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市局三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006-07-07来源:江苏如皋市局作者:李慧
  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江苏如皋市局采取五项措施,实行单位、部门、个人三级管理的办法,着力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是制定阳光操作规程,重点抓好购置、验收、核算、保管、报废处理、清查盘点等环节的管理与监控。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对新购资产进行考查论证,择优选购,把好购置关;财务主管部门统一建帐,把好核算关;监察部门参与进行资产清查盘点,把好监督关;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把好安全、完整关;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推广应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提高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资产在库、使用情况,建立信息卡片。 

  四是坚持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初,制定清查盘点计划,由财务委派室、办公室、监察室共同参与配合,对系统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出据资产的使用效益报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五是签订责任状。市局负责人与资产管理部门签订一级责任状,资产管理部门与各科室、部门签订二级责任状,各科室、部门与资产使用个人签订三级责任状,使人人肩头有管理责任。年终,对固定资产管理先进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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