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原收原调推行关键及法规依据

2017-11-22来源:中国烟叶公司作者:李锐

  原收原调是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规范烟叶购销行为、防范系统性法律风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产地省区实施原收原调,取消了商业备货环节的清选变级,严格按照收购的原包装原标志备货交货,把更多精力用于抓好专业分级和收购成包,收购等级质量和包内等级纯度更加平稳,原料批次纯度更加均匀。本文以此为基础,对烟叶原收原调推行关键及法规依据作出介绍。

  严禁地市级局(公司)在烟叶购销经营中擅自变更等级。烟叶等级关联价格,依据价格法规,烟叶购销经营中的等级变更是不正当的价格行为,烟叶产区商业企业若在收购后、销售前变更等级会涉嫌违反价格法规,压级收购会损害烟农利益,提级收购则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产区地市级局(公司)作为烟叶商品的经营者,是原收原调的工作主体和原烟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原收原调工作包括从收购到调运,涉及烟农、地市级局(公司)、工业公司三大主体,农商收购、商工销售两次买卖。其中连接工农,购销烟叶的经营者就是地市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收购烟叶、包装打包成为烟叶商品,销售给工业公司作为卷烟原料。调拨销售活动中,地市级局(公司)是烟叶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工业公司则是购买者和消费者。【《产品质量法》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工商企业共同制定新烟样品,指导规范工商企业购销业务中的国标等级评定。工业企业通过新烟样品和接收样品表达质量需求。对口工商企业共同在国标框架内制作、审定新烟样品,提高新烟样品的包容性、可用性,用于产区对样收购、对样验收、对样备货,工商共同对样验货,也作为质量仲裁的依据,避免用上一年度烟叶制作的基准样品和省级仿制样品指导收购和等级质量工作。【《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依法依标重视原烟产品包装与标识的规范管理。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和国家烤烟标准,成包烟叶作为地市级局(公司)的销售产品,必须标识真实,国标规定烟包的标志产地(省、县)、级别(大写及代号)、重量(毛重、净重)、产品年月、供货单位名称等都要标清。保留烟包标识直到工业调运、复烤投料,是明确原烟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原烟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需要,也是建立行业统一、工商一体的烟叶原料质量追溯体系的需要。【《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烤烟GB2635》国家标准-10.2标志10.2.1必须字迹清晰,包内要放标志卡片。10.2.2包(件)正面标志内容:a.产地(省、县);b.级别(大写及代号);c.重量(毛重、净重);d.产品年、月;e.供货单位名称。10.2.3包(件)的四周应注明级别及其代号。】

  从等级、包装、标识三方面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分级清楚、定级准确、同级成包,保障每个烟包的包内纯度。【《标准化法》第十四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烤烟GB2635》国家标准-10.1包装 10.1.1每包(件)烤烟必须是同一产区、同一等级;10.1.2包装用的材料必须牢固、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残毒;10.1.3包(件)内烟把应排列整齐,循序相压,不得有任何杂物。】

  移库验级和调运验级时发现等级不符,可保留原标识重新标注等级。在移库验级和调运验级时,发现烟包标识等级与包内烟叶质量不符的,要对问题和瑕疵作出说明或在包装上标明。地市级局(公司)需要将批次备货的烟叶商品整体质量资料以备货说明书的形式在验货前提供给工业公司,对等级、品种、数量、重量、质量检验结果、缺陷或瑕疵等相关信息要有明确说明。【《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依法建立工商企业的购销等级质量争议处理机制。工商企业调拨时应对样验货,对等级不符的烟叶可协商采用降等、扣量,退货、换货,难以退换的可共同委托清选确认,无法协商的可提起仲裁或诉讼。【《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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