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收购预检制度是烟叶收购措施不断完善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的突出作用为两个方面:一是保证烟叶收购等级质量。通过站前预验把好消除异腰多腰、混级混部等不良现象的第一道关口;二是提高烟叶收购工作效率。最明显的作用就是通过预验的实施,加快收购进度,减少烟农在烟站的滞留时间。近年来,各地烟草公司又相继推进了到烟农家中预验,并通过分级装袋密封作为收购等级检验基本依据的入户预验措施。应该说,这不仅是预验制度的深化,也是在烟叶经营上推进上门服务,加强与烟农沟通的一种新尝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站前预验也好,入户预验也罢,真正发挥作用的成份极为有限。站前预验人员所起到的作用只是对每个进站售烟的烟农进行合同书确认,或者充当了“门卫”职能。入户预验则是在一些烟草公司经过试点之后,以弃之不用而告终。我们可以实事求是地说,预验制度和预验措施在许多烟站实际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一种“幌子”,具体操作则流于形式。预验制度作为对烟草公司和烟农双方都有利的一项措施,为什么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呢?笔者感到这其中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烟农的功利性。这个功利性突出表现为:首先是烟农对获利的直接性认识。在烟农看来,最终决定其烟叶等级质量的是站内的检验人员,站前预验和入户预验都对决定自身收益起不到直接作用,还增加了其售烟的繁琐性。因而,对这一程序的运用说轻了是不当一回事,说重了就是不认同。其次是与烟农的利益相冲突。预验制度主要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把握等级纯度,保证收购质量。而烟叶收购中的异腰多腰和混级混部现象,较多的情况下是烟农的主观故意行为,其目的是通过“三混”和异腰多腰达到多卖钱的目的。在我们的调查中可知,烟农所交售一包约100公斤的中等烟叶,如果能通过异腰多腰蒙混过关,就可掺入低次烟叶达20公斤以上。而混级混部混色则多为将低一个甚至两个等级,或者将上、下部烟叶掺入中部进行交售,实际上就是在烟叶交售上运用了以次充好的方法。我们也可以这样说,烟叶收购中的异腰多腰和“三混”现象是烟农在烟叶交售过程中的一种不诚信的突出表现。同时,也是烟叶收购中经常出现并较难解决的问题。正是由于烟农的主观故意性,而势必与预验的把关性发生利害冲突,他们总会试图通过站内人员的检验不严格或一定关系以达到个人目的,因而对预验的不配合就在所难免。
二、烟站重视不够。从烟草公司角度讲,自烟叶收购预验制度实施以来,也始终强调各烟站坚持预验措施,有些公司还在烟叶收购开始之前,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也制定了一些岗位职责考核措施。但对烟站来说,却持有与烟农一样的心态:只重视结果---站内等级检验这个烟叶收购最关键的环节,尤其在烟叶收购进入高潮时,多一道环节还会影响到烟叶收购秩序,远不如直接收购省事得多。所以,就导致尽管各站点门前也摆 放着“预验台”的桌子,也设有预验岗位人员,其实却如上所述仅仅是一种“摆设”,也并未把预验工作当作一回事。同时,由于烟站的重视程度,检验技术力量的重心在站内,对这些人员的职能发挥缺乏必要的授权和严格考核,最终导致了预验制度和岗位的形同虚设。其结果是烟叶收购中的异腰多腰和“三混”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公司不得不在烟叶调拨前再次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二次挑拣,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人力、物力浪费。
三、客观方面的因素。如果我们客观的角度去探究的话,就会发现其中有三个主要因素:一是烟站技术力量不足。在每年的烟叶收购中,各烟站有资质的等级检验人员仅能满足收购的基本需要,加上烟叶期间时间集中、问题复杂,使站不免出现顾此失彼现象。仅以站前预验为例,多数预验工作都由收购时招收的季节工来负责,这样就使该岗位人员的权权威性打了折扣。而要推行入户预验,则更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作支撑,要在保证正常收购的前提下,抽出人员进村入户搞预验也显得力不从心。二是因季节工雇佣思想较为严重,兼之自身素质的参差不齐,责任心高低等因素,也使其难以担当起严格把关的重任。三是上门生意难做。尽管说入户预验只是对烟农所产烟叶的初步定级,但在烟农与公司利益共同体还未完全形成,烟农自身诚信意识、质量意识等没有真正树立的情况下,入户预验定级还会出现诸多阻力。
无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以个人观点看,最主要的还是认识问题,内在根源在于粗放的管理方法在收购过程有着较明显的表现,并因这种习惯的粗放管理方法给烟农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导向作用。随着烟叶市场化运作的不断发展,烟叶经营的网络化管理也将步入如卷烟营销和占有市场一样的运营模式,规范运作的要求,将使预验制度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主要程序。因而,着力解决预验环节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预验制度将是商业公司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
作者单位:河南省渑池县烟草专卖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