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烟草首次开展财务主管年度述职

2006-06-30来源:福建泉州烟草局作者:陈功
  6月27日,福建省泉州烟草召开了县级局(营销部)财务主管年度述职报告大会。泉州分公司向县级局(营销部)委派的8名财务主管到会进行了年度述职。 

  县级局(营销部)财务主管年度述职制度源于泉州烟草推行的财务主管委派制。为适应取消县级法人资格之后新形势的需要,泉州烟草于2005年7月1日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县级局(营销部)财务主管委派制,实行全市系统财务机构垂直管理,财务人员统管统派。泉州烟草通过财务人员人事制度的改革,将财务主管的人事和经济利益独立于县级局(营销部)之外,隶属于分公司,由分公司统一委派,从而在机制上保障了财务主管能够独立行使会计监督权,达到的监管目的。通过一年的探索和实践,财务主管委派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泉州烟草将财务主管年度述职制度作为财务主管委派制中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公司将通过述职,结合日常工作、内部审计、年度审计、财经检查等各方面工作情况,对财务主管的年度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本次述职是泉州烟草开展财务主管委派制之后的第一次财务主管年度述职。会上,8名财务主管围绕一年来的工作展开了述职。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等科室的领导组成了考核小组,听取了述职,并通过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工作质量等12个方面对8名财务主管进行了评价。 

  泉州烟草孔祥统局长(经理)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财务主管委派制是泉州烟草的创新和突破,已经取得了省局的肯定。下一阶段,福建省内其他地区也将开始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总结、提高、完善,将财务主管委派制搞得更好。 

  他还对做好财务工作强调几点意见:一是财务人员要牢固树立“两个维护”,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二是财务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财务服务质量;三是财务主管要正确处理履行职责与注重协调的关系。
相关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