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豫县局出台《机动销售管理办法》

2005-10-21来源:江苏宿豫县烟草专卖局
    为严格执行卷烟经营的有关纪律规定,延伸优质服务内涵,提高客户满意度,近日,宿豫县烟草专卖局制定出台了《机动销售管理办法》。

    《机动销售管理办法》专门针对业务单位购烟和零售户补货两种情况,在原有经营销售纪律制度上加以补充规定,即对于有关单位因公务需要购烟的,当事人提供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购烟申请书后,可以购买数量不超过50条的非紧俏品牌卷烟;零售户退货后,可以随时根据退货单据进行补货。

    为了体现差异化服务的营销方针,《机动销售管理办法》还特别说明零售户可以机动订购不受限制的卷烟,对于二星级、三星级以上客户,尽量满足其应急补货要求;对于一星级及无星级客户,在数量和金额上进行一定的补货限制。应急补货要提前向客户经理提出申请。
 
 
 
相关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