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旗各族人民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创新、惠民、建设新型杭锦”这一主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发展步伐,国民经济总体呈现出速度加快、结构优化、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开创了杭锦旗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一、综合
经初步核算,2010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0.14亿元,同比增长19.9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86亿元,同比增长20.67%;第二产业增加值18.76亿元,同比增长26.93%,其中建筑业完成增加值5.54亿元,同比增长4.92%。第三产业增加值20.52亿元,同比增长13.94%。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2:37:41。
二、农牧业
种植业:农作物总播种面积92.4万亩,同比减少0.22%。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7.66万亩,同比增长0.45%;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2.8万亩,与去年持平。
粮食产量308000吨,同比增长14.29%(详见附表1:杭锦旗2010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表)。
林业:年末全旗林业用地1313.8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1.6万亩,疏林地面积0.4万亩,灌木林地面积381.9万亩,未成林地面积104.4万亩,苗圃面积0.17万亩。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56.5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8.47万亩,飞播造林23.3万亩,封沙育林4万亩。
畜牧业:牧业年度(6月30日)牲畜头数2304957头(只),同比增长4.72%;日历年度(12月30日)牲畜头数1433864头(只),增长5.65%。牲畜改良率99%。(详见附表2:杭锦旗2010年牲畜头数表)
当年肉类总产量30656吨,同比增长1.11%;当年奶类产量13856吨,同比增长5.11%;当年禽蛋产量700吨,与去年持平。(详见附表3:杭锦旗2009年畜禽产品产量表)
三、工业
2010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13.23亿元,同比增长39.2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18家,完成增加值7.93亿元,同比增长32.17%。(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见附表4)。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11个,全部为新建项目,共完成投资1000427万元,同比增长24.5%。其中房地产投资项目11个,共完成投资78412万元。
按注册类型分:内资企业完成1000427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完成投资714457万元,股份合作企业完成投资982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投资103796万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投资78412万元,股份有限公司5562万元。
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第一产业完成投资79089万元,第二产业完成投资90542万元,第三产业完成投资830796万元。
五、交通、邮电、通讯业
交通运输业:公路货运量完成3320万吨,较去年增长12.7%,货运周转量完成27.12亿吨公里,较去年增长21.6%;公路客运量完成376万人次,较去年增长22.9%,客运周转量完成2.88亿人公里,较去年增长26.9%。
邮电通讯业:年末邮政业务收入完成126万元,同比增长18.9%。其中报刊收入34.8万元,快递收入12.1万元,函件收入10.1万元,包件收入2.5万元,集邮收入26.3万元,汇兑收入33.6万元。
年末全旗固定电话用户11480户;宽带网络用户5600户;移动电话用户14.6万户。全年完成业务收入8236万元,同比增长35%。
六、商业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亿元,同比增长20%。
按销售地区分:县的零售总额完成132027万元,同比增长29%;县以下零售总额完成47973万元,同比增长0.04%。
按行业分:批发零售贸易业完成147048万元,同比增长19%。其中: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完成137068万元,同比增长21%;住宿和餐饮业完成32952万元,同比增长26%。
七、文化、旅游、教育、卫生
文化:年末有专业文艺团体1个,图书馆1所,文化馆1所,文化站6个,文化市场稽查机构1个,电影放映管理机构1个,综合文化宫1个;档案馆1所;广播电视电台发射台9座,广播电视覆盖率达85%;年末锡尼镇镇区内数字电视用户11000户。
旅游:全旗有旅游企业10家。其中旅行社2家,拥有AAAA级景区1家,AAA级景区2家,AA景区2家,星级酒店2家。全年累计接待游客68.41万人次,同比增长37%;全年完成旅游收入5.5亿元,同比增长79%。
教育:全旗共有学校(幼儿园)24所(小学6所,中学5所,幼儿园13所),其中少数民族学校(幼儿园)6所(小学2所,中学1所,幼儿园3所)。全旗共有教职工1463名,其中:小学教职工525名,中学教职工711名,幼儿园教职工227名。2010年,在校学生总人数14131人(见附表5)。
卫生:年末全旗共有旗直医疗、预防、保健、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监督机构等7个,苏木镇中心卫生院7所,卫生院5所,村嘎查卫生室76个,统一规划个体医疗诊所50个,学校等社会办医12个;旗乡两级共有医务人员464名,其中:医生203人,护士71人,防疫人员60人,全旗每千人平均医务人员3.0人;全旗拥有病床450张,每千人平均2.9张。
八、财政、金融
财政:全旗财政总收入完成52618万元,同比增收11038万元,同比增长27%。
分税制看:一般预算收入35491万元,同比增收7660万元,增长28%;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7485万元,同比增收1331万元,同比增长22%;上划中央税收收入9642万元,同比增收2047万元,同比增长27%。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9022万元,同比增收2016万元,同比增长29%;地税部门完成40080万元,同比增收7424万元,同比增长23%;财政部门完成3516万元,同比增收1598万元,同比增长83%。
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48440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92%,非税收入完成4178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8%。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为零,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完成24984万元和27634万元,三次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为0:47:53。
分预算级次看:旗本级完成:40256万元,同比增收8545万元,增长27%;乡级完成12362万元,同比增收2493万元,增长25%。
全旗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84031万元,同比增支31629万元,同比增长2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62万元,增支1796万元,同比增长10%;教育支出29590万元,增支16237万元,同比增长122%;社会保障和就业18950万元,增支3481万元,同比增长23%;农林水事务34214万元,增支3569万元,同比增长12%。
金融: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352174万元,同比增长42.7%。其中:企业存款118729万元,同比增长72.6%;财政存款20179万元,同比减少4.7%;机关团体存款17982万元,同比减少12.5%;储蓄存款128476万元,同比增长25.4%。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64923万元,同比增长44.3%。其中:短期贷款131855万元,同比增长33.2%;中长期贷款126068万元,同比增长49%。
九、人口
年末全旗户籍人口14575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9640人,农业人口116116人。按民族分:蒙古族人口26887人,占总人口的18.5%;汉族人口118548人,占总人口的81.3%;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21人,占总人口的0.2%。家庭户平均户规模为2.35人。
人口出生率为8.1‰,人口死亡率为7.2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十、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576元,比上年增加2981元,增长16.94%,其中:工资性收入15368元,经营净收入3336元,财产性收入327元,转移性收入3000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18452元,同比增长20.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8694元,比上年增加911元,增长11.7%。其中:工资性收入1541元,经营净收入4785元,财产性收入1453元,转移性收入915元。按农牧区分,农区完成8662元,同比增长11.07%;牧区完成8720元,同比增长12.25%。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7571元,同比增长33.22%,其中农区人均消费8018元,同比增长22.64%;牧区人均消费7181元,同比增长46.12%。(城乡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见附表6)。
年末单位在岗职工10761人,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7481人,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321人,其他单位在岗职工2956人。
职工劳动报酬总额达507727万元,同比增长15.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7182元,增长20.1%。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172元,同比增长26.1%;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078元,同比增长1.6%;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791元,同比增长1%。
十一、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409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提供就业岗位2828个。
全年完成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输出10588人,农牧民转移培训5299人。
年末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3025人,共征收基金8372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598人,征收基金3469万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3760人,征收基金54万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参保7041人,征收基金3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078人,征收基金2232万元;农牧民养老保险参保46800人,征收基金2201万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712人,征收基金244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6036人,征收基金141万元。全年28000余人享受到了社会保险待遇,共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1.14亿元。其中:享受养老金和抚恤金待遇的人员达到20682人,发放养老金和抚恤金9588万元,发放率为100%;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人,支付工伤保险金24万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8人,支付生育保险金2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医药费7290人次,支付保险金143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医药费542人次,支付保险金231万元。
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100人,征收基金27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47万元。
年末全旗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人数达91660人,参合率94.77%。全年统筹基金支付1744.35万元。
年末享受城镇底保1093户,2299人;享受农村底保3871户,6895人。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为40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360元/人/年。全年共支付城镇低保资金1251.76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324.95万元。
注:
1、地区生产总值的各项增长速度均按不变价计算。
2、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指标解释部分
附表1:
杭锦旗2010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 同比%
农作物总播种面积 总计 万亩 92.4 0.22
粮食作物 总计 万亩 57.66 0.45
谷物 小麦 万亩 0.6 -18.4
玉米 万亩 55.8 11.82
薯类 万亩 0.46 -90.1
油料作物 葵花 万亩 22.8 0
药材 总计 万亩 3.77 -42
其他农作物 总计 万亩 7 52.17
青饲料 万亩 5.25 59.1
农作物产量 粮食作物 总计 吨 308000 14.29
谷物 小麦 吨 1644 -29.1
玉米 吨 302959 25.6
薯类 吨 2192 -90.6
油料作物 葵花 吨 39000 -1.6
药材 总计 吨 26840 -55.6
其他农作物 总计 吨 101398 30.42
青饲料 吨 76002 19.85
附表2:
杭锦旗2010年牲畜头数表
单位:头(只)
指标名称 日历年度 牧业年度
数量 同比±% 数量 同比±%
总计 1433864 5.65 2304957 4.72
猪 29225 -23.2 59054 33.44
牛 13056 35.73 15082 63.19
其中:奶牛 2233 -3.7 2330 8.8
羊 1386676 6.28 2224404 3.87
其中:绵羊 266277 27.94 568946 49.66
山羊 1120399 2.17 1655458 -0.6
马 995 12.05 1207 58.40
驴 2085 2.11 1781 -1.9
骡 1066 -6.2 1245 -18
骆驼 761 6.28 2184 13.99
附表3:
杭锦旗2010年畜禽产品产量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同比±%
一、肉类总产量 吨 20656 1.11
猪肉产量 吨 2063 -30
牛肉产量 吨 757 17.55
羊肉产量 吨 17606 6.67
其中:山羊产量 吨 17346 14.46
禽肉产量 吨 125 -33.5
二、奶类产量 吨 13856 5.11
其中:牛奶产量 吨 12993 67.26
三、山羊毛产量 吨 381 -11.4
四、山羊绒产量 吨 939 143.9
五、绵羊毛产量 吨 3051 68倍
六、禽蛋产量 吨 700 持平
七、牛皮产量 张 5055 17.67
八、绵羊皮产量 张 87562 -1.7
九、山羊皮产量 张 614482 6.98
附表4:
2010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表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中成药 吨 346.7 石膏砖 吨 78370
日晒硝 吨 27702 无碱球 吨 14500
硫化碱 吨 25764 二甲基二流 吨 6173.5
元明粉 吨 25997 供电量 万千瓦时 18786
原盐 吨 213 发电量 万千瓦时 20659.6
附件5:
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总计 14572 14396 13466 14131
中学生 7053 5762 5719 5639
其中:高中生 1595 1514 1620 1660
小学生 5480 6182 5336 5344
幼儿 2039 2252 2411 3148
附件6:
2010年城乡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每百户拥有量
指标名称 单位 农牧区 城镇
家用汽车 辆 15 29
摩托车 辆 103 92
自行车 辆 88 162
其中:电动自行车 辆 72
洗衣机 台 85 102
电冰箱 台 69 116
计算机 台 25 78
微波炉 台 8 22
彩色电视机 台 103 120
固定电话 部 34 38
移动电话 部 206 242
附件:
部分指标解释
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轻重工业总产值的划分也是按“工厂法”计算的,即一个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轻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轻工业总产值;一个工业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重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重工业总产值。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工业增加值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