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品牌营销应做到“三活”

2010-10-22来源:江西中烟作者:张弘强

  营销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营销工作的实质是寻求投入与产出比的最大化。作为烟草行业营销来说,营销工作受到《世界烟草框架公约》等诸多法规的限制,更使烟草品牌营销在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近年来,围绕树立品牌形象,金圣品牌营销工作取得了突出进展,为进步树立品牌形象,拓展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笔者认为,作为金圣品牌,在营销方面,面对其他品牌的激烈竞争,更应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新情况、新特点、新形势的分析和研究,使营销工作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目标任务相适应。具体为说,应做到三个方面的“活”。

  一是营销方案在具体实施上要“活”。

  营销工作,需要整体策划。策划营销方案,一般经过了反复推敲才能定稿。笔者认为,即便是这样,制定完成后的营销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也应考虑各个地区的差异,切不可千篇一律,一视同仁,即不可执行得太“死”。在营销工作开始前,应该对目标地点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包括当地的风俗习惯、民族构成、社会禁忌等。由于品牌营销对象的知识、能力、性格、所处地域不同,也可能会使同一营销方案的效果不同。因此,在营销内容上,既应要考虑到整体方向的一致性,也应做到因地域而异,因营销对象的民族、当地的风俗习惯而异,尤其是切记不能与当地的禁忌发生冲突,否则不但达不到预期目标,甚至会适得其反。

  二是要把营销的主体意识激“活”。

  一件工作干得好不好,能否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十分关键。营销人员是营销工作的主要执行者。一般来说,营销人员最主要的激励方式就是与销售业绩相挂钩。但是,这也有一个度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注重营销人员的主体作用,切不可仅采用高压政策、下指标的方面来“刺激”营销人员的积极性。要充分采取多种形式,使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真正实现营销工作的以人为本,努力开发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营销工作当中。

  三是要把营销的开展时机选“活”。

  营销工作的效果好坏,与营销时机的选择有着很大的关键。选择的好,会事半功倍,反之,则可能会事倍功半。近年来,金圣品牌在营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营销工作开展时机选择正确有着很大的关系。金圣打的是“爱心牌”,因此,选择了“新生入学、救助灾区”等诸多有利时机。在这种特殊时机的背景下,由于各种媒体的关注,使金圣的营销做到了“借鸡生蛋、借船出海”,使营销工作潜移默化当中产生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在事前动员、事中引导、事后总结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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