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结构的品牌培育”工作模式的思考

2017-03-27来源:邯郸市局(公司)作者:石向东

  品牌培育,要求烟草工商双方利用卷烟销售网络和终端资源,对卷烟品牌进行培育推广,促进卷烟品牌的健康成长。稳销量、提结构要落实到品牌培育这项核心工作上来。基于此,笔者结合当前的营销工作实际尝试提出“提结构的品牌培育”工作模式,力图通过工商双方密切协同,在卷烟消费人群数量既定的情况下,使消费结构提高1~2个档次。

  在实际操作中,要按照“培育什么、由谁培育、如何培育、确定培育效果、如何考核”五个步骤有序开展工作。

  培育什么——选择培育对象。对当地上一年度的全年卷烟销售数据进行统计,绘制“各价位段卷烟销量柱状图”。通过系统性分析,首先,确定出本地市场销量最集中的三个价位段;其次,分别在高于上述三个价位段1~2个档次的价位段中选择目标培育品牌;再次,根据“市场有需求、行业有导向、烟叶有优势、合作有深度”的原则确定出要重点培育的品牌规格。

  由谁培育——明确培育主体。将品牌培育的责任主体分为一线营销人员、管理层营销人员、非营销人员、零售客户四部分,不同责任主体在品牌培育过程中承担不同的工作内容。客户经理要在所辖区域找出销售空白点,进行上柜引导;指导零售客户进行品牌创意陈列;对品牌卖点进行口口相传,提高目标品规的提及率、关注度。地市级烟草公司的营销管理部门要在货源供应环节,对既定规格进行调控,为目标品牌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协同工业企业召开品牌文化宣讲会,开展品牌文化大讲堂活动。实施全员营销,配合营销人员积极推介重点培育品规,营造品牌培育氛围。由客户经理对零售客户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在客户培训环节丰富有关品牌培育的内容,引导零售客户进行自主培育,提高培育能力。

  如何培育——确定培育方式。确定培育对象、明确培育主体之后,接下来要面对的是品牌培育的核心环节——品牌培育方式。培育方式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培育效果。一是进行市场调控。营销管理部门要对销量和单箱数据实行日监控,对四五类烟的投放节奏进行调控。二是开展查漏补缺。以县级局(营销部、分公司)为单位调出近三个月购进过批发价在“目标培育品规”价位的卷烟,但未上柜“目标培育品规”的零售客户,由客户经理指导其进行上柜和陈列,提高“目标培育品规”上柜率,填补市场空白。三是进行优化陈列。要求县级局(营销部、分公司)对每个“目标培育品规”进行终端特色陈列的户数不低于该辖区零售客户总数的6%。四是开展产品文化宣传。组织开展品牌文化大讲堂活动,提高全员品牌培育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指导零售客户开展品牌培育活动。以县级局(营销部、分公司)为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品牌文化宣讲会,每场邀请的零售客户不少于50人,由工业企业业务代表进行品牌文化现场讲解。同时,各县级局(营销部、分公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品牌文化宣讲活动,由内训师进行讲解,每次邀请10~20名零售客户参加,小班授课,提升授课质量。五是进行驻店营销。客户经理每月选择3名零售客户,在不同工作日开展3次驻店营销,一方面对卷烟品牌开展文化宣传,提升品牌价值;另一方面向零售客户面授经营技巧。

  确定培育效果——把握培育状态。为确保卷烟结构有效提升,地市级烟草公司对所培育品规的目标销量进行预判,逐一计算出增加量,以及对应品规的减少量,在预估的前提下,计算出结构提升值,以此为目标,实时关注品规销量走势,明确品牌培育状态。

  如何考核——实施过程控制。地市级烟草公司对品牌培育考核应由关注结果向关注过程转变,一方面进行营销目标评估,通过系统调取数据、电话调查两种方式,统计“销量”“知晓率”“上柜率”“再购率”等指标;另一方面进行培育效果评估,由“营销管理督察考评组”每月走访客户,每季度覆盖全部营销部,实地考核品牌培育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品牌文化宣讲会次数、驻店营销次数和质量等,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培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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