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烤烟优惠新政策调动烟农积极性

2007-12-05来源: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作者:程永珺
     “政府为了让我们发展烤烟多挣钱,不但做到了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而且做到了种植有补贴、遭灾有补偿,明年我还要继续种植烤烟。”11月30日,凤冈2007年烤烟生产获表彰的种烟科技能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据悉,2008年烟叶收购价格再次提升了20%,平均提价1元/斤左右。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烟积极性,提高农户收入,日前,凤冈出台一系列烤烟优惠政策扶持广大农户种植烤烟。

      2007年凤冈县烤烟生产由于受灾严重,损失较大,种烟收入不高,加之其它农产品价格上涨,种烟比较效益低,生产成本增加,导致烤烟产业发展面临新一轮挑战。为解决上述问题,促进烤烟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降低种烟成本、加大科技兴烟力度,提高烤烟生产的质量和效益,今年凤冈专门下发文件,决定对签订烤烟种植合同的农户化肥、地膜、肥料等农资按种类给予一定的补贴。按照国家烟草总局补助决定,对2008年烟叶收购价格在今年价格的基础上提价20%,平均提价1元/斤左右;同时烟煤补贴按30元/担进行补助。县烟草公司将投入1300多万元作为烤烟生产的各项扶持投入。2008年烟草肥料按市公司统一价格补贴供应。地膜、育苗阶段病虫害防治所需农药及锌硫磷,每亩25公斤有机肥进行无偿投入,有价管理。麦套烟、蒜套烟规范化种植,经验收合格后,县烟草公司按每亩12元补贴种子款。建立和完善种烟最低风险保障机制,在移栽30天内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绝收的,烟草公司一次性补贴200元/亩,在移栽30天至烤烟前因自然灾害造成绝收的,公司一次性补贴300元/亩,烘烤结束,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亩收入不足800元,公司按差额每亩补足800元。加大对种烟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2008年将围绕烟区继续实施3500万元的烟水配套工程,对密集型烤房按2.8万元/间进行投入。

      县农机局采取切实可行办法提高农机具使用率,2008年安排136.4万元购置烤烟生产农机具(其中:县农机局向上争取资金40.92万元,县政府和县烟草公司分别投入20.96万元和40.92万元,机耕服务队自筹33.6万元),组织机耕服务队服务于烤烟生产。县电力部门、交通局、农机局、信用社结合部门工作,做好烤烟产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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