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体验营销之思考

2008-05-08来源:福建晋江烟草作者:施俊貌
  在产品与服务日趋同质化的现代市场经济中,营销也从产品至服务不断内化至消费者的个人体验。企业通过为消费者提升一种超出产品与服务的个性化体验,达到使消费者认知、喜好并购买某个产品的最终目的。在各个行业都在为使消费者能够认知并接受某一品牌而千方百计为顾客设计一些独特性的体验营销。烟草行业在不断的市场化情况下,为使自己的品牌在消费者心中产生共鸣,在卷烟品牌的整合中独立鳌头,体验营销作为一种为消费者带来新的品牌价值的营销手段也在不断地被尝试使用,如卷烟的广告、品吸、促销等活动。
 
  然而随着世界总体控烟形势的发展,卷烟品牌文化的传播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加以产品沟通收益的考虑,烟草企业也都在寻找更为有效的传播渠道。在卷烟中高端产品的传播沟通中,其目标受众群体主要是有稳定的收入、较强的购买力、较高的新品接受愿意度。而这样特征鲜明的人群就是在一些特殊场合聚集,比如酒吧、KTV、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这与高端烟的目标受众“不谋而合”,也使得娱乐场所终端成为了国内、外烟草公司非常重要的品牌宣传及高端产品消费引导的黄金口岸。在国外,特营场所作为卷烟品牌培育载体已基本成熟,但在国内,仍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充分体验营销的力量,拉近企业与消费者间的距离,达到最终的吸引消费者、促成消费的目标,也正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之一。
 
  体验营销是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满足消费者的体验需求为目标,通过对消费者的感官、情感、思考、行动和联想等五个方面进行思考组合设计而成的一种营销方式。它需要将顾客心中的需求挖掘出来,与企业、品牌所要传递的信息进行重新整合,通过相应的体验模式进行表达。比如针对中国传统的节假日消费需求旺盛而形成的节日体验营销,消费者容易在良好的听、嗅、视觉感受基础上而产生喜欢感觉而形成的环境体验营销等等。那么作为高端卷烟这样一种特殊的产品,作为一种非日常生活需要的产品,相对于消费者而言,其产品的诉求或快乐或解放或个性,其营销手段都更需要其独特性。在这种诉求中,娱乐场所的卷烟宣传无限制性、卷烟消费群体集中、娱乐气氛浓烈、心理防御强度降低等等特性都使得娱乐场所成为卷烟品牌营销的最佳载体。体验营销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体验的强度、体验的丰富性及体验的独特性,单一的渠道或方式是很难取得体验营销的效果的。这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从消费者视觉、听觉、嗅觉、感觉、味觉等各方面营造一种环境、氛围,使消费者被吸引并参与至其中。在特营场所中的体验营销策划及实施过程中,我们同样需要紧紧地抓住以顾客为中心为一准则,再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及渠道,积极营造一个能够从多角度、多层次刺激消费者感观,吸引消费者尝试的环境,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体验环境及感受。
 
  具体到特营体验营销的具体实施上,我们可以利用特营终端的品牌形象展示,从视觉上来吸引消费者,通过制作能够体现品牌文化及产品特性的宣传图、卡等制品,并摆放在消费者目光必须或者容易经过的地方,如大堂、电梯口、吧台、包厢等,使消费者能够从视觉体验过程中,产生对该品牌或产品的一种初步感受。在消费过程中,通过现场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或答疑等方式,从听觉上加强消费者对产品的感性体验,并让消费者逐步产生进行尝试的深度体验,而企业在结合消费者需求满足而开展的现场品吸活动、满额赠送、幸运抽奖等各种或派送或折扣促销的产品推广活动,则在消费者渴望的时候给予相应的味觉及嗅觉体验。通过一系列可以贯穿客人一进门到最后结账离开这整个的消费过程的品牌传递及形象宣传,潜移默化地向消费者宣传卷烟商品,实现与消费者之间双向沟通,并迅速树立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有效地达到广告传播和产品营销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从生理层次上满足了品吸的需要,从心理层次上满足了他们尝试的欲望,从而在消费者心理上形成一种被满足的良好感受。通过这样的形式在进行卷烟商品销售及服务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能够在海量的商品信息中凸现其鲜明的品牌形象,在为商品创造流行和价值,并通过口碑传播,在目标消费群体中产生良好的品牌形象。
 
  生活的快乐可以转换为货币,企业的利润可以建筑在人们自愿追求快乐的基础上。这不仅是现代体验经济学的理论源泉,也是现代企业的创新盈利模式。同样的道理,让我们在娱乐场所快乐的氛围中,让消费者主动参与我们的活动,通过产品或品牌推广时给人们带来娱乐体验的快感,这种物质的快感确实让他们在瞬间情绪高涨,并用他们的快乐感染周围的人群,并形成一种相互的认同感和幸福感,最终让目标消费群在体验娱乐的享受中感受到品牌的文化和企业服务的理念,最终达到“体验营销”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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