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公司与红云红河集团召开云烟(软珍品)销售促进会

2011-12-07来源:甘肃酒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作者:徐喜伟

    为进一步做好协同营销与“云烟(软珍品)”的销售工作,经工商双方协商一致,12月5日,甘肃酒泉市公司与红云红河集团召开了云烟(软珍品)销售促进会议。红云红河驻甘肃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酒泉市机关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各县级营销部门班子成员、市场经理、客户经理代表及营销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2011年前11个月,酒泉市辖区“云烟”品牌共销售1288箱,同比增长26.4%,“红河”品牌共销售2004箱箱,同比增长2.1%,其中作为全年重点关注规格“云烟(软珍品)”共销售187箱,同比增长23.8%。此次销售促进会上,针对辖区市场在培育该规格卷烟的过程中存在的品牌推介力度不够、上柜陈列效果不明显和复购率不高等方面问题,酒泉市公司邀请红云红河集团驻甘办主要负责人从回忆过去、分析现状和展望未来三个方面,对集团发展、品牌文化、优劣势分析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组织参会人员观看“大重九”高端品牌宣传片。

    为了做好此次云烟(软珍品)销售促进会,酒泉烟草与红云红河集团提前谋划,在会议组织期间,突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主题鲜明。这次是酒泉烟草与各工业企业第一次围绕一个品牌的单规格开展的协同营销和销售促进会,重点突出、方向明确、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二是内容丰富。这次会议主要包含四个内容:会议通报了2011年前11个月“云烟”和“红河”两大品牌在酒泉市场的表现:市局(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培育“云烟”品牌特别是做好云烟(软珍品)营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如何提高上柜率和复购率、扩大宣传效果、提高零售客户品牌推介能力等进行了热烈讨论。

    三是效果明显。这次会议也是酒泉烟草与红云红河集团于2010年10月25日签署《工商协同营销合作书》以来的一次重要回顾和总结,对一年来工商协同营销取得的效果进行了客观的评价,对云烟品牌培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对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进行了聚焦和明确,将综合应用各项有效培育措施,重点培育行业知名品牌,特别是一二类烟的销售比重,2012年“云烟”品牌在酒泉市场整体增长20%、“云烟(软珍品)”保持在30%以上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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