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14-06-04来源:皮山县统计局

  2012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及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年份。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安徽省、三峡集团的大力援助下,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皮山县委深入实施新时期“富民强县固边”战略,牢牢把握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紧紧围绕“果牧富民、资源开发、工业强县、城镇兴县”发展思路,敢于正视差距、敢于融及矛盾,用变化变革创新的理念谋划发展,用敢于担当负责的精神推动发展,扎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开创了皮山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一、综合

  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经初步核算,2012年皮山县生产总值15031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5 %(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6067万元,增长7.2%;第二产业增加值13951万元,下降3.8%;第三产业增加值60300万元,增长18.8%。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皮山县生产总值的比重所有调整,2012年50.6:9.3:40.1,2011年50.7: 11.0:38.2。皮山县人均生产总值5611元,增长16.30%。

  二、农业

  我县农业以农民收入持续突破性增长为核心,以保持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农业效益大幅度增长。2012年度皮山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行价)达114598.58万元,比上年增长4.78%,其中:种植业产值达79139.49 万元,比上年增长0.59%,林业产值达2591.79 万元,比上年下降41.04%,牧业产值达29587.32 万元,比上年增长27.22%,渔业产值31.50 万元,比上年增长16.6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达3248.48 万元,比上年增长7.72%。

  农业生产大幅增长。2012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为467998亩,比2011年增加2542亩,增长5.74%,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271040亩,比2011年增加317亩,增长了0.12%,小麦、玉米面积增加,豆类面积减少,豆类面积为4663亩,同比下降18.99%。棉花播种面积39691亩,同比减少22439亩,下降36.12%。蔬菜播种面积(含山药、工业用西红柿、辣子)26188亩,同比减少8997亩,下降25.57%。其它作物播种面积90848亩,同比增加5176亩,增长6.04%。

  2012年粮食产量达128726吨,同比增加504吨,增长0.39%。其中小麦产量达51897吨,同比增加466吨,增长0.91%,小麦单产达390公斤,同比增加1公斤,增长0.26%;玉米产量达76182吨,同比增加455吨,增长0.60%,玉米单产达573公斤,同比增加1公斤,增长0.17%。棉花产量(皮棉)达5078吨,同比减少2805吨,下降35.58%,单产达127.94公斤,同比增加1.06公斤。油料总产量达2711吨,同比增加236吨,增长9.56%。蔬菜产量(含山药、工业用西红柿、辣子)达47542吨,同比减少17717.5吨,下降27.15%。

  年末耕地面积440270亩,全年开荒新增耕地面积1785亩。

  2012年,当年人工造林面积达29113亩,比2011年增加13505亩,增长86.53%;当年育苗面积达2259亩,比2011年减少284亩,下降11.17%;水果坚果产量稳中有增,核桃产量达6263吨,比2011年减少1840吨,下降22.71%;水果产量达82932吨,比2011年增加7868吨,增长10.48%;木材采伐量达2992立方米;比2011年减少1065立方米,下降26.25%。年末果园面积189302亩,比上年增长8.72%;2012年新增果园面积2029亩。

  畜牧业生产平稳增长。2012年,年末牲畜存栏达513778头,比2011年增加5780头,增长1.14%;牲畜出栏达483561头,比2011年增加69240头,增长16.71%;繁殖成活数为393657头,比2011年增加55645头,增长16.46%,总产肉量达10051吨,比2011年增加1196吨,增长13.51%;奶类产量达1754吨,比2011年增加150吨,增长9.35%;禽蛋产量达1799吨,比2011年增加393吨,增长27.95%。羊毛产量643吨, 比上年增长1.58%。

  渔业生产规模扩大。2012年,水产品产量达21吨,比2011年增加1吨,增长5.00%。

  生产条件不断改善。2012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70542千瓦,比上年增长15.52%。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378台, 比上年增长45.98%;小型和手扶拖拉机548台, 比上年下降25.54%。

  农资消耗小幅增加。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11707吨,比上年增长9.11%;农村用电量1455万千瓦时, 比上年增长4.98%;年末有效灌溉面积29.16千公顷, 比上年下降1.19%。

  乡镇企业效益不断好转。2012年乡镇企业完成产值17282万元,比上年增长0.02%;乡镇企业总收入14538万元,同比持平;实现利润1744万元;上交税金753万元。

  扶贫工作进程加快。2012年,皮山县紧紧围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几项重点工作,狠抓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地推动全县扶贫进程,顺利实现了本年度2549户10495名贫困人口的脱贫。

  三、工业和建筑业

  新型工业化发展。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1449.66万元,比上年下降15.33%。其中,国有企业完成产值682.20万元,比上年下降1.98%;集体企业完成产值135.43万元,比上年增长54.16%;轻工业完成产值948.65万元,比上年下降60.96%,重工业完成产值10501.01万元,比上年下降5.34%。工业销售产值11622.14万元,比上年下降9.43%。 工业企业用电量2066.03万千瓦时,比上年下降6.36%。

  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70.62万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6999平方米,竣工面积16999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增长快中趋稳。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6845万元,比上年增长36.93%。全县施工项目个数106个,比上年增加6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04个, 比上年增加61个。施工面积73.3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3.37万平方米。本年新增固定资产113006万元。

  五、内贸和对外经济

  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促进消费增长,全年保持平稳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6565.9万元,比上年增长10.36%。

  招商引资突破两亿元。全年已实施的续建和新建招商引资项目共13个,总投资金额46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200万元。其中自治区外项目9个,总投资金额39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240万元。在所有项目中,新建项目9个。

  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本期期末,个体工商户达到3397户,与上年同期持平,从业人员6893人,比上年同期增加79人,注册资金3074.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3.16万元;年末私营企业达到219户,从业人员1379人,注册资金22684.36万元,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91家,从业人员1176人,注册资金,20443.56万元.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建设步伐加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1224.48公里,其中国道138公里,省道8公里,县乡村道1120.81公里。全县19个乡镇、场、开发区已铺通了柏油路。通汽车的行政村已有167个,占总数的98.9%,基本上实现了乡乡通公路,村村通汽车的目标。

  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42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89%;交换机容量达到28400门, 与上年持平;2012年末固定电话用户达到15200户, 比上年下降8.89%,分城乡看, 农村电话用户达到9900户,比上年增长0.51%,城市电话用户5300户, 比上年下降22.63 %。2012年末移动电话用户数79998户;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494.1万单。

  2012年末全县共有名胜风景区2个,文物保护区有98个,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区5个。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5249人次,其中入境旅游人数4人次,旅游直接收入达506万元。

  七、财政、金融与保险业

  财政收入增速较大。2012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11492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423万元,比去年增长30.9%。财政总支出170544万元,与上年增长15.4%。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7506万元,比上年增长14.3%。

  存贷款规模继续扩大。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317272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9.99%,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109167万元, 比上年末增长68.48%;全年货币净投放金额55643万元, 比上年增长18.79%。

  全县保险费收入3095.66万元,比上年增长24.37%。其中:财产保险费收入1900万元, 与上年增长17.26%。人寿保险保费收入1195.66万元,比上年增长37.63%。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三项费用支出415万元,比上年增长23.88%,占财政预算支出的0.32%。

  教育事业继续巩固。据教育部门统计,全县普通中学21所,在职教职工1175人,比上年下降1.18%,在校学生14524人,比上年下降4.02%;小学学校59所,在职教职工1247人,比上年下降5.82%,在校学生22529人,比上年下降0.18%。学前教育(幼儿园)学校数49所。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21%,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68%,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含职高)升学率为54.28%。

  九、文化、卫生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县文工团参加积极组织大型演出,充分利用,“庆五一”、“庆七一”、“庆八一”、“庆国庆”、“春节联欢晚会”、“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等开展演出。我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电影放映单位1个。全县有调频转播发射台26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7.33%。电视转播发射台30座,电视发射机77部,卫星地面接收站40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6.54%,有线电视台(站)3座,入户数达到2388户。

  城乡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县各类卫生机构23个,拥有床位数894张,有卫生技术人员516人,其中:执业医师155人,注册护士134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227人。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总户数64193户,比上年增长2.07%。年末全县总人口为249219人,比上年末增长1.84%。其中:汉族3662人,维吾尔族243458人,其他少数民族2099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 16.82‰,人口死亡率为5.7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11‰,年末家庭户均人口为3.88人。(不含皮山农场)

  2012年,全县全部职工劳动报酬为42723.4万元,比上年增长24.66%。其中:企业3793.4万元,比上年下降10.37%;事业22745.4万元,比上年增长20.97%;机关16184.6万元,比上年增长44.04%。年末全县职工人员数为8960人,比上年增长3.02%。其中:企业899人,比上年下降39.58%;事业4311人,比上年下降4.26%;机关3750人,比上年增长38.58%。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为47832元, 比上年增长21.13%。其中:企业42055元,比上年增长47.86%;事业50726元,比上年增长21.02%;机关45642元,比上年增长9.8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45元,增长13.8%。

  十一、资源和环境

  2012年末,全县土地面积39464.40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337.14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0.85%,建设用地86.57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0.21%,未利用地3574.45平方公里,占占土地面积0.22%; 森林覆盖率为1.71%。2012年末,全县境内有小河流5条,地表水径流年平均为7.39亿立方米,有泉水3处,年径流量0.98亿立方米,地下水年平均补给量2.5亿立方米,可开采量1.5亿立方米。2012年全县全年引用水量4.4亿立方米,其中,河水2.65亿立方米,库水1.18亿立方米,井水0.03亿立方米,泉水0.60亿立方米。

  环保事业发展加快。 据统计,2012年末有专职环保人员14人,环境监察大队1个,环境监察人员9人。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703吨,比上年下降1.1%,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900吨,控制在地区下达的指标之内。

  十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就业形势稳定。2012年末全县就业人员2151人。全年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2151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597人,登记失业率3.07%。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12年末,全县4748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离退休人员1308人;5989人参加了失业保险,本年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人数17人;11100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退休人员2527人;6526人参加工伤保险,8240人参加生育保险,其中女性3874人;23027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共发放养老金2710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县有儿童福利院1所,床位75张,收养75人;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15所,床位186张,收养186人。全县城镇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10734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我县采取严格审查把关、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公开透明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管。2012年,全县城市低保对象6880户、10734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3439.7万元,其中上级下拨3439.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5426户30877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4285.58万元,全部为上级下拨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共计7725.28万元全部于年底前发放到位。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2012年末人口数为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5.财政、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旅游、招商引资、外贸进出口、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等方面数据为有关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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