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培育“四宜四忌”

2016-11-01来源:东方烟草报作者:肖东军

  品牌培育工作是烟草商业企业的重点和难点,提高品牌培育效率既可节约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成本,又可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实力、满足市场品牌结构和消费需求,提高行业发展水平。

  品牌选取宜“爬罗剔抉”,忌“细大不捐”。在选取适合培育的卷烟品牌时,既要考虑待培育品牌的价格因素、本地消费者吸食习惯、市场定位,还要考虑同价位竞争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生命周期等因素,结合品牌集中度、区域市场整体消费梯次等因素,认真做好品牌引入前的市场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掌握充足、真实的市场信息,从众多新品卷烟中挑选培育对象。

  客户选取宜“精挑细选”,忌“大水漫灌”。品牌培育的初期要采用合适的投放策略,根据卷烟价位选取合适的投放对象,不宜不加选择、面向全部客户投放。高价位的新品可以选择消费活跃、营销能力强、业务档位高的城区繁华路段客户,并将投放客户数量控制在全部客户5%以内;中档价位的新品可以选择消费结构高、接受能力强的商业贸易区客户及乡镇现代终端客户,投放客户不宜超过全部客户10%,有计划、逐步进行市场投放。

  品牌上柜宜“循序渐进”,忌“一曝十寒”。品牌培育长期而艰巨,零售客户、消费者对新品牌的认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耐心的坚持。营销人员引导经营能力较强的客户在柜台的“黄金位置”进行陈列上柜,不能在新品刚上市时督促客户陈列,一段时间之后便不管不问。通过营销人员和零售客户的共同努力,以点带面、以点带线,逐步扩大上柜客户数量,提高新品牌培育的成功率。

  培育过程宜“沟通互动”,忌“我行我素”。品牌培育过程中,营销人员不能一味向零售客户灌输各种理论知识,使品牌培育变成营销人员的“独角戏”,需加强沟通,增强互动。营销人员及时向零售客户宣传新品卷烟的企业文化、品牌卖点、吸食口味,以方便零售客户及时向消费者宣传推介。在日常工作中定期了解零售客户的动销率、再购率,利用上门拜访、电话沟通、即时聊天工具等收集整理零售客户对新品的反馈,使需要培育的品牌能更快更好地被消费者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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