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24-05-22来源:道县统计局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各种困难挑战,全县人民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一、综  合

初步核算,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46664万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0958万元,增长4.2%; 第二产业增加值613907万元,增长5.5%;第三产业增加值1161799万元,增长3.4%。按常住人口计算,预计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7055元,比上年增长4.2%。

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21.0:27.3:51.7。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1.4%,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7%,比上年提高 1.7个百分点。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8.86%、39.36%和41.78%,分别拉动GDP增长0.79个、1.65个、1.76个百分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38.62亿元,比上年增长4.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1.7%,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比上年上涨2.8%,其中消费品价格指数比上年上涨4.6%。居民消费八大类指标中:食品烟酒类上涨10.1%,衣着类下降0.7%,居住类下降0.6%,生活用品及服务与去年持平,交通和通信类下降3.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与去年持平,医疗保健类下降0.3%,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比上年上涨2.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比上年上涨2.5%。

二、农  业

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20114万元,比上年增长4.4%;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97494万元,比上年增长4.4%。

全县粮食种植面积85.49万亩,比上年增长2.9%;油料种植面积13.71万亩,增长18.8%;烟叶种植面积3.41万亩,增长10.7%;蔬菜种植面积46.71万亩,增长1.6%。全县粮食总产量35.83万吨,比上年增长1.5%;油料产量1.83万吨,增长17.3%;烤烟产量4070吨,增长9.7%;蔬菜产量94.74万吨,增长1.8%;水果产量20.39万吨,增长7.5%。全年生猪出栏60.72万头,减少0.88%; 牛出栏7.01万头,增长7.35%;羊出栏16.21万头,增长9.16%;禽蛋产量0.48万吨,增长29.73%;水产品总产量2.83万吨,增长2.4%。

全县拥有农业机械117133台,比上年增长2.5%;机械总动力592619千瓦,比上年增长2.5%。新推广补贴农机具3500台(套),完成农机购置补贴1100万元。

全县农网升级改造行政村212个,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49座,建设高标准农田26.29万亩。完成移民避险解困1378户4693人。危房改造185户,解决农村饮水安全16.61万人。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2021139万元,比上年增长3.8%;实现工业增加值479764万元,比上年增长5.0%。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20家。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全县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1508025万元,比上年增长4.8%;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400770万元,比上年增长5.5%。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主要工业产品中, 锂离子电池80.8万只(自然只),增长19.5%;集成电路274.3万块,减少22%;电子元件0.98亿只,增长19.5%;印制电路板19.9万平方米,增长29.8%;服装975.7万件,增长11.2%;手提包(袋)、背包134万个,增长4.0%;鞋3244.9万双,增长3.2%;硅酸盐水泥熟料113.6万吨,增长0.2%;水泥153.1万吨,增长3.0%;商品混凝土109.8万立方米,增长14.5%;砖6.6亿块,增长38.3%;钢化玻璃22.9万平方米,减少6.5%;纸制品1.3万吨,增长21.8%;高岭土(瓷土) 85.7万吨,增长12.3%;大米7.1万吨,减少0.4%;精制食用植物油1.02万吨,增长2.6 %;冷冻蔬菜29369吨,增长13.0%;化学试剂0.56万吨,增长4.2%;铁合金2.3万吨,增加12.7 %;铸铁件0.12万吨、铸钢件0.16万吨;液压元件4.7万件;金属紧固件0.6万吨,增加14.2 %;灯具及照明装置11.9万套(台、个),增长16.2%;自来水生产量0.2亿立方米,持平。

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3.27 亿元,比上年增长2.2%;实现利税总额3.65亿元,比上年减少11.5%,其中利润总额1.66亿元,增长12.8%。

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34143万元,比上年增长7.8%。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完成产值344739万元,比上年增长12.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76.2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5%;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16.8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2%。

四、服务业

全年全县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88537万元,比上年增长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76425万元,下降2.0%;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4588万元,下降11.8%;金融业增加值76485万元,增长5.5%;房地产业增加值189005万元,增长7.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28339万元,增长23.3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50290万元,增长2.5%。

全县全社会各种运输方式累计完成客运量526万人,比上年减少39.5%;完成旅客周转量28572万人公里,减少30.5%。完成货运量895万吨,减少2.1%;完成货运周转量208202万吨公里,减少2.5%。

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2918.32公里,比上年增加3.4%。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7公里。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942279万元,比上年增长25.0%。全县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43万户,比上年增长3.3%; 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9.47万户,比上年增加6.1%;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9.38万户,比上年增长14.8%。

五、贸易和旅游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6136万元,比上年下降3.3%。分地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01907万元,比上年下降4.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4229万元,比上年下降0.6%。按行业分,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705458万元,下降2.3%;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60678万元,下降13.9%。

全年全县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714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4.3%。其中:出口总额26958万美元,增长35.5%;进口总额184万美元,下降41.2%。

全年实际到位外资1380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8.0%;实际到位内资51.39亿元,比上年增长24.7%。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旅游总人数442.58万人次,比上年减少7.8%;实现旅游总收入37.9589亿元,减少5.9%。国内游客一日游比重12.5%。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48653万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产业投资完成991940万元,同比增长5.3%,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56.0%。产业投资中的工业投资完成545068万元,增长33%。工业投资中的工业技改投资完成148776万元,增长0.3%。工业技改投资占产业投资比重为15.0%,比重比去年同期降低0.7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完成282689万元,增长77.0%,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产业投资比重为28.5%,比重比去年同期上升11.5个百分点分。全县在建项目290个,比上年减少135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90个,减少114个;全年投产项目193个,比上年减少125个。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103个,比上年增加18个,完成投资1104433万元,比上年增长47.8%。

全县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189005万元,比上年增长7.2%。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4887万元,比上年增长13.3%。全年房屋施工面积108.3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4.1%;竣工面积50.84万平方米,增长14.1%。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50.84万平方米,增长14.1%;商品房销售额28.83亿元,增长26.6%。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48554万元,比上年减少0.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6406万元,增长6.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536万元,比上年增长8.3%。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215915万元,比上年增长10.8%,比年初净增21526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841952万元,增长10.1%,比年初净增168643万元;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269740万元,比上年增长18.7%,比年初净增199955万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003106万元,增长18.3%,比年初净增155511万元。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27205万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0308万元,增长8.7%;人身险保费收入16897万元,增长8.5%。年末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18007万元,比上年增长42.5%。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8638万元,增长46.2%;人身险赔款和给付支出9369万元,增长39.2%。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职业中学2所,在校学生6019人,毕业生2912人;普通中学40所, 比上年增加2所,在校学生48296人,毕业生14443人;普通小学234所,比上年减少52所,在校学生62725人,毕业生11223人;幼儿园(班)203所,在园(班)人数29098人;特殊学校1所,在校学生84人。全县教职员工9168人,其中专职教师8042人。全年新增城区学位19375个,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129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220,补充新教师1085人;优化体质农村教学点43个、暂停办学点117个。全县二本及以上上线1205人,比上年增加179人,增长17.4%,连续五年大增长;一本上线453人,比上年增加94人,增长26.2%。

全县共完成研发经费备案企业5家;其中2家企业申报了研发经费奖补,21家企业进行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8家,其中2家入围省赛,获得省优秀企业称号,8家企业通过高企认定。科技创新工作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拥有文化产业单位约702家,其中产值1000万元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5家,比去年增加13家。规模及以下145家,文化及相关产业个体户数量545家,比去年增加15家。全县2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好了独立设置的综合文化站,369个行政村(社区)均已完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有率达100%,合格率75%。整合资源兴建大型图书馆1个,提质改造街道图书馆4个,兴建机关智慧书屋4个,文图总馆全面改造,分馆22个、3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全年开展“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共计86场;推出各类免费文化艺术培训班20余个,接待学员1000余名,疫情期间创作展出作品30余件。成功申报《道州风药》、《土法榨茶油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道州龙船赛》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陈树湘纪念园—何宝珍故里(忠诚小镇)和濂溪故里两个创4A景区成功通过省级专家景观质量评定工作,正式进入4A景区系列,道县成功跻身全国重要节点县和全省4个重点示范县。成功推介“两河口生态文旅示范村”和“葫芦岩红色文旅示范村”为特色文旅示范村,新增4家民宿客栈。道县被省文旅厅、省气象局评选为全省8个之一的“湖南省夏季避暑胜地”,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

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 507个。其中:医院13所,卫生院24所,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共50个;拥有床位总数3803张,比上年增加305张;卫生技术人员3732人,比上年增加30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569人,注册护士1713人;全年总诊疗人次数249.16万人次,出院人次数16.56万人次。

成功组织举办了道县2020年篮球联赛,道县2020年第十二个“8.8全民健身日”体育项目展示,道县2020年广场舞大赛,道县2020年青少年游泳比赛,道县2020年“树湘杯”职工气排球比赛。成功举办湖南红博会系列活动,“巅峰湖南.2020”六大名山登山赛活动。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96元,比上年增长6.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32元,比上年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73元,比上年增长7.1%。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609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411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80人,发放创业贷款381笔5860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709人次。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7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53万人。省定53个贫困村出列,脱贫12270户47273人,179户643人实现异地搬迁,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脱贫清零目标。全县338户975名未脱贫对象全部脱贫,实现全县所有贫困对象脱贫、贫困村出列目标。

十一、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0%,县城建成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4,较上年下降0.33%,排全县第2,在全省排名第10。PM2.5浓度为16μg/m3,同比下降20.0%,PM10浓度为40μg/m3,同比下降21.6%。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各断面水质优良率100%,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0吨,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156吨,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66吨。

2020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件114件(其中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件41件,12369平台信访件73件)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7.7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减少4.3%。

全县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比上年上升100.0%、100.0%,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人数为0.0090人、下降0.01%。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数据待发布,公报中不再单独发布人口和就业人员相关数据。公报中涉及的人均指标根据人口预计数计算得到。

4、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2014年起,指标由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非统计口径的数据均来自县直相关部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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