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秩序强化烟叶收购管理

2006-08-23来源:东方烟草报社
      烟叶收购是一项区域性很强的工作,由于不同区域间收购眼光无法绝对一致以及不法烟贩的存在,一些烟农受利益驱使,跨区域或违法交售烟叶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收购秩序的混乱。因此,烟叶收购工作要在坚决执行国家局出台的一系列纪律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收购秩序,加强烟叶收购管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4个方面抓起。
      领导重视,广泛宣传。在烟叶收购期间,各级烟草专卖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建立烟叶收购预警机制,坚持单位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在组织烟叶生产技术人员和收购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对其进行烟草专卖法规、烟叶收购政策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同时,在当地政府和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规和相关的政策规定。
 
      深入基层,认真督促。烟叶收购期间,全市专卖人员要分赴各基层收购站、点检查合同收购的执行情况,坚持烟叶收购“认人、认卡、认烟”的原则,凡是没有签订合同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凡扰乱收购秩序和违反收购纪律的人员一律给予严惩,以维护良好的收购秩序,确保收购工作平稳进行。
 
      主动协调边界矛盾,切实做到服务统一。减少边界收购矛盾是维护收购工作正常进行的关键。在烟叶收购期间,省与省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要相互交流,对边界收购问题早部署、早落实,共同维护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同时,要了解彼此的生产面积、烟叶收购量、专卖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对新问题的处理达成共识,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此外,相邻县(市)的烟叶收购工作必须做到眼光统一,违规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防打并举,内管外打。烟叶收购期间,要充分发挥专卖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坚决打击非法收购、无证运输等行为,把维护收购秩序、打击烟贩子的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烟农和烟叶收购人员的管理,由专卖管理人员配合当地政府对合同中规定的种植、收购情况进行核实、监督,并督促烟农把烟叶交到合同约定的收购站,督促烟叶收购人员在收购工作中遵守收购纪律,不收“人情烟”、“贩子烟”、“区外烟”,确保收购工作的平稳进行。同时,对烟贩子走村串户收购烟叶的违法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对无证运输行为进行重点打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违法收购、运输的承运人等协同人员同样给予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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