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集团:企业也该成为一个社会“公民”

2006-07-22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胡宏屹
    红云集团资助边疆贫困地区建设,已投入近3亿元,这是2005年至今的数字。包括资助云南省“润滇工程”1.911亿元,昆明市“扶贫项目”6000万元,曲靖市“扶贫项目”3000万元,“兴边富民”对口帮扶镇康县400万元,对口帮扶富宁县360万元。红云集团在企业效益连年稳步提升、年创税利155亿元的同时,也在履行着作为一个国有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
 
    “作为国有企业,我们把扶危济困、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看成是与集团自身发展同样重要的事情。”总裁朱绍明这样阐述红云集团对扶贫工作的认识。
 
    2005年,原昆明卷烟厂和原曲靖卷烟厂响应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要大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号召,分别与云南临沧市镇康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结为“兴边富民工程”对口帮扶单位。2006年红云集团正式运行后,及时成立了集团“兴边富民工程”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两次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把工作做实做细,力争从质的层面帮助群众脱贫致富。
 
    据了解,红云集团将在2005~2007年的3年时间内投入上千万元资金,确保“兴边富民”工程顺利运行。集团副总裁许力为表示,帮助贫困地区脱贫,不仅仅是省委、省政府“兴边富民”工程的要求,也是红云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应尽的责任,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集团为此成立了专门的调研组,分头对镇康县和富宁县进行实地考察,根据两县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帮扶项目。对于镇康县,集团在烤烟种植、人畜饮水工程、助学工程、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等项目上给予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并以原昆烟职工的爱心捐款为基础,由工会设立专门账户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建立帮扶特殊困难民众的专项基金;对于富宁县,集团重点在改善办学条件、乡村道路改造、安居房改造、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项目上下工夫。
    对贫困地区的帮扶,集团上下已形成共识:对口帮扶既是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应当回报社会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口帮扶不仅仅是企业出钱,还要全员参与,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帮扶工作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而是要把它作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的长期任务;要在帮扶过程中寻找既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又能提高老百姓收入的长效项目,努力变输血为造血。
 
    集团“兴边富民工程”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今年4月至5月间,分别就镇康县和富宁县的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回访。据调查,各项工程正按计划有条不紊地实施着,并已初显成效,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适龄儿童的就学环境大有改观。在镇康,2005年毕业于镇康一中的10名贫困大学生分别获得了8000元的助学金,“红云希望小学”正在如期建设,教学楼、宿舍楼的主体工程已接近尾声,学校有望今年秋季正式开始招生;在富宁,不少村民掌握了先进的葡萄种植、生猪养殖技术,大幅度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村民们富了,纷纷盖起了楼房。一些村庄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产业动力呈现辐射趋势,同时带动了周边村寨的发展。
 
    朱绍明总裁表示,红云致力于公益事业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公益活动同企业文化建设一样,都是永久性工程,故开展公益活动,既不能是“运动式”的,也不能是“排浪式”的,要从长计议,持之以恒。企业不能只是一个赚钱的机器,而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公民”,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企业在做好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还应该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构建正确的企业价值观,提高核心竞争力,以便更好地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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