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家烟酒副食店,至少需要办“三证”——个体工商营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如果批发酒品,还要缴费办理酒类专卖许可证;如果批发食品类,还要到卫生部门缴费办理卫生许可证;如果是公安机关的重点治安保护区内,还要缴纳治安管理费;有的还要被收取城市建设维护费、卫生费、社区管理费……零售店的缴费现状到底怎样?它们到底该交那些税费?
税费占经营成本的比重不小
中小副食店所缴纳的税费额,受其地段、店面规模、月(年)营业额等因素影响,地段越优越、店面规模越大、周期营业额越高的店铺,所缴纳的税费就越多。
据记者调查,全国各大城市里的中小副食店在缴费方面,比如工商管理费、卫生费、城市建设维护费、治安管理费等,大部分实行定额交费。以中部地区的一些城市为例,对于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副食店,所在辖区内的工商局收取的工商费100元/月,城管局收取的卫生费30—50元/月,还有社区收取的社区管理费、治安管理费等。
位于武汉市鲁磨路上的天天烟酒店面为30平米左右,店主李老板告诉记者,他的店面每月需交纳税费近500元,而每个月支出还包括店面租金1200元,生活费600元,水电费200元,经营成本2000元左右,各种税费占经营成本的四分之一。
九江市沿江路飞飞批发超市的周老板坦言,由于他的店铺主要做批发,商品种类较多,营业额也相对所缴纳的税费也相对较多,以2005年为例,每月缴纳的税费在500元左右,而他每个月的经营成本包括店面租金、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在3000元以上,所缴纳的税费500元占经营成本的近1/6。
中小副食店难以承受税费之重
中小副食店本是小本经营,资金小,规模小,利润薄,很多副食店老板一家人就是靠一个小小的门面勉强养家糊口。
刘老板来自湖北仙桃乡下,在武汉经营副食生意已6年。四年前,他在武汉市某重点大学西门外经营两家副食店门面,2003年由于店面老板拆迁做新房,店面被拆掉。如今,在原来经营店面的附近摆了一个水果地摊,一家四口靠这个水果摊维持生活,他和爱人在此经营,供养两个儿子在老家读高中。他告诉记者,夏季,水果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下来不到2000元收入,而每个月要交纳的税费近400元。
有过7年零售经历的零售户张某说,“他们一年到头风吹日晒,起早贪黑,有很大一部分是给税费部门做的。”
据调查,从事副食零售行业很多是下岗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群、生活无着落群体、无固 定工作和稳定收入者。他们经营一天才有一天收入,不开门经营就亏本一天。对各种税费,他们更多的是无奈,税费部门收多少就缴多少,很少过问收费的标准。
交叉收费让零售户疑问多多
在实际收费过程中,交叉收费的情况并不少见。而且,在收费过程中,很多零售户只知道每月针对不同的税费种类,应该缴纳多少税费,由于零售户很少过问收税费具体细节,税费部门也很少向零售户说明收税费标准、意义等细节问题。
9月11日下午,记者在云云烟酒采访,李老板接到国税部门收税员的电话,问他本月的税款是否打入税务部门的固定帐号,催促他在几日内上缴本月的国税。
对国税部门的征税,虽然李老板不知道其来源和征税标准,但他对此表示质疑。他说,他的店铺主要经营烟酒,而国家对烟酒实行专卖管制,在各销售环节,已课以重税,并且,每条烟、每包烟的利润大头被烟草公司拿去,而烟草公司已经向国家交了税,而国税部门每月还要收取他的增值税,有重复收税之嫌。
飞飞副食批发部在2005年的纳税记录中,不仅缴纳了国税,还缴纳了地税。对此,周老板认为,这属于重叠收税,缴纳了国税,为什么还要交纳地税,缴纳了地税就不应该再收国税。
在治安管理费和卫生费方面,同样存在重复收费的情况。南昌市宏远超市的尹老板向记者反映,城管部门委托其协管员每月向店铺收取50元的卫生费,用于保证城市公共卫生,而社区收取的费用中其中就有一部分是卫生费。尹老板认为,这个费用属于重复收费,城管部门不应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