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非法经营案邢某受到法律严惩

2005-10-13来源:浙江嵊州市烟草专卖局
     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邢某非法经营卷烟行为依法作出判决:判处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2千元。这是嵊州市烟草专卖局加大追刑力度,确保嵊州卷烟市场秩序的又一追刑案件。

    2004年12月9日,嵊州市局根据举报,从邢某的自行车上查获84盖中华60条,价值2万余元。经过调查,邢某曾向人销售价值31万元卷烟。邢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嵊州市局将此案移送嵊州市公安局处理,追究邢某的法律责任。邢某于近日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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