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烟草出台《客户订单需求预测实施办法》

2006-07-10来源:《长江烟草》
  为加快推进卷烟订单供货工作,实现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的转变,根据(重庆市卷烟销售网络运行规范)等文件要求,近日,重庆市局(公司)出台了《重庆市烟草行业客户订单需求预测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要求销售分公司在收集区县公司(中心)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卷烟销售情况和市内外卷烟合同交易情况,每年6月、12月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半年《重庆市烟草行业全市卷烟品牌投放指导意见》。根据与工业企业衔接的品牌情况,销售分公司将在每月10日前在门户网站发布次月可供品牌信息。各区县公司(中心)则根据销售分公司发布的次月可供品牌信息,由客户经理通过V3系统“供应链管理”中的需求预测模型,对所辖客户进行需求预测,提取客户需求预测基准值(客户需求预测采集表),根据需求预测基准值及客户销售态势,针对性的选择销量大,波动大的零售客户进行重点拜访,实地采集客户需求信息,并根据采集的客户需求信息,调整需求预测值,汇总形成区域月度需求,上传客户服务部及分管领导逐级审核。 

  在信息传递方面,市局(公司)要求各区县公司(中心)每月20日前将汇总的次月需求,通过V3系统传递至销售分公司采供部。采供部每月25日前,通过与工业企业再次协商衔接确认后,根据可供货源情况,对各区县公司(中心)进行货源分解,并将货源分解情况通过市局(公司)门户网站反馈各区县公司(中心)。区县公司(中心)依据销售分公司分解的可供货源情况,逐级对货源进行分解,并通过客户经理将可供货源反馈至客户,在次月电访日前达成月度需求供货协议,录入V3系统,为订单采集做准备。 

  为了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市局(公司)要求各区县公司(中心)必须以客户需求为依据,以合理定量为基础,以销售分公司发布的品牌信息为参考,以月份为周期,实施客户需求订单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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