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成云南纳税顶梁柱

2008-01-20来源:昆明日报作者:张宏川 廖兴阳
    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中,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139亿元的纳税额高居第8位。
 
   2007年,红云集团有望续写辉煌。预计实现税利218.2亿元(含省外),同比增加46.1亿元,同比增长26.8%。
 
   夺全国烟草纳税榜亚军
 
    2007年9月8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发布的2006年度中国纳税500强排行榜在京公布,红云集团以139亿元(其中省内124.5亿元)的纳税额位列全国总排行榜第八位,居烟草行业第二位。
 
   2007年12月20日,在红云集团“云烟”实现“双百”庆典活动上,红云集团对外宣布,预计全年实现税利将突破200亿元,增长的幅度和增长的绝对值再创新高。
 
   与此同时,创建于1958年的“云烟”,产销量也累计突破750万箱、实现税利超600亿元,成为目前为止累计为国家创造税利最多、贡献最大的云南品牌。
 
   为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专门发来贺信说,在“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下,红云集团完善体制机制,立足自主创新,强化内部监管,优化资源配置,做大做强品牌,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实现了“三百”目标,这是红云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标志性事件。
 
   这一次,红云集团用改革和发展的实绩,在争做中国烟草标志性和排头兵企业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统一纳税,跨区分配”保双赢
 
   重组以前,不管是昆烟还是曲烟,都是当地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支柱,所以,红云集团在正式运行之前,第一个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进行财务整合。
 
   通过分析研究,红云人了解到,财务要真正统一,就必须统一纳税,但如果集团财务统一影响到当地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就会降低。
 
   如果财务核算不统一,集团的发展就势必会受到制约;如果失去地方政府的支持,集团要发展更是举步维艰。怎么从这两难的境地之中找到一条出路呢?红云集团与云南省国税、地税部门反复沟通探讨之后,大胆提出了“按比例分配入库”的统一纳税方案。简单地说,就是红云集团根据昆明(含原春城烟厂)、曲靖(含会泽烟厂)两厂2004、2005年度的纳税平均比例确定两地的缴付和分配比率,从而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对稳定。
 
   这个创新的财税模式得到了地方财税部门的支持,方案出台后,云南省政府组织召开了一系列由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最终由省政府出面落实了红云集团统一纳税方案,集团也成为行业内第一家实现“集中申报、统一纳税、跨区分配”的烟草企业。
 
   在2007年12月20日的红云集团提前实现云烟“双百”目标纪念仪式上,昆明市、曲靖市领导向红云集团授予了“云烟特别贡献奖”奖牌。
 
   缘何获奖,红云集团高层的一句话能够高度概括——“大钱增加了,小钱减少了”——红云成立之初就定下的“统一纳税,跨区分配”制度让两地政府都分享到了红云迅速发展的成果,红云集团也由此理清了利益分配上的重要关系,为保持自身平稳增长创造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财务整合创新的成果最终体现在效益上,红云集团正式运作两年多来,品牌集中度不断提高,税利持续增长,规模优势逐渐凸显,集团综合竞争实力也得到持续了稳步增强,红云集团成功的财税模式也为行业内其它单位提供了借鉴参考。
 
   红云崛起——正在路上
 
   2005-2007,两年时间一晃而过,两年来,红云集团全体重组企业实现了共同发展,做到了股东、职工、重组企业、当地政府的四方满意和共赢。
 
   “红云集团的改革模式,为湖南、湖北、山东等省份的烟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提供了一条可借鉴之路。”一位烟草行业专家认为。
 
   云南省副省长程映萱表示,红云集团让“云烟”品牌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为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尽管中国烟草改革的前景还不明朗,但红云对云烟品牌建设的重视一如既往。在红云集团管理层看来,有实力才有尊严,有尊严才有话语权,无论是维持三足鼎立的局面,还是“三红合一”,或者“3变2”,自己做得好才能保证企业的美好未来。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红云集团成立两年来,在可持续发展之路上不断地做到了领先一步。循着这个云南纳税状元所走过的足迹,我们看到了一个冉冉升起、朝气蓬勃的红云集团。怀揣这些发展理念的精髓,红云集团正走在崛起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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