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强化商标战略引领 提升商标管理水平

2017-05-19来源:东方烟草报

  近年来,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围绕“打造世界级品牌”,实施商标战略,积极探索商标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努力促进品牌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注重顶层设计 加强商标战略引领

  注重占位布局。按照“‘和天下’独立成篇、‘芙蓉王’高端突破、‘白沙’基座上移”的发展思路,指导商标注册和保护,做好防御性商标注册。在持续做好“白沙”“芙蓉王”两个驰名商标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和天下”通过案件审理确立驰名商标地位。

  注重资源投入。成立品牌管理委员会,设置跨部门的品牌工作室,坚持周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商标管理有关问题。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商标事务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商标、版权、专利等无形资产,逐步形成了以商标专职管理为主体,法规、营销等部门密切配合,覆盖各业务单位的“1+N”商标管理组织保障体系。

  注重制度建设。构建以《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为主体、《产品设计开发控制程序》《包装设计与印刷管理》等相关制度相配套的涵盖核心业务的商标管理制度体系。

  注重宣传教育。开展商标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将每年9月29日确立为“品牌感恩日”,在全公司形成重视品牌、崇尚创新、保护商标的浓厚氛围。

  全生命周期管理 支撑品牌发展

  坚持动态注册。商标注册管理,始终服从品牌战略。商标到期,及时进行续展,防止权利落空;对不再需要的,定期清理,不再续展。截至2016年年底,湖南中烟注册商标共3969件,其中国内注册34类(烟草类)商标1240件,境外注册1134件,覆盖185个国家与地区。

  坚持源头审查。法规部门深度介入产品设计,加强法律把关,做好风险防范。新产品概念设计阶段,确保与他人在先权利不冲突;包装确定后,做好合规性审查,确保商标名称、图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包装定型后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保护,防止他人“抢注”。

  坚持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标记“?”的规定,“?”只能标注在已注册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的位置;不允许随意改变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不单独使用。

  坚持实时监控。商标投入使用后,进行实时监控,动态维权。依托商标代理公司,建立商标行政审查实时监控机制,在商标初审或者是核准公告环节,一旦发现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可能造成混淆误认的,及时采取异议、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等措施。

  运用多种手段 强化立体保护

  充分运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新商标法施行后,驰名商标采取“个案认定”原则。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仍然是企业维护品牌价值和声誉的有力法律武器。利用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湖南中烟成功处理多起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案件。2005年,某自然人在第25类商品上申请注册“芙蓉王”商标,湖南中烟提出异议及复审均被驳回后,2013年,以国家商评委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补充大量“芙蓉王”驰名证据,最终通过司法判决认定“芙蓉王”为驰名商标并给予跨类别保护,撤销了商评委的裁定。

  充分运用防御性注册方法。对“白沙”“和天下”“天下和”“和”商标进行了全类别注册保护,“芙蓉王”进行了跨类注册保护。同时,实行多元素、跨类别、防御性注册保护,将商标标识及产品包装,以图形、文字、图文组合、包装装潢整张等多种形式进行注册,加强核心品牌商标保护。

  充分运用交叉保护方式。注重加强对商标标识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除商标注册保护之外,还进行著作权登记、申请外观专利等,形成了多种知识产权类型交叉保护的格局。

  充分运用公安打假机制。在加强行业内打假合作的基础上,注重与公安部门开展合作。2015年,通过与湖南省公安厅签订《打假溯源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公安部将“和天下”“芙蓉王”“白沙”列入全国公安机关打假溯源机制首批重点产品名录,在全国范围内给予重点保护。

  充分运用商标许可方式。对部分类别商标,运用商标许可,既避免了“撤三”(编者注: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风险,又推动了品牌传播。2013年,湖南中烟与中国移动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湖南中烟在第9类(计算机类)和第38类(通信类)单独拥有的“和”商标,让渡为湖南中烟与中国移动共同共有,并许可给中国移动使用,实现了互利双赢。

  一系列做法促进了湖南中烟商标管理水平的提升,有力地支撑了公司品牌持续健康发展。湖南中烟先后被评为“湖南省商标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知识产权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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