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江吃烟叶差价“烟虫”领刑

2007-01-16来源:《四川日报》作者:刘先贵 苗志勇 谢离江
  四川省南江县烟草专卖局张晓武、岳长久采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私刻公章等手段贪污、挪用公款共160余万元,近日,被巴中市巴州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16年有期徒刑和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张晓武1996年被南江县烟草专卖局派驻河北省张家口市卷烟厂负责本单位烟叶销售及货款回收工作。1997年,张晓武与本单位岳长久商量,变更销售烟叶等级,吃差价款。张晓武采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法,将销售给张家口卷烟厂的烟叶等级变更后所产生的烟叶差价款及地区与地区间的烟叶差价款共计554667.60元截留。张晓武还将单位烟叶款105万元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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