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培育之“博弈”

2013-09-03来源:浙江慈溪市局(分公司)作者:唐忠权

  博弈论是指在一定的游戏规则约束下,基于直接相互作用的环境条件,各参与人依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选择各自的策略及相应的行为,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笔者认为,作为一门管理科学,博弈论对当前行业的卷烟品牌培育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一要注意谋定而动。这是博弈论的核心所在,也是品牌培育所要强调的第一要义。

  谋定后动,谋在先,动在后。一个品牌在市场的投放培育,首先要做的前期工作就是市场调研,试点试销,然后才是批量投放,逐步铺开,直至全面推广。这当中,就要把握好四点:

  首先前期的市场调研不可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经过市场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才能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其次是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即行业与零售客户之间究竟是合作还是竞争关系,也就是要把握好行业与零售客户间的利益同享问题,我们任何时候搞任何形式的品牌培育都不能损害零售客户的利益,或者说与零售客户的意愿相违背。

  再次是要学会换位思考,多站在零售客户角度想想,一个新进品牌的投放或已投放品牌的扩量推广,究竟给零售客户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反之,这一切又将如何。

  最后是领先一步、胜人一筹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把握品牌投放、培育的技巧问题,成则顺水行舟一日千里,败则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二要做到目标趋同。在博弈中,合作双方如果希望得到对方的信任,就要让对方相信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

  这里要强调的是沟通,因为沟通的有效性往往来自于利益的一致性。我们开展品牌培育,在提高经营赢利能力这一点上,与广大零售客户的目标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我们与零售客户的沟通具有利益的一致性,不会存在根源性的障碍,关键是方法是不是恰当。所以,我们在向零售客户推荐品牌、开展骨干品牌培育的时候,要牢牢把握双方利益相同的原则,要悉心指导,帮助零售客户克服品牌培育上的消极思想、掌握科学的品牌培育技巧,并严格遵守规范诚信的经营原则,最大限度保证零售客户的经营收益。

  三要学会轻重取舍。博弈论强调,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在实际的品牌培育过程中,我们不时会碰上令人尴尬或头痛的事情,如一段时间的品牌滞销,或适销货源跟不上市场节奏等,这些均会让零售客户对品牌培育失去信心,甚至会迁怒于客户经理。对此,我们必须好好反思一下,多讲方法少讲借口,多讲主观少讲客观。对于由方式方法不对路引发的矛盾,我们要善于抓住造成这种矛盾的主要原因去分析去思考:如果是方法策略方面的问题,该调整的调整,该转变的转变,使之朝有益于客户合理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如果是客户方面问题,我们则要分清楚是非,凡有违于规范经营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确因不动销而降价销售的,要善加引导,使之步入正轨。对于这一点,客户经理在日常的品牌培育工作中要学会分辨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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