控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放。但控制发放不等于不发放,符合条件的还是要发放。然而,少数部门只是将证发放给他们就不管了,有些地方虽说进行了培训,但也只是将法律、法规粗略地读一遍,走走场,并没有实际效果。所以,少数违法的新增零售户大喊不知道、不懂法,也就在情理之中。
 
    零售户都是以赚钱为目的,往往是眼睛一睁,忙到熄灯。图的就是生意兴隆。法律法规、下发的宣传材料对他们来说,不重要甚至没时间看。但一旦有利可图,不管违法与否,他们会不计后果地想方设法去做。做完后才知违法,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后悔莫及。在处理案件时大声喊屈,为不知情付出代价。我们作为知情者不告之,是否感到遗憾呢?
 
    因此,作为烟草部门,对新增零售户一定要加强管理,首先,要对新增零售户进行必要的培训,学习一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真假烟鉴别知识等。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发证,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卷烟经营业务。第二,要不定期对新增零售户进行检查,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对有违法行为的要实行再培训,屡教不改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直至取消其卷烟经营资格。让他们养成守法经营的良好习惯,真正走守法经营之路。第三,在对新增户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对其货源的合理配置进行适当指导,适时调整货源结构,实施明码标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让他们明白,守法经营更有利可图。从而进一步融洽客我关系,促进卷烟市场的繁荣稳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