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烟叶农场 建立保障机制

山东诸城探索稳定烟叶生产新路

2008-03-03来源:东方烟草报作者:赵荣龙 李焕
     “以前是给大伙分地,现在是把大伙的地集中起来,这都是搞烟叶农场带来的变化。”2月20日,在山东诸城张家小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永有对记者说。张永有说的烟叶农场,是近年来诸城市发展烟叶适度规模种植的主要生产组织形式。2007年,诸城市发展烟叶农场87处,面积2.6万亩,占全市烟田总面积的30.6%。
      发展烟叶农场,最主要的是土地流转。诸城市除引导农民相互之间自愿进行土地流转外,还采取烟草部门统一租赁土地的方式。首先由乡镇政府与烟草部门一起选择成方连片的适宜种烟土地进行规划,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与农民签订不少于1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并依法进行公证,然后把这些土地以原价发包给建烟叶农场的农民。这样既能保证烟叶农场的面积有10年的相对稳定期,又能起到调节烟叶种植规模的作用,如果全市种植面积超过下达计划,就可以通过减少农场面积把规模降下来。
      建立风险保障机制,是确保烟叶农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随着自身种烟规模的扩大,单户烟农承担的风险也在加大。诸城市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建立了烟叶生产风险保障机制,对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下的烟农每亩投保10元,对烟叶农场和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烟大户每亩投保20元,着力提高烟叶生产抗风险能力。有了这项保障机制,如遇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烟叶减产或绝产,30亩以下的种烟户可获每亩最高300元的赔偿,烟叶农场主和30亩以上的种烟大户可获每亩最高600元的赔偿,确保受灾能保本,不受灾有利润。
      烟叶农场的健康发展促进了诸城烟叶种植面积的落实。目前,全市烟叶农场已达104个,面积3.1万亩。烟叶农场还带动了700多户烟农实行了规模化种烟,全市种植烟叶面积在20亩以上的烟农拥有的烟田超过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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