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县局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

2006-07-13来源:浙江省宁海县烟草局作者:葛兴林
  当前,浙江宁海县局(公司)以深入开展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为契机,从四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教育,精心安排部署,做到人员、思想、措施三到位。充分运用内部网络平台、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深入查处突出问题。及时把商业贿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两项检查的范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从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对策,把握治理工作的主动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查纠并处,着力解决涉及面广、与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组织力量排查线索,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是进一步突出五大重点,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突出重点,把基建项目、宣传广告、物资采购等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来抓。在继续认真做好调研和排摸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查处力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合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始终,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做到专项治理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二是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三是做到职责明确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四是做到分工与协作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求从制度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行为,初步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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