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零售户统计表明:食杂店为卷烟经营最普遍业态

2008-12-05来源:海峡烟草报作者:罗升华
    近期,各地市公司均在开展对零售户业态进行重新核实划分工作,根据初步统计结果,食杂店为我省卷烟经营最普遍的业态。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结合行业卷烟营销和网络建设工作需要,近期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对2006年制定的卷烟零售客户分类标准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新的分类标准采集的基础信息主要包括识别信息、基本信息、经营水平、业务模式、守法情况等五个方面,并从零售业态、市场类型、经营规模三个维度对零售客户进行分类。
 
    从11月初开始,全省各地市公司根据省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零售客户分类工作。截至记者发稿,根据福州、厦门、泉州、宁德、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等地初步梳理的数据统计,这几个地区共有144433户零售户,其中,食杂店124641户、便利店2507户、超市7090户、商场172户、烟酒店3640户、娱乐服务类2936户、其他类3447户。
 
    省局销售处有关人士表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就是要通过多角度、多层面的标准进一步细分零售客户类别,以达到进一步全面了解零售客户各个不同维度的真实情况。这有利于我们真正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改善卷烟销售网络的服务模式和业务模式,加快网建全面提升的步伐;有利于把握卷烟零售客户的结构状况,不断优化服务手段,深化客户关系管理,夯实网络终端基础;有利于加快网络标准化、信息化的进程,有效、准确、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卷烟销售网络的竞争实力。
 
    据了解,各地市公司通过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更加全面地了解了各种不同类型客户的销售情况,因此将在销售策略、服务模式变更、加强对重点客户指导等方面作出调整,销售策略制定将更加细化,货源投放也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的零售客户进行品牌培育,为其提供更具个性化的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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