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岛市市北区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24-05-18来源:市北区统计局

  2019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国际大都市的目标要求,锚定区委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建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的新方位,统筹抓好稳增长、促转型、优环境、惠民生、增效能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平稳态势,现代产业谋划、重大项目引进、社会民生改善取得一系列新成果。

一、综合

  青岛市统计局首次统一核算并反馈结果显示,2019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912.7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171.17亿元,增长9.6%;第三产业增加值741.58亿元,增长4.6%。二次产业比例为18.8:81.2。人均GDP达到82520元。

  年末全区常住总人口111.1万人,增长0.9%。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69亿元,下降12.2%。其中,税收收入83.18亿元,下降12.7%;增值税30.66亿元,下降9%;企业所得税12亿元,下降12%;城市维护建设税5.36亿元,下降8.4%。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5亿元,教育支出17.3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8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1.46亿元。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让信息和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16个部门236项行政许可事项划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正式进入“一枚印章管审批”时代。启用全省首个审批咨询话务平台、全市首个24小时综合性政务服务自助大厅,在全市率先实现企业开办1天办结,全程电子化登记量同比增长270%。

二、新动能与创新

  “新业态”“新模式”显现活力。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网络销售额增长77.8%。“新技术”发展迅速。全区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81.7%,专业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1.7%。

2019年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22.59亿元,同比增长16.1%。29个项目获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奖。着力构建“1412”发展格局,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9个、竣工亿元以上项目21个,大项目、大平台集聚资源、汇聚流量的成效逐步显现。

三、工业与建筑业

  全区全部工业增加值65.63亿元,增长2.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1%。规模以上工业中,从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下降1.7%,重工业增加值增长9.4%。分经济类型看,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增长4.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值下降0.8%。分门类看,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下降3.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110.52%,实现出口交货值增长35.7%,利润增长24.0%。

全年资质内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90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63.9亿元,增长18.2%;签订合同额1264.4亿元,增长17.1%。

四、服务业

  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为81.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8.2%。 

表1:2019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情况

行业

增加值(亿元)

增长(%)

比重(%)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95

2.8

0.1

批发和零售业

200.63

2.2

22.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92

7.9

5.1

住宿和餐饮业

20.82

5.5

2.3

金融业

72.52

10.6

7.9

房地产业

116.18

-3.0

12.7

其他服务业

283.56

7.3

31.1

  #营利性服务业(主要包括电信、信居租文)

130.11

9.9

14.3

  #非营利性服务业

153.45

5.3

16.8

 

  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总体较快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91.60亿元,增长11.6%。生产性服务业中,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3.6%,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营业收入增长29.3%。生活性服务业中,旅游会展服务营业收入增长23.3%,医疗卫生服务营业收入增长11.6%。

表2:2019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情况

行 业

营业收入(亿元)

增长(%)

规模以上服务业

191.60

1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3.50

4.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1.33

6.4

 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

12.63

6.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6.20

23.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01

9.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75

15.4

 居民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68

8.6

 教育

0.21

-36.4

 卫生和社会工作

7.20

1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9

-7.9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4%。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36.03亿元,增长11.3%。其中,住宅投资71.89亿元,下降12.2%。商品房销售面积78.91万平方米,下降7.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65.82万平方米,下降12.5%。

表3:2019年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增速

分 类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增长

(%)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增长

(%)

总计

136.03

11.3

78.91

-7.8

住宅

71.89

-12.2

65.82

-12.5

办公楼

11.47

-9.7

4.36

-

商业营业用房

19.65

64.9

8.39

-

其他

33.02

109.7

0.34

-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8.0%。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增长7.1%;餐饮收入额增长16.3%。

  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6.2%,饮料类增长8.1%,烟酒类增长41.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8.1%,化妆品类下降0.9%,金银珠宝类增长11.2%,日用品类增长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43.3%,中西药品类增长17.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0.8%,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增长30.0%,家具类增长43.4%,通讯器材类下降0.1%,智能手机类增长162.3%,石油及制品类下降0.2%,汽车类增长1.8%。

七、对外经济

  全区实现外贸货物进出口总额244.87亿元,增长18.4%。其中,出口额123.26亿元,增长1.7%;进口额121.61亿元,增长41.9%。

  2019年,全区新批外商投资项目49个,增长6.5%;实际使用外资4.81亿美元,增长3%。

八、社会事业

  年末,全区共有中小学92所,其中,小学68所,初中24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全年初中招生0.83万人,在校生2.28万人,毕业生0.64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12万人,在校生6.11万人,毕业生0.89万人。特殊教育招生15人,在校生145人,毕业生16人。幼儿园在园幼儿3.06万人。

  全区共有文化馆2个,文化站22个,公共图书馆2处。

年末,全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31万人。其中,执业医师0.89万人。健康市北建设持续深化,新建急救站6处,建成全省首家“智慧化”预防接种示教基地,分级诊疗、妇幼保健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公共文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年开展各类文化活动2000余场、公益课堂3000余节,增设移动图书馆6处,新建成博物馆3座。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新增公共健身场所12处,71所中小学校园面向社会开放,市民健身有了更多选择。

九、城市建设

  拆除违法建设32万平方米、违法广告牌匾2万平方米,违建别墅整治任务圆满完成,持续开展占路亭体、占路修洗车点、“僵尸车”等集中整治活动,有序推进架空线路下地,整治痛点难点环境问题137个。新增环卫作业车114辆,新建改建公厕47座。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新增更换分类垃圾桶2.2万余个,建成宣教体验馆4座,综合整治老旧楼院110栋,实施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铺装地面3.8万平方米,老院落焕发新面貌。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638元,增长7.1%。

  年末,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402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数7620户。

 

注:1、公报中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区生产总值(GDP)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包括:①住本户、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含户口在本户,外出不满半年的人);②住本户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③住本户不满半年,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④住本户,户口待定的人。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为计划总投资额500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二是指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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