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烟草实施异常客户“零报告”制度

2006-07-18来源:江苏宿迁烟草局作者:邱海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客户持证的有效性,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7月中旬以来,江苏省宿迁市区营销部深入实施了异常经营客户“零报告”制度。 

  通过客户经理、送货员在走访客户和送货过程中的细致调查,发现: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在市区范围内存在部分拆迁客户、经营不正常客户、歇业客户等异常客户。这些异常客户的存在,一方面,严重影响了订货效率,另一方面,也容易诱发不规范经营,如证件转借,甚至还会为内部违规操作埋下隐患。 

  为保证服务客户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防止不规范经营,市区营销部立足长效,要求客户经理实施异常客户每周定期上报的“零报告”制度,即:一周内,客户经理服务区域内若有异常客户,必须上报,如果没有异常客户,也要上报“本周无异常客户”的信息。对异常客户信息,由客户经理进行统一搜集整理形成异常经营客户档案,于每周一上报专卖部门,经专卖部门核实做出处理,确保服务区域内异常经营客户为“零”。 

  通过专卖部门的核实认定,目前宿迁市区营销部已对27户做出停业、歇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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