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卷烟示范店建设现状及对策

2010-02-24来源:烟草在线作者:季中权

  示范店是从广大卷烟零售客户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一根“神经末梢”,一个网络终端,一只“信息显示器”,一处最佳形象展示场所。 

  示范店的作用毋庸置疑

  示范店建设最重是发挥其示范功能,为其他零售客户乃至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中的榜样和导向标作用。作为基层一线的客户经理,无疑是这项工作的最后实施者和执行人。我们经常要接触客户、特别把示范店客户当作重点服务的对象、管理目标。

  对照示范店建设整体目标来看,其示范功能主要有“十大功能”:即服务形象的示范、守法经营的示范、服务标准的示范、品牌展示的示范、明码标价的示范、卷烟陈列的示范、宣传促销的示范、信息采集的示范、市场调研的示范、面向消费者营销体系建设的示范。

  对于以上十大功能目的,我想应是“理想化的目标”;要实现这理想化目标,决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应该需要一个逐步完善提高、循序渐进的过程。

  四方面发挥示范店功能及作用

  当前,从示范店建设推行以来的实际情况来看,要发挥示范功能和作用,笔者认为主要的应该在服务标志、明码标价、柜台形象展示、销售专区设置、及网上订货和终端信息采集等方面首先发挥功能和作用。

  第一,示范店应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示范店面向其他零售客户、卷烟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示范店客户,对于其他零售客户,自然起到表率作用和样板效应;面对卷烟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则起到展示行业发展水平、服务水平和规范程度的形象作用。特别是对于零售客户,意义更是非凡。

  第二,示范店应起到榜样作用

  示范店是广大消费者和公众看烟草行业发展的一面旗子。特别是给其他零售客户的示范榜样作用,更显得直接有效。示范店客户榜样,其他零售客户自然效仿它的一举一动,其他零售客户“皆注其耳目”而效之。实际上,零售客户由于时常在这些示范店进出(进购物品),卷烟示范店一切形象和传达(透视)的相关信息必然自然被客户看在眼里、想在心理,自然影响着客户的经营行为。

  第三,示范店应成为客户交流信息的场所

  在走访中,时常遇到客户在示范客户里,交流相关信息,议论卖烟问题。当示范店的服务标志-灯箱安装上后,许多不是示范店的客户就电话向我讨要,认为亮闪闪的,煞是好看。客户很羡慕。惹得我只有耐心解释一番。还有,示范店的网上订货操作模式也是他们学习,模仿的对象,特别对有条件的客户,就是从示范店客户的口碑和店堂展现中了解到并主动要求买电脑开展网上订货的。

  第四,示范店应成为产品展示的载体

  示范店的柜台、明码标价啊、广告宣传包装等,都是展示的现代化售烟,先进的操作模式、专业化、规范化的流程的最重要的载体,都是其他零售客户的争相学习、模仿靠近的目标。这对提升广大零售客户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示范作用就大了!一切来源于广大零售客户需要或需要,我认为,这才是示范店推出的现实意义,也是现实要求所在!

  示范店建设现状及对策

  当前,我们要看到,示范店建设存在的问题还是很明显的,表现在:示范店的建设还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七统一”:统一店面形象、统一证照悬挂、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商品展示、统一明码标价。对照这“七统一”,我们目前示范店建设基本都没达到,差距很大,致使示范店应设想中的许多功能和要求都没得到实现,发挥不出该有的功能和作用。

  对于示范店的建设,我们应提高思想认识,从网建高度真正认识当前零售终端示范店建设的重要性,使这项工作真正以培养优质的零售客户群为载体(桥梁),促进我们烟草服务工作进一步向零售客户和消费者延伸,努力提高行业掌控市场的能力。这是我们搞好示范店建设的初衷和愿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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