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局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长效机制

2006-06-29来源:湖北省鄂州市烟草专卖局作者:余子乔
  最近,湖北省鄂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积极建立查处商业贿胳案件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认真排查案件线索。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利用多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积极发挥信访举报网络作用,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二是突出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发现的线索,包括在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的行为,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严肃查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经营活动和购销中谋取非法利益,对索贿受贿的行为,绝不姑息。 

  三是准确运用政策,严格区分,坚持宽严相济。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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