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1139”工作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强县域”支撑“强省会”,面对需求紧缩、预期转弱、发展受阻的复杂态势,共克时艰、统筹调度,经济有效运行、趋于回温。
一、综 合
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3亿元,较上年增长4.9%。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2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0.4亿元,增长4.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9.6亿元,增长5.1%。三大产业比重由上年的10.1∶46.9∶43.0调整为今年的10.8∶45.2∶44.0,第三产业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476元,较上年增长5.5%。
2023年,完成地区性财政收入8.86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亿元,较上年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3.19亿元。在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38亿元,企业所得税0.25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18亿元,房产税0.18亿元,印花税0.13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17亿元,土地增值税0.4亿元,车船税0.18亿元,契税0.19亿元。非税收入0.98亿元,其中专项收入0.31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9亿元,罚没收入0.34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13亿元。
二、农 业
2023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0.37万亩,较上年增长4.58%,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58万亩,较上年下降2.76%;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0.79万亩,较上年增长12.1%,其中油料作物播种面积0.56万亩,较上年下降47.26%,蔬菜作物播种面积7.69万亩,较上年增长10.14%,瓜类作物播种面积1.14万亩,增长2.64%。
2023年,肉类产量4189.18吨,较上年增长6.08%;禽蛋产量3385.12吨,较上年增长195.55%。猪出栏3.68万头,较上年增长3.09%;猪存栏4.05万头,较上年下降2.71%;羊出栏6.48万只,较上年增长16.8%;羊存栏6.27万只,较上年增长5.73%;鸡出栏25.97万只,较上年增长96.44%;鸡存栏25.81万只,较上年增长233.89%。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3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9.49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6.6%,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14.8%。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采矿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22.7%;制造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6.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较上年下降12.2%。
2023年,全县实现建筑业增加值0.9亿元,较上年增长6.5%。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8个,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29亿元,比上年增长30.86%。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达5.0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8.04%;房屋建筑竣工面积4.6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44.68%。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较上年增长5.6%。其中项目投资比上年增长3.22%;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60.57%。按注册类型分,国有单位完成投资额下降12.44%;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投资额增长140.07%;私营企业完成投资额增长71.11%,其他企业完成投资额增长141.72%;外商企业完成投资额下降105.99%。
2023年,新开工项目29个(不含跨境),较上年增加8个,新建项目完成投资11亿元,同比增长144.56%。
2023年,县内项目投资中民间投资完成额比上年下降62.45%,占县内项目投资的比重为45.76%。自筹资金4.35亿元,占本年资金来源的44.79%。
五、交通、邮电
2023年,全县货运总量950万吨,较上年增长9.01%,货运周转量587032万吨公里,较上年增长23.65%;客运总量192万人,较上年增长84.33%,客运周转量7099万人公里,较上年增长88.44%。
2023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877.96万元,较上年增长21.48%,电信业务总量11002万元,较上年下降16.29%。年末互联网用户60213户,移动电话用户达13.85万户,固定电话拥有量达2990部。
六、商 贸 业
2023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17亿元,较上年增长7.9%。其中限额以上商贸业完成零售额1.62亿元,较上年下降9%。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完成零售额6.73亿元,较上年增长8.22%;乡村市场完成零售额3.44亿元,较上年增长7.16%。
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6.59亿元,较上年增长2.3%;餐饮收入3.58亿元,较上年增长19.88%。
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较上年下降15.9%,饮料类较上年下降69.4%,烟酒类较上年增长40.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较上年增长23.9%,日用品类较上年下降19.3%,中西药品类较上年下降7.5%,石油及制品类较上年增长39.7%。
七、金融、保险
2023年,金融保险业增加值4.19亿元,较上年增长12.3%。
2023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01.99亿元,比年初增长12.66%。各项贷款余额360.66亿元,比年初增长19.92%。
2023年,全县保费收入1.44亿元,较上年增长1.49%。其中:财险保费收入0.57亿元,较上年增长11.96%;人险保费收入0.87亿元,较上年下降4.4%。支付已决赔款0.48亿元,较上年增长25.63%。
八、科教、卫生、文体、广电
2023年,全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0.87%。全年专利授权量52件,较上年下降13.33%;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71件。
2023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51所,其中幼儿园26所,小学16所,中学7所,职教中心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在校学生13248人,其中幼儿园2665人,小学5734人,中学4849人。教职工1340人,其中专任教师1324人,专任教师中幼儿园159人、小学537人、初中291人、普通高中245人、职教中心21人、进修学校4人,教育局二级单位67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33%,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100%,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15%,高考本科上线率达55.99%。全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工作,深入开展“时代新人说”“道德模范在身边”主题教育活动,评选“市级新时代好少年”2名、“兰州好人”1名、“道德模范”1名。举办“奋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第十五届师生艺术节,开展“家乡文化我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兰州太平鼓进校园活动,三川口学校太平鼓、石洞小学科普工作在央广网、新华社等媒体报道宣传,《魏家庄小学校歌》入选《童声飞扬--全国优秀少儿金曲作品集》。组织参加科普绘画、科技创新、器乐舞蹈等省市比赛,4所学校、133名学生获得省市等次奖,师生体艺素养明显提升。广泛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创建全国体育联盟示范校2所、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2所、甘肃省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1所、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1所、兰州市德育示范星级校5所、市级校外劳动实践基地2个,特色办学之力进一步彰显。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行教育“去行政化”,择优聘任懂教育、善管理、有情怀的校长、学校中层22名,切实以班子强引领队伍强。推行教师城乡交流、轮岗交流、紧缺学科走教等交流机制,县域内调配教师67名,跟师跟班16名,安排7名音体美教师在农村薄弱学校走教,促进师资正常流动、合理配置。坚持公平公开和分层分类原则,在评优选先中将学校领导人员与一线教师分开评定,268个优秀名额和141个中高级职称全部由一线教师获评,最大限度激发教师干事创业活力。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皋兰一中与兰州一中结为友好学校,引进兰州装备制造技师学院落户皋兰,助推皋兰县职业中学恢复办学。不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2023年政策性资金4537万元,较2022年增加2594万元。指导城南幼儿园、亿家幼儿园晋升为省级一类幼儿园,皋兰三中、石洞小学等6所学校荣获兰州市教育质量奖。全面落实“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择校热”“择班热”大幅降温。从严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特殊群体学生公平入学机制,279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136名留守儿童全部实现就近入学,全县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全面启动校园“定制公交”,为学生晚间下学提供便利,不断加强学生安全保障。
2023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2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监所)各1个,乡镇卫生院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38个,医疗点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社会办机构28家。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开设床位623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6.75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52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78人、注册护士3.6人;共有全科医生41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4.4 人。2023县医院累计收治住院患者12167人次,其中住院转诊57人次,转诊率为0.46%,实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再转诊的目标。2023年全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建档率达到99.6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12562人,健康管理率为 87.84%,在全市排名第一。全县管理高血压患者9729人,规范管理率为51.75%;管理糖尿病患者2294人,规范管理率为 31.83 %;管理严重精障碍患者635人,规范管理率为93.61%;管理肺结核患者19人,规范管理率为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5307人,管理率为90%;新生儿访视390人,访视率为 92.28 %;全县孕产妇早孕建档率为92%,产后访视率91.2%。全年签约乡村振兴健康监测对象15175人,签约率为100%,签约重点慢性病监测患者2076人,签约率为100%。全年共核准大病患者393人,救治管理393人,救治管理率为100%。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任务3400人,完成3400人,完成率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220对,完成220对,完成率100%;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任务300人,完成443人,完成率147.66%;儿童营养改善任务700人,完成589人,完成率84.14%。畅通现有人才培养渠道,全年培养紧缺人才7人,累计选派14人赴天津市东丽区进修学习、10人赴省三级医院进修学习、20人二级医院进修学习,进一步深挖现有人才潜力。根据重点学科、薄弱学科发展需求,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先后柔性引进兰大二院病理科医师1名,市一院眼科医师1名、消化科医师1名,充分利用柔性引进人才,推动特色科室、重点科室发展。全年组织县镇医疗机构参加省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2场次,招聘上岗7人;参加全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1场次,招募紧缺人才1人。完成基层能力线上培训184人次,先后选派16名乡村医生、4名基层医生完成3个月全脱产集中培训。完成县医院传染病区改造,扩容重症救治床位10张,独立设置石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进一步扩容县域医疗救治资源。落实服务半径 10—20 公里的要求,实现城乡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全覆盖,全县120 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率达到95%以上,3分钟出车率达到95%以上,平均抵达现场时间均在15分钟以内,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4.8%。2023年,全县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审卡率达到100%。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1种223例,报告发病率为228.75/十万;其中乙类5种128例,报告发病率为113.93/十万;丙类6种计95例,报告发病率为84.55/十万,处理28条传染病预警,全县无聚集性疫情发生。全年组织创建国家级卫生镇(什川镇)1个,创建省级卫生细胞24个、市级卫生细胞10个、市级健康细胞4个,全县省市级卫生镇、村(社区)创建率达到70%以上,并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验收。完成行政许可事项信用信息公示172项,完成电子证照录入746个,完成好差评321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100%。
2023年,皋兰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坚定不移 “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取得新成效。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宣讲为重点,广泛开展“理论+宣讲”“文化+宣讲”“文艺+宣讲”,开展理论宣讲1772场次,受众7.8万余人次,“古梨树下说事情”等宣讲品牌示范效应持续扩大。媒体融合理念不断增强,积极策划《“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皋兰县“一把手”谈发展》《讲述皋兰》系列栏目,成功举办非遗社火过大年、主播带您游什川、非遗展演、中秋音乐会等多场直播活动,媒体宣传手段持续丰富,宣传渠道持续拓宽。“皋兰融媒小剧场”入选甘肃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奖补征集和孵化项目,全媒体传播能力不断增强。文明皋兰建设向上向好,创建2个省级文明村、2个省级文明实践乡村示范点和1个省级文明校园,2个村获评全省“村规民约先进村”,“白事禁酒”“摆酒席变四大碗”等新习俗已蔚然成风,文明行为养成持续深化。文明实践建设持续深化。围绕“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的文明实践工作目标,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实践活动、“志愿服务送关爱 文明实践树新风”活动、“践行二十大·志愿我先行”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等2076场次,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彰显。文化强县步伐加快推进,充分挖掘县域优秀文化,传承保护《重修皋兰县志》古籍,举办兰州太平鼓艺术展示、兰州鼓子优秀曲目展演、书画笔会交流“三张县域文化名片”集中展示活动,持续推动县域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黄河少年读书吧”等特色文化活动成效显著。
2023年,皋兰县高度重视文旅产业发展,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邀请央金兰泽、索朗扎西、上官红燕等知名艺人,精心策划筹备“不梨不弃”梨花仙子汉服秀、“丹青焕彩”兰西城市群九县区书画联展和兰西城市群九县区文旅工作交流会、“技·忆永存”非遗文化进景区、“嗨唱梨园”露营音乐节、“又见初心”特色民宿体验和“诗与远方”梨园文化荟萃等系列文旅活动,研发了免费预约小程序,成功举办2023年“梨韵什川”梨花会,进一步提升了什川古梨园景区对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隆重举办“迎国庆·贺中秋·庆丰收”为主题的2023“黄河鼓韵”系列文化活动,组织举办了魏振皆书法艺术交流沙龙、2023梨韵什川“润兰之城杯”摄影作品展。深入挖掘农耕、民俗、梨园、黄河、红色等文化旅游资源,推出两条“园”文化旅游线路,2023年累计接待游客301.4万人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黄河之滨也很美”的赞誉,启用黄河奇峡旅游航线,打造皋兰旅游的“黄河名片”。邀请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报社、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等5名文旅专家学者,成功举办了“皋兰县文旅产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专家论坛”,形成了什川古梨园景区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发展微度假和城市“会客厅”的论坛成果。积极参加市文旅局在南京举办的“江河同源·金金生辉”城际交流推介活动和在杭州举办的“浙里出发·去兰州”旅游推介活动,大力推进我县优质旅游资源。举办“太平鼓、兰州鼓子、魏振皆书法”三张县域文化名片集中展示活动和皋兰县第二届魏振皆书法临摹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一村一品”群众性文化精品创建工程文艺演出,“秦韵流光”秦腔服饰文化展和戏曲化妆培训班。开展“阅享新时代”流动图书“十进”活动,联合天津东丽区图书馆共同举办了“书香砥砺奋进路·翰墨薪火代代传”全民阅读线上共读大赛。举办“梨花吐蕊·阅享新时代”朗读会和“成长有‘阅’·走进皋兰书院”、“‘签’约图书馆·巧手绘书签”等书画作品创作活动。皋兰县图书馆顺利通过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实地评估工作,荣获“陇韵书香季”优秀组织奖。《皋兰曲子戏》音乐论文荣获第四届甘肃音乐黄钟奖提名奖,兰州鼓子《鼓子新韵唱家乡》在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播出,出版自办季刊《兰花》杂志2期。为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推进“全民健身+旅游”的深度融合,举办皋兰县“永远跟党走·新时代文明实践”暨第五届“静苑山庄杯”篮球精英邀请赛,“姚基金”希望小学篮球季甘肃赛区皋兰县联赛,第六届“黄河古道”全民徒步健身活动。参加2023年甘肃省青少年公路自行车竞标赛,荣获了三枚金牌、两枚铜牌和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优异成绩。
九、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
2023年,制定《皋兰县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要点》,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实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高耗能落后机电执行淘汰情况专项监察、日常节能监察能工作任务。全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泛植制药荣列省级第四批“绿色工厂”名单,三鑫源门业、金淇顿、德源农业等11户企业认定为2023年度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宏鼎磨料申报认定为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城乡建设管护低碳发展,立足构建“一城一河一廊两区三线四基地”生态建设新格局,启动实施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完成1400亩“首季绿”建设任务,加快推进蔡家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和石洞镇小火烧沟、中岔沟综合治理等项目,系统提升黄河支流流域生态质量。持续巩固全域无垃圾治理成果,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实施皋兰县城镇燃气接入工程、皋兰县城区老旧二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兰州市氢能产业园配套皋兰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在36个小区安装低速充电桩端口716个,覆盖了县城4社区。2021-2023年在全县农村地区实施“太阳能+电辅助”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11400户。2023年皋兰县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4.8%,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9.4%。
2023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域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和土壤人居环境安全情况总体平稳,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项目环境问题引起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完成《皋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皋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皋兰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编制完成《皋兰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皋兰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皋兰县深入打好“兰州蓝”保卫战持久战工作方案》、《皋兰县2023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7天,同比减少24天,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全县共有2个饮用水水源地(皋兰县自来水公司水库县级水源地和黑石川水库乡镇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对皋兰县自来水公司水库水源地63项指标和黑石川水库水源地31项指标每季度进行监测,达标率为100%。
2023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紧紧围绕加快构建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五大体系”的决策部署,立体施策、综合施策筑牢安全堤坝。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同比持平;死亡6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4.29%,受伤3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83.33%;经济损失305.2万元,同比减少195.12万元,下降39%。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3年,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00元,比上年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23元,比上年增长8.5%。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7,比上年缩小0.06,人民获得感持续提升。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564元,比上年增长3.42%,恩格尔系数为29.7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217元,增长4.35%,恩格尔系数为34.38%。
2023年,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4月底已全面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工作,全县城市低保标准年人均补助水平由8244元(月人均687元)提高到年人均8400元(月人均700元),按照家庭人均收入补差发放;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补助水平由5268元(月人均439元)提高到不低于年人均5580元(月人均465元),其中农村低保一、二、四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5268元(月人均439元)、5004元(月人均417元)、720元(月人均60元)提高到不低于年人均5580元(月人均465元)、5304元(月人均442元)、744元(月人均62元),三类对象年补助水平保持1200元(月人均100元)不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从不低于14268元(月人均1189元)、6852元(月人均571元)提高到不低于年人均14352元(月人均1196元)、7260元(月人均605元)。共补发2023年1-4月城乡低保、特困提标资金45.1472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3年共向城市低保817户1886人、农村低保1923户4237人、城市特困55户57人、农村特困211户231人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3519.3087万元。2023年通过水滴筹等方式发现并实施急难型救助70人(次),通过排摸发现落实临时救助资金498.3万元,覆盖困难群众784户2353人次,切实兜牢了民生底线。2023年为3039户6552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对象、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对象发放取暖补贴资金136.376万元;为城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228户248人采购春夏季衣被等物资20.646万元;为234户256人采购冬季衣物等物资16.4714万元;为161户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购买冬炭161吨;为农村分散特困供养未发放冬炭人员27户30人发放临时救助7.56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160元、1000元提高到1253元、1080元。2023年生活补贴新增122人,护理补贴新增93人,全年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08.316万元,2023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784户,2353人,498.3万元,切实兜牢了民生底线。
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1143人,完成目标任务1100人的103.91%;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23人,完成目标任务350人的120.86%;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43人,完成目标任务225人的10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4%。共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87期3453人次,其中:培训脱贫劳动力200人。全年完成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828人,完成目标任务800人的103.5%。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职称评聘、人员聘用“三位一体”管理制度,为教育、卫生、农业农村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名,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人,安置订单定向生3人。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招录15名“三支一扶”毕业生到乡镇工作,选派24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选派11名毕业生到企业见习就业。与兰州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开展政校合作,安置该校52名大学毕业生到县上事业单位实习,并发放生活补助13.24万元。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名。全县共报到255名高校毕业生,240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达到94%。为引进的2名本科生落实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为引进的3名研究生落实每人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组织“春风行动”、县政府、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直播带岗、大学生双选会、“雨露计划+”专场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45场,推送务工岗位9976个。18家乡村就业工厂吸纳农村劳动力275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68人。新开发主动创稳网格员31人,对153名公岗到期后仍无法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了二次安置。全县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91万人,创劳务收入5.91亿元。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5笔、2734万元,带动就业298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996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187.7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3157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35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2558.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919.52万元。征缴失业保险基金507.83万元。征缴工伤保险基金451.4万元。对全县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已脱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和农村计划生育“两证户”六类缴费困难群体代缴11889人、118.89万元。
2023年,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大病保险有倾斜、医疗救助有托底的保障政策,待遇实现全享受。将参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由5万元调整为8万元;降低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三级甲等医院由2400元下调至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由1000元下调至600元。城乡居民参加2024年皋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2456人,特殊人群参保18749人(其中本地参保17673人,视同参保1051人,死亡、服刑服役、失联等无法参保2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上年度参保人数的97.55%。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0813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全年收入7468.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较上年增加0.35%,对城乡低保、特困、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等18873名重点人员实施资助参保,参保率达到100%、资助率达到100%,资助金额271.73万元。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均完成“十四五”时期全民医疗保障发展主要指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保持在95%以上的目标任务。认定门诊慢特病待遇共621人,全县9911名“两病”患者全部纳入“两病”保障,实现应办尽办。县域内3家县级医院、4家镇卫生院、38家村卫生室“一站式”结算规范运行。全年累计报销参保群众就医费用160428人次、1.41亿元,参保群众年内享受医疗救助28876人次、1094.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