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度是把双刃剑

2007-04-02来源:烟草市场作者:汪伟
    据报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去年9月份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城乡清洁工程”,一些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因动作迟缓、措施不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15人被撤职,40多人分别被调离工作岗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首开了领导干部因“扫地不力”而被问责之先河。

    扫地虽说事小,却反映出我们干部的工作作风。如果说连打扫卫生的事都不愿做或者做不好,还想做什么大事、还能做什么大事?一把扫帚,扫净了城市,也扫出了干部的好作风。扫帚不到,乌纱帽就会丢掉。动真格的意义在于,过去重行政权力、轻政府责任的倾向已开始扭转,这是一场重大的变革。

    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可以通过追究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以达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让为官者真正感受到问责制度,是一把高悬在头顶上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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