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烟草:开拓品牌培育的新天地

2007-06-04来源:东方烟草报
    要做好品牌培育工作,保证卷烟市场的纯净是一个重要前提。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不断加大卷烟打假力度,突出市场监管,狠抓对大案要案源头的查处,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使长春地区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为品牌培育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长春市局(公司)局长(经理)陈建新告诉记者,在品牌培育过程中,经营规模较大、经营卷烟规格较高的重点客户是一支不容忽视的队伍。在加强对他们服务的同时,有意识地加大对他们的监管力度,对品牌培育工程的成功将产生重要影响。
 
    “四个注重”规范重点客户经营
 
    在专卖监管工作中,长春市局对重点客户区别情况分类对待,坚持注重打击一批、注重取缔一批、注重教育一批、注重扶持一批“四个注重”的做法,有效地规范了重点客户的卷烟经营。
 
    对一些不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违法零售户,长春市局采取了坚决打击的态度。2007年1月,长春市局的专卖稽查人员在某铁路货场发现了一起卷烟涉假案件的线索,长春市局南关分局立即组织人员蹲点守候了5个多小时,一举破获了这起涉案标值达27万元的假烟案。今年1~4月,长春市局共破获制售假烟案件12起,一批涉案的违法客户被严肃处理,有效地震慑了不法分子。
 
    对一些乱渠道进烟、违法销售假烟,且经教育、处罚仍不思悔改的客户,长春市局积极与工商部门协调配合,取缔了他们的经营资格。有些零售客户虽然也有乱渠道进货或者售假行为,但情节并不严重,长春市局并没有将其“一棍子打死”,而是组织这些零售客户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乱渠道进烟、销售假烟不仅损害了自己商店的信誉,更违犯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最终使这些零售客户回到依法经营的轨道上来。今年1~4月,长春市局共对138户违规零售客户进行了教育引导,使其达到了规范经营的标准。
 
    “我们所说的扶持,不仅要为重点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卷烟经营服务,还包括向经济上有一定困难的零售客户提供各种帮助,让他们能够正常地从事卷烟经营。”采访中,长春市局(公司)副局长(副经理)张波向记者介绍道。他还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今年1月,长春市局朝阳分局辖区的一位零售客户因经济困难无钱治病,前来走访的专卖人员知道后,主动向分局反映了这一情况。该分局立即出车并安排专人护送这位客户到外地看病,全局的干部职工还为其捐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像这样的零售客户,仅今年以来,长春市局(公司)就扶持了20多位。
 
    特业监管扫除专卖监管盲区
 
    一直以来,长春市的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场所的卷烟经营行为,长期游离在烟草部门的监管之外。作为烟草专卖监管的盲区,这些特业场所卷烟销售价格很不规范,而且容易成为乱渠道进烟、销售假烟等行为滋生的温床。长春市局将这些特业客户纳入到重点客户的范围,专门成立了特业分局(营销部),负责对这些特业客户的服务和专卖监管工作。
 
   “这些特业客户与一般零售客户相比,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经营的卷烟规格高,二是经营时间、经营模式和类型比较特殊,三是对烟草公司的服务要求与一般零售客户不同。”特业分局(营销部)局长(经理)刘军告诉记者,“最初,特业客户与众不同的特点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比如很多特业场所都要收门票,专卖稽查员很多时候都进入不了这些场所,就更不要提开展专卖执法了。”
 
    为了规范特业场所的卷烟经营,为品牌培育提供更加有利的环境,特业分局(营销部)结合特业客户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了一套工作方案,并采取了与众不同的服务和监管措施。他们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从强化服务入手,力争通过优质的服务换取特业客户对烟草专卖执法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除了做好电访、送货、拜访等常规服务外,他们针对特业客户的特殊要求,实行个性化的随时补货服务,保证了特业客户货源的充足,给特业客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赢得了客户的支持和理解。客户对专卖监管工作也逐渐配合起来。“以前我们去这些特业场所检查,经常吃闭门羹。现在,特业客户敞开门欢迎我们,这些场所违规经营卷烟的行为越来越少。市场纯净了,品牌培育也就有了更广阔的空间。”正如特业分局(营销部)副局长孙铭伟所言,特业分局(营销部)的成立和运转,为长春市局(公司)的品牌培育工作开拓出了一片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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