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烟草国税共商统一纳税管理大计

2005-09-28来源:山东济宁烟草有限公司办公室作者:徐彦勇

  2005年9月24日上午,山东济宁市烟草、国税局召开烟草统一纳税管理工作会议,商讨、安排和部署烟草统一纳税管理工作。市国税局、烟草负责人、各县(市、区)国税局、烟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4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烟草局(公司)主要负责人韩春曦同志简要介绍了济宁烟草近几年的发展情况、税收上交情况、“三统一”工作的意义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市国税局副局长程林同志对济宁烟草几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对国家税收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指出,一是各级税务、烟草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烟草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纳税不是减少各地税收财政收入,只是税收征收和管理方式的变化,国税部门会充分考虑和保护各地政府支持烟草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烟草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纳税,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全市烟草经济的发展,有利地方税收的增加和财政增收,各级税务部门务必全力支持,通力配合工作开展;二是各级税务、烟草部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加班加点,把准备工作做细、做扎实,确保在国庆节后统一核算、统一纳税的工作顺利开展,为推进济宁烟草“三统一”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持。三是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配合好烟草纳税大户的工作。

  会上,学习了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山东济宁烟草有限公司统一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国税局税政科、国际税收管理处、市烟草财务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就当前的税务登记变更、税收集中管理实施方案及统一核算、统一纳税、资产移交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对相关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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