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于改革的风口浪尖——烟草工业改革回眸

2008-01-23来源:中国烟草作者:张建丽
  从“关小”到“工商分开”,从联合重组到“二次重组”,从理顺产权关系到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试点,在行业—波甚于一波的改革浪潮中,卷烟工业始终行走在改革的风口浪尖——
 
  组织结构调整:从“治散”到“扶大”
 
  关关停停、且关且开,用来形容我国卷烟工业企业相当长时间里的生存状况毫不为过。1949~1982年间,我国卷烟工业企业的数量最多时达1249家(—说为1149家),最少时为61家。然而,至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之初,我国的计划外烟厂发展到近400家,造成产大于销、库存积压的严峻局面。
 
  从1983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开始整顿和关停计划外小烟厂,到1988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的卷烟工业企业被压缩到了146家。此后,烟草行业进一步加大了小烟厂的关停并转力度,但直到1998年底,全国仍有185家卷烟工业企业(含地方烟厂),其中年生产能力10万箱以下的小烟厂有95家,占总数量的51%,当年小烟厂的平均生产计划仅为3.36万箱。企业组织结构过度分散,成为中国烟草向前发展的一个瓶颈。
 
  而此时,已是世纪之末,加入WTO脚步正疾。
 
  一边是散兵游勇式的卷烟生产力,一边是日益紧迫的外烟市场竞争形势。整个“九五”期间,国家局—直在认真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提升中国烟草整体竞争实力?
 
  答案只有一个:优化卷烟生产力布局!
 
  要优化卷烟生产力布局,必须先治“散”;而治“散”第一招棋,国家局选择了“关小”。
 
  “小的不淘汰,最后可能整体被淘汰!”从2001年起,行业“关小”步伐明显加快,当年行业关停11家小烟厂;2002年关停14家;2003年初,国家局正式出台《10万箱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规划》后,行业“关小”工作势如破竹,全年关停小烟厂22家。至2004年底,行业10万箱以下小烟厂基本关停。
 
  “关小”,走对了行业“治散”的第一步棋。10万箱以下小烟厂的关、停、并、转,为国内烟草市场腾出了1200万箱的市场空间,大企业成为“关小”战役的最大受益者。
 
  但“关小”仅仅迈出了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第一步。2002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的报告指出:“搞好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是行业改革的‘重头戏’,是解决‘散、乱、低’问题的关键所在……在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关闭10万箱以下小烟厂的同时,有关省级局(公司)对一些10万箱以上的烟厂也要实行兼并重组。”
 
  同年12月,在海口召开的全国烟草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局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三个阶段和目标:“关小”;10—30万箱企业问的联合兼并重组;重点企业之间也要进行调整,最终形成“企业间充分竞争、生产力适度集中、大企业主导”的生产力新格局。此次会议,打消了一些小企业心存侥幸的心理,为大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吹响了进军的号角。
 
  2003年,行业实行工商分开。失去了商业“庇护伞”的卷烟工业企业意识到:联合重组,大势所趋。于是纷纷寻求联合重组,当年,行业联合重组企业达17家,实行组织结构调整的企业共计39家,卷烟工业企业数量调整为84家。但是,卷烟工业企业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散、乱、低”的问题。
 
  于是,2004年全国烟草工作会上,“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这十六个字,成为最强音。“推动重组、走向联合是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实现企业规模扩张的必由之路!”姜成康局长强调。
 
  至此,同家局由“治散”而“扶大”的决心毫无悬念。2004年9月10日,云南卷烟工业所属9家企业重组为玉溪、昆明、红河、曲靖4家,云南卷烟工业企业“九变四”格局初步确立;12月7日,继北京卷烟厂之后,天津卷烟厂全面纳入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管理,上海、北京和天津三地卷烟工业企业战略性联合重组取得阶段性成果……2004年,行业共计有17家非重点卷烟工业企业实现联合重组,至年底,卷烟工业企业数量减至57家。
 
  2005年,国家局提出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当年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工业企业调整减少为44家;2006年,“两个10多个”的目标呼之即出,当年具法人资格的卷烟工业企业调整为31家……
 
  从“关小”到10—30万箱卷烟厂联合重组,再到重点卷烟工业企业合并重组,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走上了一条由“治散”而“扶大”的路。卷烟工业企业在这—轮组织结构调整中得以“大者愈大”,“大市场、大企业、大品牌”格局初步显现。
 
  中烟工业公司之变:从“管理”到“经营”
 
  2003年4月1日,行业第一家中烟工业公司——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这个日子,距离2003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姜成康局长首次面对全行业正式提出“改革工商管理体制,实行工商分开”,不过短短的两个多月。
 
  工商分开,—次“破冰”之举。长期以来,卷烟市场地区封锁之于行业如骨鲠在喉,它不仅将—些优势品牌排除在外,使其长期只能定位于区域性品牌,并且庇护着一批成长性不高、竞争力不强的地方小品牌,严重阻碍着行业“大市场、大企业、大品牌”的形成。因此,实行工商分开的最初目标很纯粹:希望“地区封锁有所缓解,工业企业压力有所增大,行业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
 
  但是,实践证明,这场“工商分开”,对于卷烟工业企业意义非凡。
 
  按照100万箱计划以上省份原则上成立中烟工业公司的总体规划,继安徽中烟之后,广东、湖南、四川、重庆、河北、浙江、江苏、云南、贵州等省、市相继完成工商分开,至2004年10月28日,全国最后成立的江西中烟工业公司挂牌运作。至此,规划中的16个中烟工业公司全部成立。2004年11月1日,国家局将原由省级局(公司)管理的兰州卷烟厂等4家工业企业划归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管理,同时,将原由海南省公司、辽宁省公司,山西省公司、内蒙古区公司持有的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卷烟工业企业的股权通过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凋整为由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持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已经基本上从商业企业分离出来。
 
  工商分开后,烟草市场化水平明显提高,烟草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生产力布局更趋合理,长期存在的地方封锁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重点企业、重点品牌由强趋弱的现象得以改变。
 
  而工商分开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得以迅速推进。2003年5月28日,广东中烟工业公司正式挂牌,随即对省内卷烟生产企业进行了一体化式的重组;2003年7月,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正式成立,次年,云南卷烟工业企业实现“九变四”;2003年8月,川渝中烟工业公司成立,次年,川渝中烟下辖卷烟生产企业实现了由6到3的精简……
 
  担当着整合省内卷烟工业资源的中烟工业公司,在成立之初,其职能定位为“管理、监督、协调、服务”。但是,在行业一波甚于一波的改革浪潮中,“管理”,显然也只是一个过渡,省级工业公司“做实”大势所趋。
 
  2004年9月,成立于2003年12月底的广西中烟工业公司动作迅速,率先整合全省卷烟工业企业资源,实现一体化运作。
 
  2005年,继广西之后,广东、贵州、陕西、湖北等工业公司相继整合全省卷烟工业资源,成立与中烟工业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总厂”、“集团公司”。
 
  2005年下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文件。2006年,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标志,卷烟工业企业改革深入实质。浙江、山东、河南、湖南火热上演“二次重组”,相继整合全省卷烟工业企业资源;同时,在理顺产权,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上,行业加大了省级工业公司和卷烟工业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力度,各省级工业公司全部改制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卷烟工业企业相继改制为省级工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
 
  “要积极探索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的省级工业公司如何从管理为主向经营实体转变!”国家局适时提出。
 
  从“管理”到“经营”,中烟工业公司经历了管理体制改革“两重天”。
 
  董事会试点:起点而非终点
 
  “今年还是要试一试!”2007年全国烟草行业工作会上,姜成康局长在谈及探索卷烟工业企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时,语气凝重而又满怀期望。
 
  2005年下发的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指出:烟草行业要加大省级工业公司和卷烟工业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力度,探索建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卷烟工业企业而言,是一条必由之路。
 
  实际上,近年来行业在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烟机工业、醋纤工业和复烤企业等一批烟草企业先后构建了法人治理结构。2002年4月,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开始了卷烟工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践和探索。其后,山昆、蒙昆、辽宁红塔、河北白沙相继建立法人治理结构。2005年11月,红云集团组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形成了规范运作、有效制衡、高效运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更标志着重点卷烟工业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
 
  所有企业都有决策和执行两种功能。大企业通常结构庞大,相应的各方关系和市场环境显得更为复杂,客观上要求决策和执行适当分开。决策层为了科学决策,强调的是制衡,董事与董事长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执行层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则强调权威,上下级间不能相互掣肘。“九五”以来,卷烟工业企业先后经历了组织结构调整、工商分开、理顺产权、公司制改造,规模日益扩大,并建立起了现代产权制度,但多数企业基本沿用了“厂长负责制”或“总经理负责制”的企业治理模式,“—把手”通常集决策权与执行权于一身,未摆脱“以人治企”的拘囿。在卷烟工业企业建立意在“分权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无疑使卷烟工业企业跨入了“制度治企”的新境界,必将对卷烟工业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2007年11月,广东、湖南、湖北、浙江等4家中烟工业公司相继更名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董事会试点工作,此举并非卷烟工业企业改革的终点,而是新一轮改革的起点。
 
  卷烟工业企业改革大事记
 
  198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开始整顿和关停计划外小烟厂。“十五”期间,行业加快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行了“关小”、“10~30万箱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和“重点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共关闭52个小烟厂,兼并重组50个中小型烟厂和5家重点卷烟工业企业,卷烟工业企业从2000年的151家调整为2005年底的44家。
 
  2003年4月1日,第一家中烟工业公司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成立。2003年行业实行了工商分开,至2004年10月28日,规划中的16个中烟工业公司全部成立。
 
  2004年9月24日,广西中烟工业公司率先整合全省卷烟工业资源,成为行业第一个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中烟工业公司实体。
 
  2005年,云南、广东两家中烟工业公司进行了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构建了母子公司体制。
 
  2005年11月8日,红云集团组建,成为行业第一家构建了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重点卷烟工业企业。
 
  2006年,国家局关于培育“两个10多个”的目标出台。当年,以湖南中烟工业公司联合重组长沙、常德两个卷烟厂为标志性事件的“二次重组”迅速推进。至2007年7月,行业共有12家省级工业公司完成了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的合并重组,全国具法人资格的卷烟工业企业调整为31家。
 
  2006年,卷烟工业企业基本理顺了产权关系,实行了公司制改造,各省级工业公司全部改制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卷烟工业企业相继改制为省级工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
 
  2007年11月,广东、湖南、湖北、浙江等4家中烟工业公司相继更名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董事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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