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专项打击零售许可证非法转让

2005-10-28来源:宁海县烟草专卖局

  近来,有群众反映极少数卷烟零售店在转让后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关转让手续,依旧在使用原来店主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针对这种情况,浙江省宁海县局开展了一次打击“私自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专项行动。

  经过连续几个昼夜的奋战,共查处了十多起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案件。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被转让的店主烟草专卖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对此采取了以教育为主的方针,向他们宣传烟草专卖的政策法规,在处理上从轻处理,并责令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转让手续;二是被转让的卷烟零售店不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转让条件,这些店主就抱着侥幸心理,自认为使用原来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不会被发现的,对这种情况主要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并责令其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三是个别外地人以高价购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用来从事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对这种严重扰乱卷烟销售市场的行为,县局采取了从严从重处罚的原则,情节严重的移交工商或司法部门,决不允许这种现象存在蔓延。

  这次打击“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专项行动的胜利是管理者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和被管理者卷烟零售户之间紧密配合的结果,取得这样的胜利,说明了宁海县局在诚信等级管理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卷烟零售户和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已经建立起一定的互信,为以后卷烟市场的净化和管理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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