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行进在共同发展的路上

2011-09-27来源:中国烟草作者:宁志

    这是一组来自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统计数据:2004年年底,当时的南昌卷烟厂就开始在省内寻求合作,开始联营生产;2007年,1.5万箱“七匹狼”品牌定向生产的展开,拉开了省际合作的序幕;2008年,定向加工量同比增长一倍多,达到3.8万箱;2009年,“双喜”成为新的合作品牌,定向加工量进一步增加,达到6.8万箱;2010年,随着“红塔山”品牌的加入,合作生产量增加到17.8万箱,合作品牌增加到3个;2011年上半年,签署落实合作生产量已经超过了23万箱的规划目标,预计全年可达到26.3万箱。

    从联营加工到定向整合、再到合作生产,以品牌为核心的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日益深化。在这股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浪潮中,行业内卷烟规模偏小的江西中烟却能积极参与其中,彰显了一个烟草企业的责任和奉献。

    “为行业发展尽一份责任”

    地处经济欠发达的江西但始终奋发图强,实力虽弱却从不气馁,这是过去一个时期江西中烟发展的生动写照。“十一五”时期是行业发展最好时期之一,同样也是江西中烟发展最快、变化最大、提升最明显的五年,企业在经济运行、市场开拓、自主创新、基础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和进步。

    进入“十二五”,良好的发展势头仍在延续,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在较高平台上继续保持了较快速度增长,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企业的“生命”——“金圣”品牌培育取得重大进展,一个定位清晰、特色明显、满足消费、持续创新的品牌已经显现出勃勃生机。

    在企业发展态势良好、企业集中一切资源加快“金圣”品牌发展的情况下,江西中烟合作生产总量在保持持续增长,甚至企业还拿出自有品牌的生产计划用于合作品牌的生产,原因何在?

    “卷烟品牌合作生产事关‘卷烟上水平’,是行业发展的大战略,国家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品牌合作生产,江西中烟作为行业卷烟工业企业一员,响应国家局号召,积极参与到品牌合作生产中,为行业发展尽一份责任,这是应该的。”对于品牌合作生产,江西中烟总经理郑伟表示,企业的干部职工是以一种宽广开放的胸怀在对待,无论是“金圣”,还是“红塔山”、“双喜”等品牌,都是中国烟草的品牌,把品牌做大做强,既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的需要,合作双方的目标和根本利益一致,自有品牌发展和品牌合作生产并不矛盾。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狭隘的品牌和地域情结,品牌合作生产工作在江西中烟进展顺利。

    江西中烟党组对品牌合作生产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企业内部成立了品牌合作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生产、计划、营销等相关人员,而且每个合作品牌都有一个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为加强品牌合作生产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品牌合作生产量方面,江西中烟服从和服务于行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形势,在聚焦精力努力把“金圣”打造成行业知名品牌的同时,将有着旺盛市场需求但结构不高的“庐山”品牌有序退出,留出空间开展品牌合作生产,促进了“红塔山”、“双喜”等重点品牌的发展。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江西中烟超额完成品牌合作生产计划已成定局,企业正在以实际行动有力支持行业关于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落实品牌合作生产的战略部署。

    “既然做了就一定做好”

    与行业先进卷烟工业企业相比,江西中烟面临着规模小、底子薄、基础差、实力弱的发展现状,企业所属的5个卷烟厂,除了南昌卷烟厂进行过“十五”技改,其他4个卷烟厂都没有进行过大规模技改,时至今日,赣南卷烟厂在合作生产中都没有实现落地制丝。

    在硬件设施能力不足,设备工艺滞后的条件下,如何开展好品牌合作生产?为此,江西中烟付出了很多努力。

    作为品牌合作生产的牵头部门,江西中烟经济运行部承担着协调职责,部长廖新尧认为,相对于联营加工、定向整合,合作生产无论是深度和范围还是意义和层次,都大不一样。“过去更多的是计划资源的有效发挥,由业务部门商谈好条件合作就开始了,至于第二年是否继续生产则到时候再说,具有随意性。”廖新尧介绍,品牌合作生产属于更高层次的合作,围绕品牌原料、技术、设备、工艺等各种资源都要综合配套,做好这一工作是合作双方共同的职责。

    为了做好品牌合作生产工作,江西中烟不仅拿出了比较好的设备生产合作品牌,而且在具体的操作中克服了很多困难。以南昌卷烟厂为例,在“双喜”品牌生产中,为了满足品牌香型的需要,不仅单独使用一条生产线,而且生产前后工作人员要用酒精对管道、皮带等设备进行彻底清洗,以避免“串味”,影响产品质量。再比如,在长期的生产中,工作人员形成了一些适合自有品牌的固定思维和习惯,但这些习惯性的动作却不适用于合作品牌的生产,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作业文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交流,严格按照合作品牌的需要进行生产操作。

    “由于不同的品牌都有各自的卷制工艺特点,类似这样的细节问题非常多,而每一次进行合作品牌的生产,就好像汽车进行一次全面保养一般,要做精心准备,以确保合作生产品牌的质量。”廖新尧说,目前,江西中烟对于合作生产品牌的质量文件和标准,经过转化后已经作为企业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覆盖了整个生产过程,可以保质保量地完成合作生产任务。

    2011年3月,江西中烟启动了赣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并将之列为全年的三件大事之一。新的赣州卷烟厂被定位于全国卷烟合作生产加工基地,规划之初江西中烟就主动和品牌生产合作方进行工艺技术交流,力图使新厂的工艺设计、技术布置更加开放,以适应品牌合作生产的特点和要求。

    “既然做了就一定做好”,带着这样一种诚信的态度,江西中烟品牌合作生产工作得到了合作方的认可。在“双喜”品牌的合作生产中,江西中烟从协议商定到批量生产,整个过程仅用了45天,体现了很高的合作效率。

    “共同发展是关键”

    站在企业的角度,作为一个效益主体,开展品牌合作生产并不是简单地生产产品,而是需要考虑能否保持适度的税利增长,合作双方是否有积极性,如何无缝对接、有机组织等等。合作双方要建立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持续发展是绕不开的话题。

    对于江西中烟而言,通过与行业先进企业展开合作,打开了交流大门,开拓了眼界,通过“消耗如何控制”、“定额如何制定”等问题的交流讨论,在工艺技术、企业管理等方面学到了很多东西,有利于企业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但,仅仅这些还不够。

    在“金圣”品牌拉动下,江西中烟的平均单箱税利在提升。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卷烟品牌合作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合作生产品牌的平均单箱税利水平应高于品牌输入省级工业公司(企业)自有品牌的平均单箱税利水平,但不高于品牌输出省级工业公司(企业)平均单箱税利水平,并保持一个合理的增长速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坚持和落实好国家局制定的“税利原则”成为必须思考解决的问题。从长远看,“税利合理增长”关系到品牌合作生产的稳定、持续。

    加强合作生产,推进资源整合,是实现“532”品牌发展目标的关键举措,不能仅靠企业的“觉悟”。正如记者在江西中烟采访时多次听到的,“共同发展是关键”,要在合作过程中有效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这样合作才能长久、稳定。眼下,品牌合作生产总量增幅明显的江西中烟正行进在一条共同发展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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