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作为全国烟叶的主产区之一,近几年烟叶产销稳步发展,烟叶质量不断提高,市场信誉越来越好,工厂订单越来越多,市场明显供不应求。2004年全省收购烟叶226万担,位居全国第四。2005年计划收购烟叶245万担,目前已有烟厂订单近300万担,市场缺口近70万担。加之湖南本省的长沙、常德两家卷烟厂生产规模的扩张,湖南省的烟叶发展还有较大的空间。这种市场潜力和优势,使烟叶生产的发展成为未来湖南烟草行业乃至整个湖南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但是,烟叶生产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农民,烟叶价格政策涉及到农村每个烟农的切身利益。从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看,随着近几年国家对农业实行政策扶持,特别是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加大农业税免征减征力度、继续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等政策的出台,使农民种烟的比较效益和烟、粮(经济作物)的比价关系以及种烟的投入成本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现行的烟叶收购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了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如果不及时研究完善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势必会影响甚至挫伤农民种烟的积极性,影响湖南烟草行业和湖南经济的发展,影响湖南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围绕这个问题,我们在湖南郴州、永州、湘西自治州、长沙、衡阳、张家界六个烟叶主产区和桂阳、浏阳两个烟叶主产县进行了调查研究。
烟叶收购价格 有关的几个问题:
一、烟叶的种植成本收益及与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的比较效益偏低
据调查,目前种烟的物资和劳力投入是最多的,但投入产出效益比是偏低的。如郴州地区2004年每亩物资投入512元(其中150元由公司、政府支付),劳动力投人每亩45天,按每天工资20元计算,折算金额900元,而每亩产量145公斤,亩产值1900.95元,实际投入效益比为1:1.35。在物资投入的512元中,由烟农自己负担投资的为362元,烟农的每亩纯收人为1540元,除去用工折价900元外,每亩剩余利润278元。
从种烟收入与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收入对照比较,种烟的投入产出比也是比较低的。郴州地区2004年的对照比较与B3F相差1.7元,B2F与B3F相差1.75元。就目前的生产条件和生产水平,在提高烟叶质量上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对目前小等级间差价过大,烟农认为价高的等级是挂在墙上的“烧饼”,够不着,吃不上,增加了收购工作的难度,在实际的烟叶收购中也确实难以操作。在湖南的烟叶主产区,郴州的亩产值和亩纯收入属最高的,其他烟区的亩纯收入相对较低。
从烟粮比价关系看,郴州地区2003年的烟粮比价为1:8.8,即每公斤烟叶相当于8.8公斤稻谷;2004年降至为1:6.3,比去年下降了28%。而张家界地区2003年的烟粮比价为1:10,2004年降至1:6。
二、烟叶收购价格总体水平偏低
从1997年以来,全国烟叶收购总体水平下降,最近两年才开始稳定下来并有所回升。而农用物资和其他农副产品价格呈连年持续上涨势头。特别是今年以来农产品价格涨幅很大,加上国家对种粮给予补贴和扶持,种粮收入已明显超过了种烟收入。从永州地区调研看,2004年因风调雨顺每亩纯收入增长12.5%,而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因国家政策扶持每亩纯收入增长20%以上。目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价格还呈上涨趋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8月份经济数据显示,粮食价格上涨幅度达到了31.8%。如果不对现行的烟叶收购价格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农民种烟的积极性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影响。
三、现行烟叶收购价格中的部分小等级问差价过大
如郴州二价区的下部烟的X3L与X2L价格相差一倍多,与X3F每公斤相差3.8元;上部烟叶中的B3F与B4F每公斤相差3.6元。
四、低等级烟叶的收购价格偏低
由于前几年卷烟厂普遍过快超前拉升结构,致使下低等烟叶出现销售困难,因此国家用降低低等级烟叶价格的办法以缓解供求矛盾。但从2003年以来,随着小烟厂关停的到位和大中烟厂兼并重组步伐的加快,为了保证低档卷烟的市场供应和保持市场占有率,下低等烟叶的供求矛盾日趋突出,供应缺口越来越大。目前国家制定的烟叶价格中,下低等烟叶每斤在0.3元以下,烟农交烟积极性不高,低等级烟叶普遍收不上来。一些制假烟贩和烟丝加工者以高于每斤1元的价格从烟农手里套购烟叶,除了直接影响低档卷烟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外,还使卷烟制假分子有机可乘,对市场管理和专卖打假造成了困难,国家利益受到损失。
五、现行的烟叶收购价区划分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按质论价原则,也不利于烟草由“计划经济”向“订单农业”转变。
国家从1999年开始,对烟叶收购价格实行价区政策,对同一品质因素的烤烟,在全国范围内硬性划分为五个价区,这在特定的时期内发挥了一定的调控作用。但因价区划分过多、质量差距不大,给毗邻地区烟叶收购带来了很多困难。划区制价目前来看弊多利少,明显不适应烤烟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虽然湖南近几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直通过肥料,烤房、种子等补贴的办法缩小了价区差价,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烟农生产负担,但收购价格差依然存在,特别是调拨价格差异更大,使得同一等级的烟叶,在三价区的烟草公司硬性投入超过二价区,利润水平明显低于二价区,出现投入产出倒挂,三价区的烟农、烟草公司和当地政府的效益不如一、二价区,影响了三价区的种烟收入和烟农种烟积极性。
如何调整和完善现行烟叶收购价格,通过这次调查,我们的建议和意见是:
适当提高烟叶收购价格的总体水平,保持烟叶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保持种植烟叶的投入产出效益和合理的烟粮比价关系,保护和调动烟农的积极生,同时考虑烟厂和烟草公司的承受,建议在现行烟叶收购价格的基础上,重当提高烟叶收购价格总体水平,并相立提高烟叶调拨浮动价格。按照烟粮产直比2:1和烟粮比价1:7至1:8计算,1005年烟叶收购价格提高幅度建议安排庄8%一10%比较适宜。
适当调整烟叶收购价格之间的等级差距,体现优质优价,减少收购矛盾。在适当提高烟叶收购价格总体水平的同时,进行等级之间和等级内小级别平均差价的动态调整,基准价X2F保持每担在500—550元左右。同部位同一颜色上下一级之间的价差不超过1元/斤,不同颜色同等级价差不超过0.5元/斤。
需要较大幅度地提高下低等烟叶的收购价格,缓解市场供需矛盾,维护烟农利益。建议按照顺价思路,综合考虑烟农的生产成本、合理收益以及烟草专卖专营和实施有效的市场管理,将低等烟叶的收购价格提高到每斤1元以上。合理调整价区。为了充分调动各方面特别是调动烟农的种烟积极性,建议按照同等质量、同等价格和同等投入、同等产出(即平均资本利润率)的原则,将五个价区调整为四个价区,缩小价区差价。
积极探索由目前的政府定价转向政府引导下的市场机制定价(市场浮动价)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中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经济水平相差很大,政府统一定价很难做到科学合理和完全符合实际,也不能真正体现出优质高价、劣质低价。建议政府通过制定政策,确定烟叶收购、调拨价格的浮动区间幅度,由市场主体卷烟工厂根据对各地烟叶需求状况,在政府的价格浮动区间之内,自主定价,对供不应求的实行高价,以真正体现和发挥市场经济价格杠杆的作用,增强市场对烟叶种植调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来源:中国烟草市场摘自《中国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