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用香精 香味质量通用评定方法(YC/T 145.8-1998)

颁布时间:1998年收录时间:2009-07-07

前 言

  本标准为烟草用香精香味质量的评定提供了一种通用方法。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QB1506-1992《烟用香精》。
  本系列标准包括:
  YC/T145.1-1998 烟用香精 酸值的测定
  YC/T145.2-1998 烟用香精 相对密度的测定
  YC/T145.3-1998 烟用香精 折光指数的测定
  YC/T145.4-1998 烟用香精 乙醇中溶混度的评估
  YC/T145.5-1998 烟用香精 澄清度的评估
  YC/T145.6-1998 烟用香精 香气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YC/T145.7-1998 烟用香精 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
  YC/T145.8-1998 烟用香精 香味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YC/T145.9-1998 烟用香精 挥发性成分总量通用检测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剑平、胡清源、罗丽娜、胡军。
 

烟用香精 香味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Tobacco flavor-General method for evaluation of flavor quality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用香精香味质量的通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烟用香精。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358.1~3358.3-1993统计学术语
  GB4086.1~4086.6-1983统计分布数值表
  GB5606.4-1996卷烟 感官技术要求
  GB10220.1-1988感官分析方法总论
  GB/T14455.2-1993精油 取样方法
  GB/T16447-1996烟草及烟草制品 调节与测试的大气环境
  YC/T145.4-1998 烟用香精 乙醇中溶混度的评估
  YC/T145.7-1998 烟用香精 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

3 原理

  将一定量的待测烟用香精和标准样品分别用适当浓度的乙醇水溶液溶解稀释至一定的浓度,然后用微量注射器将此溶液分别注入未加香精和料液的单料卷烟或配方卷烟中,通过评吸卷烟评定试样的香味质量是否与标准样品一致。

4 试剂、材料和仪器

4.1 乙醇水溶液
  参见YC/T145.4。
4.2 烟用香精标准样品
  参见YC/T145.7。
4.3 试验卷烟
  根据待测烟用香精的类型,选择相对应的烟丝或烟支。
4.4 微量注射器
  10~25μL的微量注射器,精度为0.1μL。
4.5 移液管
  容量为1mL,精度为0.01mL。
4.6 滴定管
  精度为0.1mL。
4.7 具塞磨口玻璃瓶

5 试样的准备

5.1 未加香精和料液的单料卷烟或配方卷烟的准备
  按照GB/T16447的要求调节未加香精和料液的单料卷烟或配方卷烟(4.3)的水分。
5.2 待测烟用香精和标准样品乙醇水溶液的配制
  用移液管(4.5)移取1mL待测烟用香精和标准样品,分别置于具塞磨口玻璃瓶(4.7)中用滴定管分别加入适量的乙醇水溶液(4.1),使试样稀释均匀。
  注:乙醇水溶液的加入量应根据烟用香精在实际使用中的浓度来确定。
5.3 加香
  用微量注射器分别吸取10μL试样和标准样品的乙醇水溶液,将针头仔细地沿烟支中心插入烟支中,然后缓缓地边注射边将针头抽出,以便将试样溶液均匀地注入烟支中。加香完毕后,参照GB/T16447将烟支平衡24h以上,以使香精溶液在烟支中均匀渗透。
  注:在注射过程中,不得穿破卷烟纸,也不得使试样溶液渗透到卷烟纸上。

6 检验方法与步骤

6.1 检验方法
  采用三点检验法,通过评吸分别加有待测烟用香精和标准样品的卷烟(包括香气、协调、杂气、刺激性、余味)判定待测烟用香精与标准样品是否一致。卷烟评吸方法参见GB5606.4。
6.1.1 评价员
  三点检验需要的评价员数量:6个以上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价员;在条件许可时,也可由15个以上精选的评价员;或25个以上一般的评价员组成。
6.1.2 检测要求
  为评价员准备一组三个编码的试样,其中两个是相同的,要求评价员挑出单零的那一个。三个不同排列次序的样品组中,二种样品出现的次数应相等,它们是:

BAA     ABB
AAB     BBA
ABA     BAB

6.2 检验步骤
  在空气清新无杂气的评吸室内,主持人按6.1.2的要求向评价员提供一组三个编码的加有待测烟用香精或标准样品的卷烟,由评价员用感官进行评吸比较,评价员应指出三个中单零的一个。

7 结果的分析

  原假设:不可能根据特性强度将二种试样区别开。在这种情况下识别单零试样的概率为P0=1/3。
  备择假设:可以根据特性强度将二种试样区别开。在这种情况下识别单零试样的概率为P>1/3。
  该检验是单边的,检验的主持人希望知道能否将这二种产品区别开来。
  如果正确回答的数目小于表A1中的临界值,则对5%的显著水平,接受原假设P0=1/3,即认为待测样品与标准样品没有显著的差异。
  如果正确回答的数目大于或等于表A1中的临界值,则对5%的显著水平,将拒绝原假设P0=1/3而接受备择假设P>1/3,即认为待测样品与标准样品没有显著的差异。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二项分布显著性表(α=5%)三点检验法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烟用香精香味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喷雾法

B1 仪器、试剂及材料
B1.1 微型喷雾装置。
B1.2 分析天平。
B1.3 移液管:容量为1mL,精度为0.01mL。
B1.4 滴定管:精度为0.1mL。
B1.5 具塞磨口玻璃瓶。
B 1.6 烟丝:根据烟用香精的类型选择相对应的单料烟丝或配方烟丝。
B1.7 乙醇水溶液:参见YC/T145.4。
B2 试样的准备
B2.1 待测烟用香精和标准样品乙醇水溶液的配制
  用移液管(B1.3)移取1mL待测烟用香精和标准样品,分别置于具塞磨口玻璃瓶(B1.5)中,用滴定管分别加入适量的乙醇水溶液(B1.7),使试样稀释均匀。
  注:乙醇水溶液的量应根据烟用香精在实际使用中的浓度来确定。
B2.2 加香
  称取50g烟丝(B1.6,精确到0.1g)于适当大小的征玻璃容器内,用天平(B1.2)分别准确称取2.00g(精确到0.01g)待测烟用香精和标准样品于微型喷雾装置内,用微型喷雾装置均匀地将香精乙醇水溶液喷洒到烟丝上。参照GB/T16447,将烟丝平衡24h以上,以使香精溶液在烟丝中均匀渗透,然后将烟丝卷制成每支含烟丝0.8g的烟支,供评吸用。
B3 检验方法与步骤
  见第6章检验方法与步骤。

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