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市局建立整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006-07-20来源:如皋市局作者:李慧
  江苏省如皋市局在全面采取措施,对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着力从建立整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规范了商业交易行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实行“一把手”管理制度,专题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定期开展商业贿赂治理,研究处理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企业内控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全面建立了企业内控制度,将每一项工作都实行“流水线式”的“牵制性”阳光管理,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建立并完善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管理制度及社会信用联合管理制度,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治理商业贿赂信息交换制度,财经管理制度,重大购物、重大工程招投标制度,重要人事集体讨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三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卷烟调拨、专卖执法及人事管理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检查防止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责任人的认识态度,依法依纪及时做出处理,予以及时整改。 

  四是狠抓督察考核。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考核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业绩考核范畴,经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干事、干净”的廉洁文化氛围。 

  五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开设了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相关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