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屯溪局破获特大非法经营卷烟案

2005-09-28来源:黄山市烟草专卖局屯溪分局

  2005年8月20日晚上21时左右,安徽黄山市屯溪分局稽查大队接到线人举报,称安东路阜上村72号出租房内藏匿有大量违规卷烟。经过对信息的确认和分析,稽查大队初步确定这就是被该局监控的长期来该市非法套购卷烟的犯罪嫌疑人的租住地。案情就是命令,稽查大队迅速召集队员,做好行动前的一切准备。鉴于对房屋地形及内部结构不很清楚,为了防止违法分子逃跑和转移卷烟。首先安排稽查人员对租住地进行全方位监控,另一面紧急联系屯溪区公安分局,请求协助检查。由于藏匿具体位置还不能确定,为确保行动成功,分局领导决定先由公安人员以检查租住房屋人员的身份证为由,逐间检查,稽查队员在后面查看有无可疑动向,并根据现场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对整个房屋的排查迅速展开,当查到最边上一个房间时,稽查队员眼前一亮:有几个烟箱。就立即询问:烟箱用来装什么的?房间内的人好像有些胆怯起来,于是公安人员立即控制了房间内的两个人。当稽查队员打开箱子例行检查时,发现里面放有卷烟。稽查队员随即又在里面一房间里发现了大量用纸箱装好的卷烟,有五六箱之多。分局领导随即要求稽查队员要仔细检查,不要放过一个纸箱、一包卷烟、一个线索。经过仔细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违规卷烟467条,标值七万余元。在现场查获卷烟交易帐本两本和银行存折二张。

  当晚11:30时左右完成了对现场的勘查,分局专卖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将货主和违规卷烟带回屯溪分局里做进一步调查。经初步询问调查:两名当事人系徽州区人,长期在徽州区和屯溪区从事非法经营卷烟活动,将卷烟伪装成茶叶的包装形式,通过长途汽车运输到苏州销售。另据当事人交代和交易账本显示,其非法经营卷烟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非法牟利六万余元。由于该案案值较大,屯溪分局当晚将此案移交屯溪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屯溪分局连夜将该案情况向市局汇报,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指示:要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以现场查获的交易账本为突破口,深挖线索,从根本上打掉这个非法经营卷烟网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为确保案件侦破工作的顺利开展,屯溪分局和屯溪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8.20”非法经营卷烟案专案组,并赴赶往苏州调查取证。经过一个多月跨省市的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专案组掌握了大量确凿的犯罪证据,9月16日屯溪区公安分局将8.20案材料呈报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该案的涉案金额为260万元人民币,是该市近年来查处的最大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件。屯溪区检察机关于9月22日下达批准逮捕蒋孝中和余胜利的决定书,并于9月23日上午向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决定书,正式逮捕犯罪嫌疑人蒋孝中和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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