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湖区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一区三中心”建设为总揽,凝心聚力,创新发展,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强基础、扩内需、惠民生,确保了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2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32.0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54548元,增长10.4%,按美元汇率,折合人均GDP8678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94亿元,比上年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87.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9%;第三产业增加值136.99亿元,比上年增长10.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7:37.6:58.7发展为3.4:37.5:59.1。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173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144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达到100%。年末农村劳动转移就业人员2644人。年末城镇登记实业率控制在3.95%以内。
二、农业
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03亿万元,比上年增长4.4%。粮食种植面积10.06千公顷,产量55582吨,油料种植面积0.61千公顷,产量1168吨,烤烟种植面积0.57千公顷,产量1527吨,蔬菜种植面积11.4千公顷,产量2901871吨,水果产量56931吨,出栏生猪26.07万头,出笼家禽229.51万羽,水产品产量3582吨。
全区2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企业总产值26.78亿元,带动基地总产值10.8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6.37亿元,实现利润1.77亿元。全区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4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个,合作组织成员3880户。
全年水利工程共投入资金24100万元,完成土石方900万立方米;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座;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40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60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平方公里。全区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3.15万千瓦。
全区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4个,建设农家书屋21个,新建农村沼气池300口,新增通电话自然村9个,新增行政村实现宽带上网8个。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区全部工业增加值72.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70亿元(含市直单位),比上年增长10.2%,其中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29.11亿元,增长14.9%。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增加值31.1亿元,增长5.2%,重工业增加值38.9亿元,增长14.3%;大中型工业增加值55.2亿元,增长12.6%;园区工业增加值3.9亿元,增长9.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17.93亿元,增长16.8%;高耗能工业增加值20.71亿元,增长13.4%。全区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0.21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6%,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为14.3%。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中:卷烟169.3亿支,饲料26.7万吨,白银352吨,铅10.03万吨,水泥141.14万吨,平板玻璃286.13万重量箱。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5.4%;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15.26亿元,实现利税24.9亿元,分别增长7%和4.4%。
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48万平方米,增长25.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34万平方米,增长22.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区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243个,新开工项目153个,已投产项目148个。固定资产投资167.57亿元,比上年增长35.5%,其中第一产业投资2.6亿元,增长13.9%;第二产业投资55.99亿元,增长61.6%;第三产业投资108.98亿元,增长25.7%。
基础设施投资34.65亿元;民生投资3.04亿元;生态环保投资3.28亿元;工业投资44.68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53.73亿元,增长40.9%,商品房销售面积154.09万平方米,增长51.1%,商品房销售额48.22亿元,增长49.7%。
五、国内外贸易和旅游业
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8.1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160.37亿元和7.73亿元,分别增长11.4%和22.4%。其中批发业7.8亿元,增长27.4%;零售业126.38亿元,增长15.1%;住宿业3.74亿元,增长9.5%;餐饮业30.18亿元,增长11.7%。全区“家电下乡”累计销售家电1.34万件,销售金额3649万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66万元。
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项目11个,实际利用外资725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210万美元,增长2.5%;实际到位内资24.81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工业引进资金20.26亿元,增长3.3%;外贸进出口总额64107万美元,增长20.1%,其中进口44382万美元,出口19725万美元,分别增长29.2%和3.8%。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18452万美元,加工贸易出口1273万美元。
全区共接待国内游客7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76.7%,接待入境旅游者6万人次,增长14倍。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0.02亿元,增长36.5%,旅游外汇收入1606万美元,增长3倍。
六、财政
全区财政总收入11.33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33亿元,比上年增长20.4%,上划中央收入2.43亿元,增长26.9%,上划省级收入0.57亿元,增长11.3%;全年财政总支出17.38亿元,增长10%。
七、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8.3亿元,按现价计算,增长16.6%。全区共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23项,其中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3项,获得各类经费支持350万元,全年安排专利申请资助资金4万元。共取得各类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33项,专利申请27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4件),专利授权148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2件)。
全区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2所,中心城区新增义务教育学位3600个。全区共有普通中学27所,小学28所,幼儿园113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全区共有教职工6964人,其中普通中学教职工3078人,普通小学教职工1288人,幼儿园教职工2064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534人;全区共有在校学生102615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7621人,普通小学在校学生48027人,在园幼儿18652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8315人。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初中入学率及毕业率均达100%。全区共有各类民办学校6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9542人。
八、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72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个,群众艺术馆1个,新建农家书屋21家,免费送戏下乡57场。
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诊所、卫生室、医务室)338个,其中医院26个,卫生院14个,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4416张,卫生技术人员561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117人,注册护士2568人。
年末全区共有体育场馆34个,各种训练房36个,开展全民健身项目4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12.8万人,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7个。获得全国冠军1个。
九、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批准建设用地100.1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40.06公顷,补充耕地54.29公顷,净增加耕地36.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700公顷。截止年末,已发现矿产40种,已探明储量矿产20种,煤炭储量2068万吨。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13个,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1个。
全区人均水资源1776立方米,总用水量1.7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397立方米,平均年降水量1844毫米,年末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390万立方米。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为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4分贝。全区建成烟尘控制区2个,面积16.1平方公里。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147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224吨。
全区建有1个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5600公顷。全年人工造林面积1539公顷,封山育林面积2000公顷。全区森林覆盖率67%。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人;工矿商贸十万人事故死亡人数0人;煤炭百万吨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0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区年末总人口为36.65万人,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为20.23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2.79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0.18%。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1.43‰,比去年下降1.93个千分点,死亡率为6.17‰,下降0.6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6‰,下降1.28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06%。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50人,发放扶助金33.6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81人,发放扶助金28.13万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54元,增长14.2%,人均消费支出15205元,增长5.4%。农民人均纯收入12132元,增长20.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105元,下降8.5%。全区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6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8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4.6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0.49平方米。
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230人,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16769万元,发放率为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09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91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4826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286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05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7921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8350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49899人,参合率达到99.31%;全区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14149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665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22元;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6541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4.7%,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2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98元。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3200户,发放救灾救济款375万元。年末全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653张,收养各类人员534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0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个。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全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