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科学安排烟叶收购调拨工作

2005-12-16来源:中国烟叶信息网

     为了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调拨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烟叶收购行为,维护烟叶收购秩序,今年咸阳市科学系统安排了烟叶收购调拨工作,从而提高烟叶收购质量,实现产销良性循环和调拨顺畅,确保该市烟叶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烟叶预检
 
     1、收购前,各烟站要依据收购总量,编排收购安排表,依据区内烟农分布的实际情况,编排相应的预检日程表。预检员要依据预检日程表,按一定的路线,提前预约,上门进行预检。
 
     2、预检员对烟农扎把符合要求、水份合理、无掺杂使假等现象,符合收购要求的烟叶整齐排把,扎捆,把头向外装袋后,进行封签。对不符合收购要求的烟叶,要对烟农进行耐心的劝导和解释,动员烟农按收购标准要求,重新分级扎把,达到收购要求后再进行预检。每个预检袋可装2-3个等级,每个等级之间要隔离清楚。
 
    3、装袋封签后,预检员为烟农填写“售烟通知单”,按要求注清交售时间、预检员姓名、本次预检袋数、估计预检数量,填写预检日志和烟农约定下次预检时间;交待清楚预检袋保管理要求及在运输过程中封签维护要求。预检员发出“交售通知单”后,要于当日将存根送烟站,以便于烟站合理安排收购。
 
    4、烟农按“售烟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携带合同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和IC卡由村干部带队进行交售。
 
    5、烟农到站后,复检员要对预检袋封签进行核查,确认封签完好,烟农二证(合同证、身份证)一单(售烟通知单)一卡(IC卡)齐全,进行开袋验收。
 
(二)烟叶收购
 
    1、收购站(点)的设置:本着“符合流向、方便烟农、便于运输、节约开支、利于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置。依据今年种植分布和省局审批意见,全市共设置24个微机联网收购站。
 
    2、岗位设置:烟叶收购站(点)内,设站(点)长、检验员、复检员、微机操作员,司磅员、开票员、抬烟员、打包员、保管员、出纳员等主要岗位。
 
   3、工作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
 
    (1)站(点)长负责站内全面工作。安排好站(点)内预检和收购工作的同时,做好收购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确保收购工作按程序运作,对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管理;对烟叶收购质量、成包质量、安全管理、收购等级及数量盈亏负责。
 
   (2)复检员负责收集烟农预检“售烟通知单”,确保实名制交售。烟农进站后,核对烟农合同证、身份证(或户口本)、IC卡;检查预检袋及封签是否完好,对核查无误的烟农开袋复检,符合要求的连同“售烟通知单”送入验级室。对交售手续不齐的烟农,拒绝收购。
 
   (3)验级员负责收购烟叶的等级纯度。送检烟叶经复检员送入验级室,验级员进行检验定级。对送检的存在掺杂使假、水分超限现象的烟叶退回整理,并在交售通知单上加注退烟原因,作为对预检工作失误的考核和司磅员向烟农进行解释的依据;对预检到位烟叶、合理定级收购;对预检不到位的,但其它方面符合要求收购的烟叶,重新甩把整理后进行定级收购;定级后逐等级填写验级单(一式三联),验级单第一联留存根,待当日对帐,其余两联随烟叶交司磅员送开票员作为开票员开票的依据;并对预检员工作质量在“售烟通知单”上进行评价登记,收回“售烟通知单”留存。
 
   (4)司磅员负责验级员和开票员之间票据传递及磅称的使用管理。送检烟叶经验级员定级后,司磅员将烟农IC卡及验级员出具的验级单其余两联送微机室进行称重;烟叶称重后司磅员确认开票员开具发票的数量和等级准确无误,在验级单和发票上进行签字认可,并将发票保管联及烟农IC卡等相关凭证交烟农。需退回整理烟叶,依据验级员签注的意见,向烟农阐明理由,退烟农整理,收回“售烟通知单”留存。
 
  (5)保管员负责烟用物资及入库后散烟和成包后烟叶的管理。抬烟员抬烟入库后,保管员负责逐磅监督入库堆放,确保堆放对等,界限分明,库房干净有序。烟叶由打包员成包后,保管员负责数量及堆垛管理,并提醒站长及时调运,确保库存散烟和成包烟叶数量符合规定要求。在调拨中负责相关调拨手续的开具和管理。有权对不符合收购规定的拒绝入库。
 
   (6)抬烟员负责过磅后烟农确认交售烟叶入库工作。送检烟叶称重后,烟农确认交售,由抬烟员抬入库房,对等排把堆放。
 
   (7)开票员负责微机操作及收购发票的开据。依据司磅员送入的验级单两联和接受的烟农IC卡信息,准确操作微机,填写等级,打印收购专用发票(一式五联),并逐联加盖收购站公章,经司磅员核对准确并签字后第一联留存根,保管联随IC卡由司磅员交烟农作为领款凭证,其余三联传递到出纳室,同时将验级单一联贴于发票存根联后备查,验级单另一联由司磅员签字留存作当日对帐用。当日收购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上报收购数据信息,打印收购汇总报表送站长,与检验员、司磅员、出纳员核清帐务,确保收购帐务日清月结。
 
    (8)出纳员负责实名制付款工作。接烟农所持的发票保管联后,依据收购专用发票,核对烟农合同证、身份证(或户口本)、IC卡是否相对应,将其号码全部记录于发票第二联(会计联)背面,并回收烟农领款所持的专用发票保管联,要求烟农在发票上签字认可后,付给烟农货款,将发票客户联随同烟款一同交于烟农,发票其余几联分别装订,其中会计联交分公司核消,保管联留存县局,抵扣联留作税务稽查用。
 
   (9)打包员负责散烟成包及找包机械的管理及维护。打包员根据当日收购量合理安排打包人员及时打包,确保当日收购的烟叶在次日收购前全部成包;打包过程中要严把成包纯度,按成包要求(捆绳二纵三横,缝口不少于40针,整把装箱,捆绳牢固)精细成包,认真填写等级标识牌,确认成包的等级、数量与标识牌填写的等级数量相符后,将标识牌缝挂于烟包破口中间位置。打包结束将成包烟叶与保管员进行对帐后交保管员保管调拨。
 
   4、管理办法:
 
   (1)实行站(点)长管理负责制。各站(点)长对收购期内一切站务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整个收购工作负经济责任。
  (2)实行“合同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售烟通知单、IC卡”四证齐全交售,实名制领款。
  (3)实行微机联网封闭式收购,信息化管理。
  (4)实行袋装预检交售制。拒收未预检烟叶,混级混等烟叶和禁收烟叶,杜绝不法烟贩。
  (5)坚持《国标》对样收购,严格执行国家收购价格,严禁“白条”收购。
  (6)统一等级评议复检仲裁制,有效化解收购矛盾。实行逐级复检,从烟站到县公司库房、从县公司库房到分公司总库层层复检,严格质量监督,严防混级、混包调运。
  (7)统一成包标准。单包净重50kg(毛重51.5kg),包型正规,缝线不少于40针,捆包两纵三横。做到统一麻布包装,统一标识牌(标识牌由分公司制作发放,各站点按要求逐项填写)。定额包干成包物资,实行单包核算,每件成包核定麻布2.5m,捆包绳1根(14m),缝口绳0.05斤。
  (8)实行收购人员分类管理和岗位考核制度,硬化考核指标,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
  (9)实行烟叶质量责任永久追究制。
  (10)严格账务、资金及商品管理,确保账帐、账款、账物相符。
 
(三)烟叶调拨:全市统一按烟站、县局中心库房、分公司总库的程序进行运作管理。
  
     1、烟站至县局中心库的调拨管理。
 
    (1)烟站严格执行平收平调原则,依据当日各等级数量如实成包,严禁低收高打,窜等成包。
    (2)实行收购站点零库存制度。当天收购的烟叶必须赶次日收购前完成打包,单等级散烟库存数量不得超过100斤。
   (3)烟站调往县局中心库房的烟包,须持收购站开具的“咸阳烟草分公司县内烟叶调拨单”调拨。
   (4)加快调拨进度,各收购站日库存烟包不得超过200件。
 
   (5)县局中心库核实收购站调拨的等级、数量后,实行逐包复检,对全县收购等级质量进行平衡。复检合格的烟包统一堆垛,备货,向分公司总库调拨,对于降等烟包重新认定后,按重新认定的级别相应堆垛,并向烟站反馈验收清单。
 
   (6)县局中心库实行等级质量主检负责制,定期向主管经理、局长反馈各站收购质量状况,以便平衡收购目光。主检、主管经理、局长向分公司总库负烟叶质量全责。
 
  (7)县局中心库严格审核各站收购与调拨的等级数量,发现升等调拨现象,有权直接依据实际收购数量、降等至相邻的短缺级别,直至收购与调拨等级、数量相符。
 
  (8)县局中心库房要加快复验和调拨进度,日库存烟包不得超过1000件。
 
   2、县局中心库房到分公司总库的调拨
 
   (1)县局根据烟叶公司下达的调拨量开据调拨单、准运证,及时组织发运。烟叶运送到分公司总库后,按分公司《库房管理办法》进行复检、结算。
 
  (2)分公司总库实行逐包复检制度,调拨入库烟叶的检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上等烟包内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中等85%以上,低下等80%以上;对于纯度低于要求的烟包,按实际认定等级降级处理,确保复检后的烟包件件合格。
 
  (3)对成包混级严重的烟叶,质检人员有权拒绝检验,并上报有关部门,经核实后,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分公司总库将严格按照烟叶公司开据的“咸阳烟草烟叶内部调拨单”上的等级、数量接收烟叶,不得窜等接收。对于调拨过程中出现的上、中等烟叶超过实际收购数量的,烟叶公司将直接以其所欠等级、数量开据调拨单,并注清提请总库降等接收,以维护收购制度的严肃性。对于自然等级损溢现象,烟叶公司将按照2%的幅度,在调拨结束后统一平衡进行调拨。
 
  (5)成立烟叶质量复检和仲裁小组、协调解决烟叶收购和库房接交过程中的等级争议,标准为复检小组和仲裁小组共同制定的收购和交接烟叶实物样品。对在收购中发生的质量争议,由县局收购质量仲裁组进行评议。全市复检小组由姚刚同志任组长,总库质检员及各县烟叶股长为成员;仲裁小组由张云同志任组长,各烟叶县主管经理和王英杰、姚刚同志为成员。
 
  (6)总库复检和仲裁程序为:总库检验后有质量争议的烟叶,各县自接到总库烟叶质量反馈单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自复检之日起3日内申请仲裁,最终以仲裁结果为准。超过时限范围的,将以初检或复验结果为准。各县不得拒交或翻包整理。
 
(四)费用管理
 
    1、分公司对各县局收购期间的费用管理实行定额包干制。有关收、调、存的各项费用,由分公司统一核定指标,下达计划,各县公司自行拟定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考核管理,不得突破;确需增加费用的,要报分公司批准后支付;进入分公司总库后的装卸费、保管费、挑选整理费由分公司承担。
 
   2、烟叶收购期间各项费用指标为:打包费1.6元/包;县内短途运费1.5元/包;装卸费0.9元/包(包含烟站及县局中心库调分公司总库期间产生的所有装卸费);各县调分公司总库运费依实际里程计算,吨公里0.5元;办公费1500元/季、站(点);搭棚费500元/季、站(点);(含拆搭棚及租赁材料费);便民设施费150元/季站(点)。
 
(五)秩序管理
 
    1、由专卖稽查组牵头,以县为单位协同公、检、法、工商等部门成立专卖执法检查组,重点查处不法案件,打击不法烟贩,净化收购环境,维护收购秩序。每月定期检查不少2次,不定期检查2-3次。保证全市烟叶收购“四门紧闭,不进不出”。
 
   2、以站为单位会同基层公安、工商、驻站(点)秩序维护员或工作人员成立秩序维护小组,打击不法分子,确保预检和收购顺利进行。
 
(六)收购纪律和监督管理
 
    1、开展“阳光“收购。公开站务,接受监督,增强烟农信任度。各站将收购政策、工作程序、人员岗位、收购价格、收购样品,分级标准等公开上墙,推行诚信服务。
 
   2、实行烟叶收购监督举报制。各烟叶县公司和收购站(点)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检举揭发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从事不法活动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对检举者给予重奖和保密。分公司举报电话:3369956、3314110、3369976
 
   3、实行烟叶质量永久追究制。对收购纯度和成包纯度低于国家标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成包质量过差,成包烟叶纯度过低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一经查实,是正式工的下岗,长临工的开除。
 
  4、严禁短斤少两,克扣烟农,对一经校验的磅秤严禁私自变动,否则,从严追究开票员及司磅员责任。
 
   5、收购纪律十条规定:严禁合同本、身份证(或户口本)、售烟通知单、IC卡四证不全烟叶验收入库;严禁非袋装预检烟叶验收入库;严禁跨区域收购外地烟叶,非微机收购;严禁内外勾结,投机取巧,以烟谋私;严禁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坑农害企;严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严禁夜间、雨天收购,严防混级等烟、禁收烟入库;严禁非实名制取款;严禁低收高调,隔夜成包;严禁私藏帐务、票据及实物,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票据、印章或印件。
 
(七)安全管理
 
    1、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层层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警戒,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霉变等工作,确保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严防一切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各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预案,完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夯实责任,确保烟叶收购调拨的人、财、物安全。
 
  3、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严防一切人身不安全事故发生,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4、各级各部门(含站点)都要抽调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查纠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各县都要组建专业运输队,并对司乘人员政治素养、业务技能及车辆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制定管理措施,夯实安全责任,确保运输安全。杜绝人为掉包、被盗及淋雨、火情、翻车等不安全责任事故出现。
 
    今年咸阳的烟叶收购和调拨工作严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规政策为前提,以《国家标准》为基准,以袋装预检为突破口,以微机联网封闭式收购为手段,以提高品牌质量为目的,内强管理抓考核,外塑形象优服务,全力实现收购调拨零挑选,努力推进产销良性循环和产业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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