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局重视零售许可证发放工作

2006-07-11来源:浙江海宁市局作者:潘宁晖
  日前,浙江省海宁市局从本地卷烟市场实际状况出发,结合辖区合理布局的要求,统筹做好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该局对群众的办证申请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明确许可条件、申请资料,做好登记备案,并对经营户店面规模、合理布局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后,再作出是否发放许可证的决定。对特定人群,如持有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该市常住居民进行办证优惠照顾。同时重视农村市场在未来烟草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规范农村卷烟零售户许可证发放工作,不断创新许可证管理方式,将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零售许可证控制零售户资源的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烟草专卖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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