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生态立区、环渤海发展、工业强区、三产带动”发展战略,提出了“一区三化五谷”总体发展战略,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经济
经济增长:初步核实,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6.6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5亿元,增长14.9%;第二产业增加值63.2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58.9亿元,增长16.8%。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10.7:46.5:42.8变化为10.6:46.2:43.1。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2688元(按人民币年平均汇率折合5061美元),比上年的28353元(按人民币年平均汇率折合4188美元)增长15.3%。
财政收支: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4.9亿元,比上年下降1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8.1亿元,增长32.6%;基金预算收入16.8亿元,下降36.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三大主体税种分别为5.6亿元、3.3亿元和1.9亿元,分别增长10.8%、9.6%和123.7%。地方财政支出86.2亿元,增长7.3%。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交通运输的支出分别为8.8亿元、7.8亿元、4.4亿元和1.2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38.1%。
税费收入:全年完成税费收入总额48.8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其中:国税税收收入16.2亿元,增长5.3%;地税税费收入32.6亿元,增长24.2%。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分别完成16.8亿元、11.2亿元和9.5亿元,占税费收入合计的77%。
二、国民经济主要行业
农林牧渔业: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4.4亿元,增长16.9%。农作物播种面积27.7万亩,下降3.6%。粮食总产量7.4万吨,下降3.9%。蔬菜总产量(含食用菌)25.4万吨,下降4.3%。出栏猪35.4万头,增长2.8%。
全区观光园209个,实现总收入2亿元,比上年增长15.3%。民俗旅游农户数达3512户,接待游客346.6万人次,实现总收入1.7亿元,增长15%。设施农业播种面积2.4万亩,增长1.6%;实现总收入2.9亿元,增长13%。
工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6.2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完成工业总产值218.7亿元,增长13.5%。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产值199.1亿元,增长13.4%;规模以下企业产值17.9亿元,增长14.8%;个体工业产值1.7亿元,增长17.2%。全年完成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40.1亿元,增长11.3%。完成工业利润总额12.7亿元,下降3%。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和食品制造业三大主导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分别实现总产值101.7亿元、14亿元和11.8亿元,分别占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的51.1%、7%和5.9%。
兴谷经济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71亿元,比上年增长14.2%。马坊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7.7亿元,增长39.1%。
建筑业:全区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7亿元,比上年增长28.8%。全区109家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9.1亿元,增长79.5%。其中在本市完成产值47.3亿元,增长36.5%。建筑工程产值和安装工程产值分别为75.6亿元、3.5亿元,分别增长81.7%、41.2%。年末房屋施工面积506.1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82.7万平方米,实现竣工产值31.5亿元,增长12.3%。本年新签合同额89.7亿元,增长118.3%。
交通运输和邮政电信业:年末全区公共交通运营车辆数283辆,比上年增加16辆,运营线路49条,运营线路长度2241公里,客运量2328.3万人次。出租车运营车辆数4130辆,客运量5403.2万人次。旅游运营客车数182辆,客运量6.4万人次。
全区共有邮政局所总数21处,信筒信箱286个,已装信报箱妥投的住宅房数达到700幢,全年报刊累计1270.4万份,比上年下降5.4%,实现邮政业务总量3142.6万元,下降10.8%。
全区共有电信局所156处,比上年增加11处。固定电话用户(交换机实占容量)11.1万门,下降19.1%,覆盖全区18个乡镇街道,普及率达到26.6部/百人。住宅电话年末用户12.1万户,增加1819户。移动电话年末用户38.6万户,增加6.3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8万户,增加1.1万户。
商业贸易: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产业在地)58.1亿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33.7亿元,增长18.1%;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零售额14.9亿元,增长8.5%;商品交易市场零售额9.5亿元,增长28.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中,珠宝首饰零售额5.7亿元,增长9.3倍;机动车燃料零售额12.3亿元,增长33.1%。
全年批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数15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602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4%。
金融业:年末,全区实现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295.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6%。本币储蓄存款余额159.8亿元,增长14.4%;本币企事业单位存款134.2亿元,下降3.2%。年末,全区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103.7亿元,下降1.2%。本币短期贷款27.6亿元,增长33.3%;本币中长期贷款76.1亿元,下降9.2%。本币个人贷款28.9亿元,增长13.1%;本币企事业单位贷款74.8亿元,下降5.2%。
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按项目建设地统计,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6亿元,比上年增长28.9%。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7.5亿元,增长24.9%;农村固定资产投资43.1亿元,增长34.7%。用于基础设施投资17.2亿元,增长22.4%。用于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分别为44.3亿元和4344万元,分别增长45.8%和39.7%。
房地产开发投资40.3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商品房销售面积14万平方米,增长42.9%。商品房销售额5.8亿元,下降2.4%。
旅游业:全年旅游营业收入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7.1%;接待总人数799万人次,增长5.6%。在旅游营业收入中,住宿业收入2.3亿元,旅游区点收入2亿元,旅行社收入4209万元,旅游餐饮收入2.3亿元,旅游商业收入6.9亿元,旅游交通收入3.5亿元和乡村旅游收入3.7亿元,分别增长5.2%、51.4%、102.7%、17%、17%、8%和15.2%。
三、新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年末文化创意产业限上企业41家,全年实现收入合计9.5亿元、税金合计6286.3万元、利润总额1.1亿元、从业人员平均人数2479人。旅游休闲娱乐、广告会展、广播电视电影行业收入在九大行业中排前三位,分别为3亿元、2.2亿元和1.9亿元,分别占收入合计的31.8%、22.9%和20.2%。
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
教育:全区共有小学50所,普通中学19所,职业中学1所;相应的教职工人数分别为2460人、3264人和221人;在校学生数分别为1.6万人、1.5万人和450人;毕(结)业生数分别为2929人、5273人和191人。初中升学率为94.62%;高中升学率为87.72%。全区共有幼儿园、托儿所33个。
科学技术:全年专利申请数186件,比上年增加84件;认定登记技术合同56项,减少12项;技术交易额3124万元,下降46.6%;各类科技类项目50项,减少6项。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4家,增加8家;全市专利试点企业累计达35家,增加6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万人,增长3.4%。其中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6034人,增长11%;农业技术人员207人,增长2.5%。
文化:影剧院电影放映场次达1114场,比上年增加32场,票款收入260万元,增长24.4%。演出58场,观众达8.9万人次。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共有296个放映队,放映场次为1.7万场,比上年减少1.6万场。图书馆总藏数为151万册,比上年增长91.1%。发放借书证个数2.8万个,比上年增加1717个。业余团队达490支,业余剧团48支。举办大型文艺活动120次。
卫生:全区卫生机构达100个,编制床位数1860个,卫生机构人员数412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97人,卫生防疫人员182人。农村设置的医疗点207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人数为271人。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为1042例,增长14.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5‰,比上年减少3.3个千分点。婴儿死亡率为3.4‰,减少2.2个千分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为23.4万人,增长2.1%,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9.86%。
体育:全区有体育场地245个,其中体育场2个,体育馆1个,游泳场馆8个,各种训练房80个。区体校在校学生数270人,比上年减少8人。其中田径队50人,乒乓球队38人,举重队10人,武术队30人,足球队56人。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奖牌13枚,减少22枚。
五、城乡建设与管理
道路建设:全区公路里程为1632.4公里,比上年增加23.1公里。其中区级以上公路里程533公里,占全区公路里程的32.7%。全区路网密度达到1.72公里/平方公里。公路工程投资2.7亿元,下降23.1%。
城市建设:洳河两岸开发全面铺开,白各庄、岳各庄、小辛寨村改造稳步推进,体育中心二期、特色文化体育展示中心和一号地住宅项目开工建设。马坊城建区北区拆迁结束,部分土地入市交易,13栋安置房开工建设。夏各庄新城4个地块住宅拆迁完成70%,35栋安置房交付使用。金海湖小镇21栋安置房完成装修。
乡村管理:实现了272个行政村的村村通公交,固定电话全覆盖。100%的乡镇有医院、卫生院和敬老院。完成村庄街坊路硬化和两侧绿化、供水老化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改造“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挂甲峪、张家台、大东沟等14个新农村。
六、人口、人民生活、就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
人口:年末全区常住人口41.8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5%。其中,常住外来人口5.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2.2%。全区常住人口密度为440人/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增加2人。年末全区户籍人口39.6万人,增加952人。其中农业人口20万人,非农业人口19.6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8.52‰,死亡率5.76‰,人口自然增长率2.76‰。户籍人口男女出生比例为113:100。
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42元,比上年增长13.7%;人均消费性支出16790元,增长12.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387元,增长14.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55元,增长14.5%。
就业:年末全区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数1354人,比上年末增加5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49%,比上年末增加0.09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人数7141人,增加1488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83.63%,增加3.1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573人,增加1254人。
劳动工资:全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为10万人;工资总额为39.7亿元;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9826元。从业人员中的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分别为39957元、30755元和47139元。
社会保障: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扩面指标完成率分别为127.8%、113%、323.2%、121%和106.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8.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8%,比上年增加0.3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参保率为96.8%,增加1.4个百分点。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加水平为157元。
七、能源、资源与环境
能源: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为100.52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4.51万吨标准煤。其中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6.73万吨标准煤,增加0.32万吨标准煤;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45.85万吨标准煤,增加1.27万吨标准煤;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22.83万吨标准煤,减少1.13万吨标准煤;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25.11万吨标准煤,增加4.05万吨标准煤。
全区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9座,35千伏变电站6座。配电变压器2521台,比上年增加60台。年末全区路灯1.1万盏,比上年末增加234盏。全社会用电量为11.3亿千瓦时,增长0.1%。电费7.7亿元,增长0.5%。
水资源:全区农田灌溉面积2.5万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8038.1公顷。全区用水量9107.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2%。城镇污水处理厂4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8%,比上年增加1.6个百分点。
环境:全年每平方公里降尘量4.4吨,比上年减少0.9吨。全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为286天,减少3天;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为78.4%,减少0.8个百分点。河流水质综合达标率为56.7%,比上年增加20个百分点。环境污染治理本年完成投资总额5亿元,增长16.8%。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2265.3吨,下降14.3%。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为92.9%,增加8.3个百分点。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为76.5%,减少2.5个百分点。
公报注释:
1.GDP为北京市统计局反馈初步核实数,有关增加值及其增速数据均按现价计算。
2.兴谷经济开发区和马坊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数据为开发区统计数据。
3.汽车拥有量、公共交通相关指标数据来自平谷区交通局。邮政数据来自平谷区邮政局。电信数据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平谷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平谷分公司和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平谷分公司。实际利用外资相关数据来自平谷区商务委员会。教育相关数据来自平谷区教育委员会。科技相关数据来自平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相关数据来自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卫生相关数据来自平谷区卫生局。体育相关数据来自平谷区体育局。公路数据来自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社会保障与就业数据来自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力数据来自北京市电力公司平谷供电公司。水资源数据来自平谷区水务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平谷区环保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包括:本区地域内有消费品零售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1)全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非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3)京外地区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5.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2011年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由50万元调整至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额相关数据均为市统计局反馈的项目建设地口径数据。
6.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数据为市统计局反馈的全区相关行业(参见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的限上企业数据。
7.能源消费总量为市统计局反馈最终核算数据。
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9.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10.按照市统计局要求,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含占地补偿收入和新农合报销收入,并对2010年数据进行同步修订。
11.工资总额相关数据的统计范围是指规模(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规模(限额)以下从业人员期末人数30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抽中的规模(限额)以下从业人员期末人数30人以下的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