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经济时代,媒介传播的作用可以说日趋重要和具有不可替代性,它已成为现代营销生命整体的一部分。故,每年央视的黄金广告“标王”亦不断上演着商界“生、旦、净、丑”名角追逐的戏码,“芙蓉姐姐”也可借助网络舞动在人们的视线中,其重要性不言而语。
卷烟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可消费性,在品牌经济时代势必需要通过传播媒介向公众传递最新的、安全的、可靠的卷烟产品信息。同样,在国内卷烟工业生产制造商非高度集中的情况下,也需要借助媒介为其提供有序的竞争环境。但《框架》的实施无疑将其逼入了“冷宫”。所以,在新形势下创新媒介传播方式,自我借助、挖掘有效资源将是国内烟草行业“自寻出路”的最后一根稻草,亦是在工商协同营销新形势下的一种有益探寻。
1、及时跟进宣传,保持责任烟草良好形象。卷烟外包装变更是目前卷烟工业和商业企业在《框架》实施下首先需要面对消费者的一道“心坎”。在这过程中,商业企业特别需要做好正面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突显责任烟草的良好形象,淡化包装变更后社会公众对烟草行业的负面舆论影响。
2、创新明码标价,在一小方天地中做“大文章”。明码标价制度实施已久,对其的维护也成为广大客户经理最为头痛和繁琐的工作。一方面,客户的卷烟柜台形状各异,对原先的标价摆放造成很大的不便,客户最关心的就是怕标价覆盖卷烟盒包影响出样。另一方面,是没有一种有效的标价承载工具,不能有效解决客户在货源断档情况下标价的自律维护问题。虽然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已创新了“标价尺”这一承载工具,但从日常的实施情况来看,它只是帮助客户经理减轻了维护工作量但没有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过,从目前卷烟盒包装变更中我们是不是可以做以下尝试:
1、充分利用“警示语”位置,设计其大小对应的明码标价签,利用盒套将其覆盖在卷烟盒包上。一来,可以减少卷烟消费者在购买卷烟时的消费紧张情绪。二来,也可美化卷烟包装的整体出样。同时,使用标签盒套,不但可以便于标签的变更,提高其重复使用率,还可以在盒套正面印上“此烟已售罄”的字样改变零售客户胡乱摆放的习惯。
2、在合乎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下可以简化标签内容项,有效利用标签空间,使之成为卷烟品牌形象或商业企业自我文化宣传的新媒介。在卷烟包装变更后,其包装形象的一体性已向上延伸,可以将标签上与包装信息相重复的部分去除,比如卷烟名称、产地等,将其价格、规格等字体放大。这样不但可以去除标签信息的累赘感,也可方便零售客户同价位卷烟的摆放。其次,可以充分利用标签空白位置印上商业企业的企业文化或服务品牌名称、口号或全国重点培育的广告词,也可在标签的底色上印上商业企业或全国重点培育品牌的LOGO,以此增加明码标签的附加功能。
3、适时“过度包装”,延伸附加包装价值,突出外包装整体性。送烟送酒是中国人传统的送礼必备品,但在目前卷烟条外包装上大而醒目的“警示性”标语存在势必影响送礼者的积极性,所以,“过度包装”将重新回到我们的视线中。现在的商品经济中其实对产品的过度包装有贬有褒,无一定论,笔者认为关键是营销者的初衷和消费者的接受态度。就卷烟而言,目前的“过度包装”恰如时机。首先,在平时的市场走访过程中零售客户就存在需要条包装袋的需求;其次,将条包装进行适度的再包装可以避免送礼者的尴尬(警示性标语的存在),也可淡化收礼者的抵触情绪;第三,充分利用外包装袋或包装品的空间进行卷烟文化宣传、卷烟品牌形象宣传、卷烟信息传递和商业企业理念的宣传,将其作为新的宣传“阵地”。
4、想客户所想,延伸消费者服务功能。卷烟是目前中国消费者红白喜事的必备品,现在外包装上的“警示性”标语势必会对他们消费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其转化为可供卷烟产品和文化宣传的新途径也是大有文章可做。我们可以根据红白喜事的不同需求制作不同版本的装烟筒赠送给消费者,其不但可以解决放整盒卷烟的不利影响,同时还可利用筒外的空间结合品牌内涵和特定场所环境印上不同的示语进行品牌形象宣传,比如“大红鹰祝你事业飞翔”、“比翼双飞——白沙”等。
5、合理利用“警示性”标语,助力品牌宣传。警示性标语是把双刃剑,其有不好的方面,但是如果能利用恰当却能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比如,“劲酒”有句很著名的广告词——“劲酒虽好,可别贪杯哦!”,在这当中一方面给消费者一种企业负责、关心消费者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也从反面衬托出其产品的优质。卷烟和酒其实有很多类似的地方,我们其实也可借助“警示语”来进行卷烟品牌的宣传和推介,比如“虽然您最爱白沙,但请您控制每天的吸食量!”,这不但能帮助品牌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也向消费者进行了很好的推介,同时也符合《框架》的宣传要求。
“很多时候当上帝将门关起来的时候,肯定会为你留下一扇窗”。笔者上面的粗浅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众人拾柴火焰高,让我们以创新的思维来迎接这场即将到来的“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