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卷烟工业系统明确母子公司改制方案

2007-02-08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式对福建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作出明确批复,同意福建中烟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构成二级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福建中烟工业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批复原则上同意《福建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福建中烟工业公司章程》,明确了福建中烟的经营范围,要求福建中烟工业公司在现行体制条件下,积极探索由管理型公司向经营实体转变,建立统一的市场营销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物资采购中心,实现品牌共享,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委员会、预算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作用,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自《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颁发以来,福建中烟工业公司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卢金来为组长的福建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理顺产权、调整职能、规范运作、高效运行”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后,龙岩卷烟厂、厦门卷烟厂相应更名为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烟工业公司是龙岩、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负责组建两家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其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同时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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