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栽国外成功经验 开创营销活动新局面

2009-06-02来源:黑龙江富裕县烟草专卖局作者:魏洪海

  永旺集团是现今日本最大的流通集团,它的前身是创建于1758年的冈田屋,在当时经济面临严重不景气的情况下,它始终坚持独特的“顾客第一”的原则,从而渡过了困境,开创了一番宏伟的事业。

  第一次世界大战从1914年开始到结束历时四年,日本由于战争特需,催生了巨大的“经济泡沫”。战后,日本经济陷入了艰难的困境。投机热急剧降温,物价暴跌,商家纷纷破产、倒闭。然而,同样处于危机之中的冈田屋却采取了“越是不景气,商品越是丰富”的营销策略,很快将手中的商品全部抛售,然后将得到的资金继续收购廉价的商品,不停地进行销售。这种逆向思维给冈田屋带来了不多却可靠的现金收入,吸引了大量顾客,逐步得到了顾客的信任,为其生存提供了保障。

  在其他同行业者相继倒闭的情况下,冈田屋却奇迹般地渡过了经济危机,逐步发展成为了日本知名的一流企业。从永旺集团战胜危机的经历来看,我们或许应该得到这样的启示,目前在全球蔓延的经济危机固然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麻烦和困难,可能会造成大量企业的破产和倒闭。但是,企业不应该因为经济危机的到来而就此止步,停滞不前。我们要更多的思考如何应对经济危机,积极寻找更好的出路,全新转变思路,谋求更快发展。

  尽管卷烟经营企业由于在专卖政策与管理体制的保护下,受到危机影响较小。但是,永旺集团“顾客第一”的营销战略与发展思维还是应该值得深入学习。卷烟经营企业作为特殊商品流通企业来讲,开展卷烟营销活动应该是其得以有效发展的前提和关键所在,而在实施卷烟营销活动中必须接触到服务终端与广大卷烟消费者。能否从当前卷烟零售市场的需求出发,真正提升卷烟零售业户的地位,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将成为影响卷烟经营企业发展的关键。

  这就需要卷烟经营企业必须深入研究如何有效提升卷烟零售业户的市场地位,研究更为实效的卷烟营销措施和手段,进一步加强卷烟营销队伍的管理与监督,使之能够正确树立服务对象至上的营销观、服务观,为卷烟营销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从这个层面来看,卷烟经营企业转换营销服务理念和提升营销思想必须成为提升营销质量与效率的切入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服务对象至上,切实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实际上,提升卷烟零售业户的市场地位,归根结底,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卷烟零售业户营销自主权,减少行政干预的层面和不必要环节,从而,更好地充分发挥卷烟零售市场的主导作用。

  提升服务对象的市场地位,就需要卷烟经营企业为其提供更为有效、周到的服务。

  卷烟经营企业所开展的营销活动主要是围绕零售业户的经营指导、品牌培育、政策宣传、卷烟配送、信息服务等内容展开。卷烟经营企业在以往的营销活动中过分注重行政措施的应用,只是一味地强制卷烟零售业户被动接受企业的卷烟营销政策和规定、要求,忽略了对卷烟零售业户的营销指导与细节服务。即使采取了一些服务措施,也仅仅是表面的、形式上的卷烟营销措施。

  随着卷烟零售市场的深入发展,卷烟零售业户所需要的营销服务活动也有所转变,他们更多的是关注卷烟零售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方向,特别是卷烟品牌投放等方面的政策变化。这就需要卷烟经营企业为其提供更加到位的营销服务,同时,也对卷烟营销服务的精细化与实效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卷烟零售业户提供服务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还是为了能够进一步与卷烟零售业户建立稳定的营销关系,形成更为可靠的营销终端群体。从这个角度来说,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就是需要与卷烟零售业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与良好的关系,切实为卷烟零售业户解决营销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不足,着力构建更为高效的卷烟营销服务体系。

  切实为卷烟零售业户着想,保持良好的“诚信度”,真正为卷烟零售业户奉献一片诚心。

  开展卷烟营销活动的首要条件必须是与卷烟零售业户建立良好的诚信关系。而诚信的前提应该以规范、有序、高效的营销政策和营销措施以及营销活动作为树立诚信意识的根本保证。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任何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都必将受到市场导向作用的影响。卷烟经营企业也不例外,其所开展的卷烟营销和业户服务活动必然受到卷烟零售市场需求的影响和约束。这就需要在开展卷烟营销过程中必须尽力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强制约束行为,更不能允许诸如卷烟品牌搭配营销、组合销售等违法侵害零售业户利益的行为发生。

  就个别卷烟经营企业目前所开展的卷烟营销活动来说,仍然存在着过多的不和谐因素,损害卷烟零售业户的违规营销行为时常出现,零售业户对此存在颇多意见,极大地影响了卷烟经营企业的良好形象。以规范营销促进诚信服务,以业户至上增强诚信意识,增强卷烟经营企业的诚信服务能力和水平,应该成为提升卷烟零售业户地位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也应成为转变卷烟经营企业服务理念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如果卷烟经营企业一味地与卷烟零售业户的经营需求相背离,不讲求诚信服务意识,缺乏维护卷烟零售业户利益的战略眼光,那么,只能使得卷烟经营企业走经营活动向相对孤立的尴尬层面,无法得到广大卷烟零售业户的支持与信任,更不能取得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的认同与接纳。这种情况的出现,只能使得卷烟营销活动变得举步维艰,困难重重,不利于整个企业的长远发展。

  拓展营销思维,深入挖掘深层次的卷烟营销服务内容。

  在与卷烟零售业户接触过程中,经常会听到业户对卷烟经营企业提出的一些建立与看法,特别是在卷烟品牌投放和营销服务等方面问题比较集中,反映较为强烈。究其原因是受到卷烟品牌调整、压缩、削减等政策层面的影响。由于卷烟营销人员的指导与服务以及宣传工作不到位、不精细,直接导致卷烟零售业户对品牌投放情况以及政策要求认识不深,思想转变相对滞后。而卷烟营销服务缺乏实效性,网上订货与营销、配送等环节联系不紧密,沟通不深入,导致一些营销服务活动出现偏差,降低了卷烟零售业户对企业服务指导的认同与支持。

  因此,卷烟经营企业必须提升营销人员的服务意识,以全新的思维看待卷烟营销活动,为卷烟零售业户的经营活动提供更为高效、科学、规范的指导与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发放政策宣传单、品牌投放情况表、营销联系卡等形式,进一步顺畅企业与业户之间的营销沟通和联系渠道,真正在卷烟企业、营销队伍以及卷烟零售业户之间建立起一套连接内外,沟通上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营销机制,真正形成营销服务的制度化、市场化与精细化。

  减少过多的行政限制,保持卷烟零售业户经营活动适度的“自由性”。

  这里所说的“自由性”,绝不是说放任卷烟零售业户随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开展违法违规的卷烟营销活动,而是在坚持守法经营的基础上,卷烟经营企业为卷烟零售业户的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空间,使其能够根据自身所处的消费环境、消费层次、消费能力以及消费群体等情况,开展符合实际需要的卷烟营销活动,而不受到卷烟经营企业过多的行政干预与限制。

  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卷烟经营企业必须依据守法经营情况对辖区内的卷烟零售业户进行合理分类,减少对守法意识较高,规范经营的卷烟零售业户的执法检查频率,同时,应该着重与其培养良好的协作关系。这样才能真正与卷烟零售业户建立一种互利共赢的服务与营销关系。如果卷烟经营企业不分轻重,脱离实际,对卷烟零售业户一味地采取高压政策,采取逐户检查与治理的方法和措施,只能会降低卷烟零售业户的营销积极性,影响其正常的卷烟营销活动。

  总而言之,卷烟经营企业必须进一步增强卷烟营销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卷烟营销指导与服务理念,正确树立“以人为本、业户至上”的卷烟营销服务观念,使得卷烟营销活动步入市场化、规范化的轨道。卷烟营销活动必须有效借鉴与吸收更为先进、科学、实效的经验和作法,取彼之长,为我所用。只有这样,才能在全面推进新型卷烟营销模式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卷烟营销服务措施,使之更加适应当前卷烟零售市场消费需要,从而,更好地建立和规范和谐、高效的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开创卷烟营销活动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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