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昌江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省委七届历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历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打造产业兴盛、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山海黎乡大花园”,积极融入海南自由贸易实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整体经济逐步回暖,稳步增长。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实现同步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综 合
(一)地区生产总值(GDP)
201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86亿元,同比(按不变价格计算,比2017年,下同)增长6.6%,增速分别比第一季度、前二季度和前三季度加快5.9、3.4和2.7个百分点(见图表1),增速全省排名第七;绝对值全省占比2.60%,排名第十二;西部市县排名第三(西部地区一共7个市县分别为儋州市、洋浦、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乐东县、昌江县,下同)。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08亿元,同比增长4.8%,增速全省排名第六,西部市县排名第三;第二产业增加值54.30亿元,同比增长4.2%,增速全省排名第十,西部市县排名第四,其中工业增加值41.51亿元,同比增长4.5%;第三产业增加值40.48亿元,同比增长11.7%,增速全省排名第二,西部市县排名第二。从产业结构看,全县三次产业比例从2017年的25.6:44.2:30.2调整为2018年的24.1:43.5:32.4,一、二产比例有所下降,三产比例有所提高。从对经济的拉动看,第一产业拉动生产总值增长1.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拉动生产总值增长1.8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拉动生产总值增长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拉动生产总值增长3.5个百分点。
(图表1)
(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全县2018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3646元,高出全省1691元,同比增长5.9%,按现行平均汇率计算为8113美元。
(三)财政
2018年全县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6亿元(执行数,下同),比2017年增长16.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9亿元,比2017年增长15.4%。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6.04亿元,比2017年增长13.4%;地方非税收入6.85亿元,比2017年增长17.2%。
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6亿元,比2017年增长11.9%。其中,教育支出5.92亿元,比2017年增长5.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8亿元,比2017年增长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亿元,比2017年增长15.8%;节能环保支出2.21亿元,比2017年增长289.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4亿元,比2017年增长72.6%;农林水支出3.38亿元,比2017年下降37.2%;交通运输支出2.63亿元,比2017年增长243.2%;住房保障支出0.92亿元,比2017年下降41.5%。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一系列鼓励固定资产投资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引导和推动下,全县着力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力度、全力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略有增长。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8个,比2017年增加6个。其中:新开工项目46个,比2017年增加7个。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98亿元,比2017年增长0.9%,增速全省排名第六,西部市县排名第三。其中:房地产投资16.69亿元,比2017年下降27.7%。剔除房地产投资,其他投资完成33.99亿元,比2017年增长23.8%。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54个,比2017年增加11个,完成投资46.12亿元,500-5000万元在建项目24个,比2017年减少5个,完成投资4.86亿元。从投资构成看:全县建安工程完成投资33.34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65.4%,比2017年下降25.6%;设备工器具购置完成投资6.68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13.1%,比2017年增长48.5%;其他费用完成投资10.96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21.5%,比2017年增长71.7%。
(五)重点项目建设
2018年全县重点项目共66个,总投资21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3.7亿元。其中,省重点项目2个,总投资49.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亿元;县重点项目64个,总投资16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9亿元。1-12月,全县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1.39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3.1%,慢于序时进度6.9个百分点。其中,2个省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0.1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5%;64个县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1.2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01%,超序时进度1个百分点。
二、人民生活和民生事业
(一)居民收支
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42元,比2017年增长9.1%,增速全省排名第九,西部市县排名第四。
工资性收入仍是我县城镇常住居民增收主动力。2018年2月我县补发行政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整年人均每月300元的交通补助。因此,全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较快,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33956元,比2017年增长8.4%,增速全省排名第七,西部市县排名第三。
今年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强农村居民创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出台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农家乐建设补贴、涉农合作社税收减免等利好政策;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加快建设完善;全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棋子湾等景点不断建成完善,有利地促进了我县农村地区的快速发展,我县种植规模进一步扩大,热带特色作物产量比上年同期增长,劳工的需求量也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增加了农民务工收入;畜牧和水产养殖的规模比上年有所扩大;鲜菜、水产品、禽肉、畜肉等主要食品和部分服务项目价格大幅上涨。因此,全年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07元,比2017年增长8.4%,增速全省排名第十二,西部市县排名第四。
2018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628元,比2017年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10元,比2017年增长10.8%。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5185元,比2017年增长6.6%。2018年末住户人民币存款余额62.18亿元,比2017年增长8.1%。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23.4平方米,比2017年下降68.4%;农村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2.1平方米,比2017年增长15.5%。
(二)农业发展与农村建设
全县完成2018年2.42万亩甘蔗调减任务,主要改种冬季瓜菜、芒果、香蕉等高效热带特色作物;推进撂荒地复耕,如期完成0.65万亩撂荒地复耕工作;发展冬季瓜菜14.5万亩、热带水果20万亩;引进培育特色种植业12种,建成重要特色种植基地12个,圣女果、哈密瓜、毛豆等特色产业渐成规模;狠抓“菜篮子”工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完成老羊地菜田改造项目、和丰集约化育苗基地2期建设项目、王炸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累计建设常年蔬菜生产基地面积4920亩,比2017年末保有面积增加480亩;发展农民经济组织,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00家,目前我县有福瑞喜牧业、和丰世纪等4家省级龙头企业及红丰合作社等10余家县级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经营发展;完成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昌江和丰现代农业产业园获评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姜园圣女果、霸王岭山鸡等一批特色农产品,注册涉农商标累计165个,创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19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1no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2个,创建霸王岭山鸡、昌江芒果、王品冰糖蜜瓜、姜园圣女果、保平毛豆、木棉红蜂蜜、乌烈羊、特种山猪等8个特色农业品牌;全县农产品包装、营销统一使用“山海黎乡·纯美昌江”LOGO标志,霸王岭山鸡、昌江芒果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王品冰糖蜜瓜被列入海南知名特色农业品牌,昌江县荣获“中国圣女果之乡”、“中国毛豆之乡”、“中国霸王岭山鸡之乡”称号,姜园村圣女果、五大村哈密瓜、好清村香水菠萝被国家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实施240万元共享农庄试点建设补助项目,加快雪古丽共享农庄、江越共享农庄、和丰世纪共享农庄等3家海南共享农庄试点创建;组织5家企业申报海南省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其中欧兰德共享农庄、观海蓝域共享农庄、红木棉共享农庄等3家获批2018年海南省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利用中央、省级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10万元,支持24个项目建设,其中:投入900万元对王下乡三派村、叉河镇排岸村、七叉镇宝山村进行特色村寨改造,建设坡屋顶和带有民族文化元素图案的美化工程;投入110万元对石碌镇鸡心村实施生产生活道路、排水沟建设项目,惠及群众666名,助力鸡心村2018年整村脱贫出列;投入200万元开展少数民族手工艺保护传承和发展项目,扶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培训项目18个,培训群众1375人次;扶持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特色产业,购买黎陶、黎锦设备,惠及贫困群众100名。
(三)扶贫攻坚
2018年以来,我县完成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59户1120名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超额15%完成省下达我县的脱贫任务。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169户23223人;其中已脱贫4685户21519人,未脱贫484户1704人,贫困发生率1%。
2018年共投入中央、省、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共9662万元,县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008万元,其中3364.011万元建设基础设施、1796.857万元发展生产、2652万元改造危房、863.525万元补助医疗、674.638万元补助教育、179.969万元开展培训、131万元实施其他项目。截止2018年12月25日,全县扶贫资金支出100%。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入库管理,将总投资4.52亿元的2397个项目纳入扶贫项目库。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高职教育及高等教育全程扶持,为2833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补贴638.23万元。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贫困户住院费用、慢性病门诊费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以上。贫困患者住院受益2842人次,报销1717.89万元;25种特殊病种门诊救治2143人次,报销184.2万元。聘请2家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全县农户危房进行等级鉴定。2018年,省下达我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930户,实际完成955户,目前已全部竣工入住。投入870.7万元解决673户3035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投入30.23万元临时救助127户贫困户,为困难残疾、重度残疾群众发放补贴1215.9万元,为1437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代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2541名贫困人口发放生态补偿金254.952万元;落实退耕还林惠农政策,为327户贫困户发放补助35.366万元。
我县将扶贫合作企业从8家扩大至16家,让4282户贫困户通过入股参与产业合作,两年来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0997.497万元,贫困户实现产业分红1904.3327万元,“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组织化程度达97.5%。开发保洁员、水利工程养护员、巡河员等482个扶贫公益性岗位;推行务工奖补制度、评议奖惩措施等,为1018名贫困劳动力发放务工奖补215万元。投入473.5万元扶持档外有劳动能力的586户低保户加入扶贫企业。
协调金融机构为451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102万元,为309户贫困户贴息28.8445万元。截至2018年底,累计为1887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872万元,覆盖率达37.63%。
(四)就业
2018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673人,比2017年增长36.2%;失业实现再就业307人,比2017年下降16.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04人,比2017年增长436.8%。2018年12月,城镇登记失业率1.60%,比2017年提高0.19个百公点,完成省里要求控制在4%以内。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327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24人。2018年末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21299人,比2017年末增长2.6%。
(五)社会保障
2018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0047人,比2017年增长9.5%。其中在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6298人;离退休人数13749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7434万元(含上级补助9388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0149万元(含上级补助9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2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728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46977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3078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基金滚存结余14767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6194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2449万元。职业年金收入3590万元,滚存余额8254万元。2018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929人(其中:在职23437人,退休11492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17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总支出10599万元,完成预算的126%,滚存结余1504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15万元,支出2314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833万元。2018年末全县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641人,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5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8%,总支出4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353万元(含储备金309万元)。2018年末全县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2835人,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549万元(不含上级补助),完成年度预算的103%,总支出56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108万元。
2018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9.8万人,实际缴费到账人数为5.58万人,个人缴费收入为1551.69万元,截止2018年底实际领取待遇人数为18689人,养老金总支出为4318.48万元,发放率100%;被征地农民养老缴费补贴803人次,共享受缴费补贴433.41767万元;社保卡成功制卡5867张。2018年度全县城镇居民医疗参保人数为36133人,比2017年减少422人,保费收入648万元。2018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5.44万人,同比增长0.41%。2018年末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6369人,发放失业金和代缴医疗保险共计1022万元。
(六)社会救助、福利和优抚安置
2018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4809 户10970 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761.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941户6806人,城镇低保对象 1868 户4164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07户413人,累计支出特困供养金404.34万元,对全县54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实施照料护理,发放护理补贴44080元。实施医疗救助5171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387.8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144户4667人,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184.79万元。实施双特医疗救助282人次,累计支出双特医疗救助金 445.68万元。改造危房78户,累计支出双特危房改造金316.5万元。
2018年为448人次发放孤儿福利金40.32万元,对全县留守儿童进行核查并开展困境儿童救助关爱保护行动,对我县困境儿童188人累计发放补助金13.12万元。切实加强老年优待和养老服务工作,为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6674人发放666.23万元长寿补助金,实现老龄优待证即办即取。按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为8.57万人次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共1257.68万元。
2018年全县安置9名转业士官到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工作,为66名秋、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27.33万元,为全县642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659.15万元,为全县493名优抚对象提供体检服务,完成5521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七)教育
2018年秋季,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114所(公办84所,民办30所)。其中:幼儿园43所(公办17所,民办26所),完全小学32所(公办),小学教学点17个(公办),初级中学7所(公办),九年制学校11所(公办8所,民3所),完全中学2所(公办),十二年制学校1所(民办),职业技术学校1所(公办)。全县在校学生42672人(公办36656人,民办6016人)。其中:小学阶段在校生19479人(公办18149人,民办1330人),初中阶段在校生9374人(公办8928人,民办446人),普通高中阶段在校生4233人(公办3994人,民办239人),职业高中阶段在校生1053人,在园幼儿8533人(公办4532人,民办4001人)。全县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有2926人(含未入编的特岗教师55人、政府购买服务15人)。其中:职业学校教职工84人,普通高中教职工341人(含政府购买服务15人),初中教职工873人(含未入编特岗教师25人),小学教职工1445人(含未入编特岗教师21人),幼儿园教职工183人(含未入编特岗教师9人)。
我县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职业教育“八免一补”及普通高中“两免”和大学生资助等普惠政策。2018年,全县有2025名幼儿享受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共95.74万元;5162名学生获得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共805.21万元;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34人生活补助资金共638.24万元;投入职业教育“八免一补”经费721.83万元,受益学生1142人;发放1670人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共219.58万元;免除昌江籍4181人的普通高中学费和课本费共585.3万元;筹措资金204.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409人;发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695.6万元,受益大学生2430人。
(八)科学技术
2018年“科技活动月”我县印发科普宣传资料5000多份,800多人参加科技活动月启动仪式。期间举办冬季瓜菜栽培管理技术、养蜂技术、割胶技术等培训班5期,培训400多人次,开展科技下乡4场,发送科普宣传资料2000多份,受益群众1000多人次。2018年全国科普日展示展板103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咨询服务600人次,受益群众达800余人。期间举办养蜂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100人次;科普图片展览3场;发送科普宣传资料2000多份;组织昌江中学、矿区中学200多名学生参观了核电科技馆。
2018年我县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培训工程,分别在七叉镇红峰村、乙洞村、乙在村,十月田镇南岭村,石碌镇牙营村,海尾镇大安村、五联村举办冬季瓜菜栽培管理技术及养蜂、割胶技术培训班10期,受训人数800多人,印发培训教材1000多册。 2018年我县实施科学素质行动,举办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班,来自各中小学的67名科技辅导员参加培训。
2018年县一小、县二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被命名为“海南省科普示范学校”,奖补资金各5万元;石碌镇东风路社区居委会、城北社区居委会被命名为“海南省科普示范社区”,奖补资金各5万元;十月田镇南岭村委会被命名“海南省科普示范村”奖补资金5万元;昌江黎族自治县蜂业协会被命名为“海南省先进农技协”,奖补资金8万元。利用奖补资金开展系列科普培训、讲座活动,安装了7个“科普e站”,为公众打造身边的科普馆,推动“科普中国”、“科普海南”等信息化科普平台在我县落地运行,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在第10届海南省青少年“七巧科技”竞赛中,我县荣获团体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多副组合创意作品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许琼容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在2018年海南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我县荣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6项。在第30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我县少儿科幻绘画荣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6项;科技创意荣获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科技实践活动荣获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钟尊富老师荣获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奖三等奖2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荣获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蔡晓娴老师荣获优秀教师奖;昌江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
(九)文化体育
2018年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宣传文化中心1个、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影剧院1个。举办昌江县第五届“和谐之声”迎新春大合唱比赛,全县有16支代表队参加。开展2018年新时代文艺“轻骑队”送欢乐下基层。开展送戏下乡30多场,公益电影放映近800场。开展书画下乡巡回展,组织家家乐团等送文艺下乡演出3场,开展送书下乡活动,把《昌江文艺》等馆里出版的书刊3000多册送到基层。举办全县黎族民间歌手大奖赛初赛、2018首届昌江群众歌手大赛、昌江县群艺大舞台文艺晚会,协办了三期“海南群众文化大讲坛”。举办黎歌黎舞、竹竿舞、民族乐器等培训班,100多人参加培训。承办第六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第三十届环岛赛(昌江站)和2018海南昌江霸王岭热带雨林国际超级马拉松大型赛事活动。一支农民竹竿舞队代表县参加全省竹竿舞比赛,获得优秀奖。投入30多万元订购91种报纸、267种杂志、5000余册纸质图书、1250种镜像电子期刊,填补县图书馆没有镜像电子期刊的空白,更新升级“昌江县图书馆电子图书”模块,进一步帮助读者选取自己喜爱的书籍。到目前为止,县图书馆流通人数达8.1万余人(次),书刊外借册数达5.2万余册(次)。
(十)医疗卫生
2018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53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11个。卫生机构共有病床位879张。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147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27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304人、执业助理医师77人、注册护士616人、药师士76人、技师士89人(其中检验师士67人),取得正高技术资格3人、副高101人、中级219人、初级843人、无职称161人。全年无甲类传染病人;乙、丙类传染病发病共2028人,比2017年下降17.39%;报告死亡2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874.13/10万;死亡率0.86/10万。
(十一)危房和棚户区改造
2018年省下达我县危房改造任务930户,我县实际改造1283户(其中建档立卡646户),投入补助资金698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0.25万元、省资金924.75万元、县配套5588.7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2018年省下达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680户,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把任务落实到海钢棚户区安置房项目683户,该项目建设9栋共683套安置房,175户为货币安置,总建筑面积90057.66平方米,总用地面积41510.51平方米,计划投资35648.73万元,目前累计投资5527万元,项目正在建设中。
(十二)生态环境保护
2018年我县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立碑定界试点,王下乡荣获国家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58天,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县城区及旅游景区监测项目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微颗粒(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6个监测因子,除了县城区1日出现细微颗粒(PM2.5)超标及1日出现臭氧超标外,剩余监测日均符合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叉河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除了部分监测日出现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超标外,其余监测日均符合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中,石碌河水质总体保持优良,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Ⅲ类标准、石碌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Ⅱ标准、昌化江流经我县境内干流和直流监测河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标准,水质优良率100%。县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49.9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一类标准。
2018年末全县城区绿地面积50万㎡,绿化覆盖率达46.42%,绿地率41.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04㎡/人。保持路灯设施完好率达到99%以上,亮灯率达99%以上。2018年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量由170吨/天提高到171吨/天,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比2017年提高16个百分点。2018年我县石碌镇建成区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12.65万吨,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量为799.28万吨,石碌镇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71.83%。2018年我县造林绿化7793.9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3.9%,森林覆盖率60.45%,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762.984万元,受益人口10597人。
(十三)节能减排
2018年我县制定《昌江县2018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昌江黎族自治县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重点任务》等工作方案,落实工业备案项目21个,开展节能审查2个;联合质监、环保等部门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工作,严防已淘汰的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组织我县2017年锅炉改造的有关企业申报第二批省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经审核本次符合申报锅炉改造补贴条件的企业有三家4台锅炉,共申请省级补贴15万元、县级补贴配套5万元;推进华盛二线循环风机效能提升节能技改项目、鸿启皮带廊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海矿选矿系统节能改造工程等节能技改项目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4辆(其中公交车17辆),在棋子湾开元酒店完成6个公共充电桩的建设。2018年我县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680吨、氨氮433吨、二氧化硫1573吨、氮氧化物12770吨、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5261吨、氨氮458吨、二氧化硫3839吨、氮氧化物15435吨四项约束性指标范围内,PM10完成年初省考核目标。
2018年我县能耗总量为220.02万吨标煤,比上年增加9.71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等价)为1.91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1.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为5.32吨标煤/万元,同比增长0.2%;单位GDP电耗为2014.09千瓦时/万元,同比下降2.3%。
(十四)安全生产
2018年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共发生各类事故93起,比2017年减少12起;死亡20人,比2017年减少25人。分事故类别看:道路交通事故56起,比2017年减少8起,死亡16人,比2017年减少28人,受伤人数65人,比2017年减少2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7起,与2017年持平,死亡2人,比2017年减少1人;火灾事故33起,比2017年减少7起,直接财产损失20.37万元, 比2017年下降55%,死亡0人;工矿商贸事故3起,比2017年增加2起;水上交通事故1起,比2017年增加1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国民经济各行业
(一)农林牧渔业
全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6.97亿元,同比增长5.1%;实现增加值30.94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高于全省0.9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5。从内部行业看,种植业产值25.28亿元,同比增长6.2%,实现增加值15.73亿元,同比增长6.4%;林业产值2.70亿元,同比增长6.0%,实现增加值1.78亿元,同比增长6.0%;牧业产值4.76亿元,同比增长5.6%,实现增加值3.05亿元,同比增长5.6%;渔业产值12.67亿元,同比增长1.6%,实现增加值9.53亿元,同比增长1.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57亿元,同比增长11.9%,实现增加值0.86亿元,同比增长11.9%。
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见表1:
表1: 2018年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
单 位 |
绝对数 |
比2017年增长% |
粮食 |
吨 |
27417.7 |
-3.2 |
糖料 |
吨 |
240810.0 |
-18.0 |
蔬菜 |
吨 |
371667.8 |
11.1 |
水果 |
吨 |
267366.5 |
6.7 |
其中:香蕉 |
吨 |
218643.0 |
6.1 |
菠萝 |
吨 |
17613.0 |
13.8 |
芒果 |
吨 |
20259.0 |
5.3 |
荔枝 |
吨 |
87.0 |
2.4 |
龙眼 |
吨 |
530 |
-41.6 |
橡胶(干胶) |
吨 |
12936.0 |
8.8 |
椰子 |
个 |
113139.0 |
7.0 |
胡椒 |
吨 |
0 |
0 |
肉类总产量 |
吨 |
21322.7 |
4.5 |
其中:猪牛羊肉 |
吨 |
14982.5 |
1.4 |
禽肉 |
吨 |
4443.8 |
10.0 |
禽蛋产量 |
吨 |
1025.6 |
5.0 |
水产品总产量 |
万吨 |
8.6 |
2.5 |
其中:海水产品 |
万吨 |
7.7 |
0.4 |
淡水产品 |
万吨 |
0.9 |
37.4 |
备注:2017年肉类总产量、猪牛羊肉、禽肉基数分别调整为20407吨、14777吨、4041吨。
(二)工业
全年全县工业完成产值105.0亿元,同比增长5.8%,实现增加值41.51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99.85亿元,同比增长4.8%,实现增加值39.64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全省排名第十二,西部市县排名第四;规模以下工业完成产值5.15亿元,同比增长8.2%,实现增加值1.87亿元,同比增长4.0%。分轻重工业看: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98.2%的重工业实现产值98.02亿元,同比增长5.0%;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8%的轻工业实现产值1.83亿元,同比下降6.0%。分工业类型看: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79.1%的股份制工业企业实现产值79.03亿元,同比下降5.7%;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0.9%的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0.82亿元,同比增长81.4%。分工业行业看: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6.3%的电力供应业实现产值26.23亿元,同比下降10.7%;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7.9%的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实现产值7.86亿元,同比下降45.5%;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0.6%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实现产值0.62亿元,同比下降12.0%;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0.8%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实现产值0.82亿元,同比增长29.0%;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62.6%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实现产值62.49亿元,同比增长30.8%;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8%的农副食品加工业实现产值1.83亿元,同比增长2.6%。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见表2:
表2: 2018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
单 位 |
绝对数 |
比2017年增长% |
铁矿石(原矿) |
万吨 |
284.59 |
-34.5 |
铁矿石成品矿 |
万吨 |
219.40 |
-45.2 |
水泥 |
万吨 |
774.86 |
61.7 |
水泥熟料 |
万吨 |
1466.33 |
6.9 |
商品混凝土 |
万立方米 |
9.98 |
1.9 |
成品糖 |
万吨 |
3.34 |
11.7 |
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77.17 |
3.5 |
黄金 |
千克 |
405 |
68.8 |
(三)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全年全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2.82亿元,同比增长3.2%。全县房地产施工项目18个,比2017年增加2个,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6.69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32.7%,比2017年下降27.7%。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0.93万平方米,比2017年下降51.0%;商品房销售额7.32亿元,比2017年下降48.2%。
(四)旅游业
在“昌化江畔木棉红”、“芒果飘香—昌江情”、“玩海体验棋子湾”、“2018-2019海南昌江冬登春赏黄金旅游季”、环岛国际自行车赛等一系列旅游活动的带动下,2018年全县旅游接待过夜人数达96.45万人次,比2017年增长5.3%,增速全省排名第12;旅游收入5.94亿元,比2017年增长6.4%。
(五)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0.81亿元,比2017年增长7.4%。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地区的销售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76亿元,比2017年增长7.0%;乡村地区的销售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05亿元,比2017年增长8.5%。
全年批发零售业实现增加值6.68亿元,同比增长6.6%;住宿餐饮业完成增加值4.06亿元,同比增长8.2%。
(六)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实现增加值7.09亿元,同比增长3.3%。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和旅客周转量及其增长速度见表3:
表3: 2018年货物和旅客周转量及其增长速度
指 标 |
单位 |
绝对数 |
比2017年增长% |
一、货物周转量 |
万吨公里 |
12138.35 |
-18.5 |
铁 路 |
万吨公里 |
0.0 |
0.0 |
公 路 |
万吨公里 |
12138.35 |
-18.5 |
水 运 |
万吨公里 |
0.0 |
0.0 |
二、旅客周转量 |
万人公里 |
16968.97 |
-4.4 |
铁 路 |
万人公里 |
0.0 |
0.0 |
公 路 |
万人公里 |
16968.97 |
-4.4 |
水 运 |
万人公里 |
0.0 |
0.0 |
全年全县电信业务总量2.04亿元,比2017年下降44.0%;邮政业务总量0.27亿元,比2017年增长12.5%。2018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2.84万户,比2017年下降7.2%;互联网用户5.40万户,比2017年增长32.0%;移动电话用户21.55万户,比2017年增长1.3%。
(七)银行信贷业
全年全县金融业完成增加值3.45亿元,同比增长2.7%。2018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7.40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12.6%;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48.94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6.1%。其中,住户贷款62.18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8.1%;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24.75亿元,比2017年末下降4.5%。
(八)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2018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3.35万人,人口出生率16.17‰,死亡率6.40‰,自然增长率9.77‰,城镇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55.73%。
注释:
1.本公报大部分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最终核实数以《昌江统计年鉴¾2018》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和“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人行昌江支行,森林数据来自县林业局,货物、旅客运输及周转量数据来自县交通局,节能和邮电通信数据来自县工信局,重点项目数据来自县发改委,旅游数据来自县旅游委,保障性住房数据来自县住建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计委,社会救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就业数据来自县就业局,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社局,农村扶贫数据来自县扶贫办,民族地区发展数据来自县民宗委、科技数据来自县科技局和科协,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县文体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县环保局,城镇绿化和垃圾处理数据来自县城管局,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县水务局,减排数据来自县环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安监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